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134 ,大小:4.05MB ,
资源ID:5890012      下载积分:12 文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unet.com/d-589001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环评表.pdf)为本站会员(tike)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发送邮件至13560552955@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环评表.pdf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公示本 项目名称: 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成都亿纬锂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 项目代码 川投资备【2207-510112-99-01-857605】FGQB-0335 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合文东路以北,侧柏路以东、东二路以西、合德路以南 地理坐标 东经 1041412.81,北纬 30299.61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五、电气机

2、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电池制造电池制造 384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龙泉驿区行政 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川投资备【2207-510112-99-01-857605】FGQB-0335 号 总投资(万元) 369479 环保投资(万元) 5000 环保投资占比(%) 1.35 施工工期 17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用地面积 18600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

3、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具体见表 1-1。 表 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 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的类别 设置原则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是否设置专项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氰化物、氯气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为间接排放 否 环境风险

4、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是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 否 3 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 否 规划情况 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 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成府函201557 号);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战略发展规划(2010-2040)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函20112

5、5 号)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成环评函201920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一、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1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简介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简介 2011 年,根据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成为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之一, 其面积约为 161km2(南区 99km2、北区 62km2),其中南区范围除包括经开区、扩展区一期外,还另外包含 34.837km2的工业开发

6、区域,称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二期(简称:扩展区二期)。 2011 年 3 月 14 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125 号)中指出:成都市规划实施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战略功能区是以产业功能区为主导、综合配套的功能区,是成都市战略产业功能的空间载体,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按照“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标准,着力发展高端产业,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是该规划确定的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之一,产业定位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配套发展汽车商贸、会展、娱乐相关产业。 2014 年,按照成都市汽车产

7、业空间布局规划要求及成都汽 4 车产业发展 2013-2020 年实施纲要精神,成都市经信委确定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的 77km2范围(该区域全部覆盖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北区 62km2范围) (成经信函2014141 号) ,重点发展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 2014 年 7 月 3 日,成都市环保局出具“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4149 号),将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北区)纳入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 综上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具体包括经开区、扩展区一期、扩展区二期及居住区。 图 1-1 功

8、能区(南区)地理位置图 2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范围及功能定位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范围及功能定位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占地面积 99km2,位于成都市东部,其区域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m 生态绿线、龙泉驿区界,北至区域规划建设用地北边界,南至龙泉驿区界,东至龙泉山麓、 龙泉山功能区边界。 包含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9.94km2、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一期)12.963km2、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二期)34.837km2、居住区及其他 41.26km2。 发展定位:成都国际汽车城。 5 规划目标:2020 年,功能区汽车制造产业成为成渝汽车

9、产业带上的优势产业集群,“研发制造、贸易博览娱乐、生产生活服务”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成“成都国际汽车城”。成渝汽车产业集群进入全国汽车产业格局一级体系。 用地类型:功能区(南区)用地面积为 99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类型和占比依次为:居住用地(2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1.7%) 、 公用设施用地 (1.6%) 、 工业用地 (28.8%)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2.1%)、绿地与广场用地(13.7%),其他用地包括水域、生态用地、特殊用地。 其中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二期)四至范围为:东至龙泉上

10、路,南至区界,西至车城西六路,北至成龙路。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 图 1-2 功能区(南区)用地布局图 本项目为锂电池制造项目,属于锂离子电池制造,与功能区产业定位不冲突。 3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依据功能区(南区)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要求,制定功能 6 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详细情况与本项目对照情况见下表。 表 1-2 本项目与成都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项目目 类类别别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

11、负面清单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符合合性性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类 1、应禁止在本次评价提出的七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禁止引入的化工项目:制浆造纸业,主要指含制浆的造纸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生产、炼焦、核燃料加工等;肥料制造业中的合成氨工业的氮肥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中的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材料制造中的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原药药品制剂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

12、引入的项目 符合 2、鉴于区域PM10年均浓度超标,在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禁止新引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造(特指熔炼生产工艺)、石墨制造、炭素制造、玄武岩纤维制造项目)。 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上述行业 符合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中的淘汰类,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 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含发酵工艺项目)、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工产品项

13、目)、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项目)、30 非金属符合 4、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鼓励、限制类的产业,但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 符合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未全部列入的产业,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针对“C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含发酵工艺项目)、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14、造业(石油化符合 7 工、天然气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工产品项目)、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项目)、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石膏制造项目)”,禁止在该片区新建和投资此类产业项目,现有此类企业3-5年关闭退出。 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石膏制造项目)”,未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属于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6、不得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符合 7、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本项目

15、属于国内企业投资 符合 8、城镇人口密集区禁止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符合 9、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00吨/年以下的传统油墨生产装置,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本项目不属于该类企业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单 限制类 1、应限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限制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 本项目不在限制建设区内 符合 2、入驻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 本项目不属于汽车整车制造业

16、 符合 3、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区内引入涉磷企业总磷总量需要倍量替代。 本项目涉磷,涉磷废水采用AO+反硝化+MBR工艺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特别限值要求后,进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排水环境,废水总量指标总磷总量采取倍量替代。 符合 4、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重行业的项目建设,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汞、镉、铅、铬、砷排放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正极清洗废水中含有镍、钴,在车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且项目不新增汞、镉、铅、铬、砷排放 符合 8 5、鉴于区域PM10年均浓度超标,在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现有非金属

