1、职业学校参选人员推荐和评选要求 一、教学与教科研工作要求(一)教学工作1.业务水平高。对所教专业、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把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具备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课程教师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工作,了解专业对本学科要求;担任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专业(技能)课程教师应精通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和一门专业技能课程,能胜任并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实训、实习、大型作业等实践性教学工作,能深入行业开展调研和顶岗实践活动,熟悉行业新技术、新规范、新工艺、新材料发展动态。2.
2、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自2016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有关规定;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本校本专业、学科专任教师满工作量周课时数1/2及以上,校级领导须达到本校本专业、学科专任教师满工作量周课时数1/3及以上。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理念先进,在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经验,并取得较好成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所教学生对其评价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
3、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1次及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如教学大赛、技能竞赛、创新大赛、创业大赛、班主任竞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文明风采等活动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二)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熟悉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一项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主持过一项区级教科研项目(或个人市级课题)并已经结题。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撰写教科研论文2篇
4、,其中至少有1篇是独立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或1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的专业论文。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参与编著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该著作总字数的1/6);或参加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撰写,本人撰写不少于总字数的1/6;或正式出版(纳入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库)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研发成果,如多媒体教学软件、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网络课程(含微课等)等。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且以在专著、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 二、申报、推
5、荐与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参加评选,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推荐和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评选后提出推荐人员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各学校于2019年 12 月9日前完成向区教育局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的工作。2.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初评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组建专门的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和评选要求,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评,确定本区(校)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2019年12月23日前将推荐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njzjjysjyk, 并将此表的纸质稿(加盖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单位公章)交至市职教(成人)教研室603室,同时
6、报送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职教)(详见附件4)和有关评审材料。联系电话:84509714。3.笔试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推荐人员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与应用水平测试,内容包括教师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研与科研、课改和教改、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其应用等。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2月,考试的具体安排由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另行通知。4.材料评审市职教(成人)教研室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成立职教综合评审组,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提交的教学实绩、论文、论著等材料进行评审。 5.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市教育局根据笔试和材料评审的合计成绩,原则上按照推荐人数的60%比例确
7、定进入课堂教学水平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站上公布。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进入第二轮评审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水平现场考核,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6.终评市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终评。2020年7月公示评选结果。三、申报材料1.申报材料包括: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需交纸质稿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jzjjysjyk。2016年1月1日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具体要求见“推荐和评选条件”教科研工作要求),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封面和扉页、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论文须提供中国期刊网查证页打印件。学历证
8、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表彰、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开设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讲座的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均需学校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在进入“课堂教学水平考核”程序时,参评教师需根据评审组的安排提供评选时开课的教案。2.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论文、论著应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四、评审项目及赋分(总分500分)1.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考核:150分;2.材料评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150分、教科研成果考核100分;3.课堂教学水平考核:100分。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