17、矿物制品业限制单纯扩能改造,现有的企业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条件允许进行改、扩建。 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符合 6、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除去已列入禁止类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企业)须在生产工艺、规模(或产量)、区位(或范围)、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管控要求。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符合 7、针对“C制造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有此类企业3-5年内整改达标。 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上述行业。 符合 8、针对“C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和36汽车制造

18、业”,新建项目以高端设备制造为主,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土地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能耗0.5t标煤/万元,COD排放强度0.06kg/万元,氨氮排放强度0.005kg/万元。现有此类企业3-5年内整改达标或关闭退出。 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上述行业。 符合 9、针对“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以上水平,现有此类企业3-5年内整改达标。 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上述行业。 符合 10、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环境污染重、不能

19、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以建材、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和皮革制造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上述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符合 11、严格限制引进和审批新建涉及喷漆工艺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使用粉末喷涂、水性涂料、UV涂料以及进入共享喷涂中心除外)。 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上述行业。 符合 综上对照分析, 本项目在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 (南区)限制类清单之列,主要限制为涉磷、涉重企业,本项目涉磷废水采用化学除磷工艺去除磷酸盐,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

20、13)表 3 特别限值要求后,进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 不直接外排水环境, 废水总量指标总磷总量采取倍量替代。 9 涉重原辅材料主要为三元材料,涉重物质为镍、钴,本项目拟对正极涉重废水在车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一、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九轻工中第 13、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双极性、铅布水平、卷绕式、管式等)

21、密封铅蓄电池、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燃料电池、锂/氟化碳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为鼓励类项目。 二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相符性年本)相符性 根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表 1-3 本项目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符合性分析 规范内容规范内容 本项目本项目 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 (1)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 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 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

22、划等要求, 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2) 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 (3)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1)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满足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2)本项目在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内建设,不属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产业布局中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3)本项目采用全自动叠片机、高精度涂布机等先进的设备,涂布量控

23、制精度比国内一般设备高级,涂布精度达到1.5%,可高速进行精密叠片,不属于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 符合 企业应具备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成都亿纬锂能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独立研发机构;生产的产品拥有技术专利。 符合 10 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

24、同年实际产能的 50%。 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 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电极制造和电极叠片、叠片等关键工序应采用自动化设备,并对涂布机 NMP 采取回收措施。 符合 本项目产能为 14GWh/年锂离子电池,关键设备均采用全自动化设备,厂房为洁净厂房,配置有溶剂回收系统,相关工艺、装备均为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上述要求。 三三、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关于亿纬锂能新建项目选址情况的说明 , 项目地块位于龙泉驿区柏合接到合文东路以北, 侧柏路以

25、东,东二路以西,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工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具体见附件 4。 四四、“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 号)要求,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线一单的衔接工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 2021 年12 月 27 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川环办函【2

26、021】469 号文),该通知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 该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 4 个,涉及管控单元见下表。 表 1-4 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位一览表 11 环境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所属市所属市(州)(州) 所属所属区县区县 准入清单类型准入清单类型 管控类型管控类型 ZH51011220002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 成都市 龙泉驿区 环境管控单元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YS5101122210023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

27、) 成都市 龙泉驿区 水环境管控 分区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YS5101122310002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 成都市 龙泉驿区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YS5101122420001 龙泉驿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成都市 龙泉驿区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表 1-5 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工作成果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总体准入要求 本项目 备注 成都市 成都市总体准入要求 (1)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

28、求; (2)结合“西控”、环城生态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相关规划,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相关要求; (3)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清退排放强度大、GDP 贡献小的产业(如制鞋等);加大能源结构调整,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提高清洁能源占比;针对现有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 (4)针对化工园区提出更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研究制定绿色化工相应指标等要求; (5)工业企业单位 GDP 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 (6)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 (

29、7)禁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 (8)禁止从事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川长江办20198 号)禁止准入类事项。 (9)禁止从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禁止准入类事项。 (10)引进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区域产业准入及负面清单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 2、本项目不属于火电、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 3、本项目不属于排放强度大、GDP 贡献小的产业。 4、本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 5、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

30、版)禁止准入类,不属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要求 普适性管控要求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普适性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包括岷江干流、沱江干流、赤水河干流、嘉陵江、雅砻江干流)1 公里【指长江干支线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部门河道管理边界范围)向陆域纵深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属于成都市工业重点单元选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内,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印染、制革类项目,不属于生产高 VOCs含量涂料的项目,不在禁止和限制开发的

31、活动要求符合 12 (2)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3)禁入黑色、有色金属的矿石冶炼和焦化、电镀等高污染项目。 (4)禁止新增燃煤项目。 (5)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改、扩建项目。 范畴内,涉磷废水采用化学除磷工艺,能够有效去除废水中的磷酸盐。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严格限制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项目。 (2)严控新增涉气项目:新建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实行2 倍削减量替代。 (3)控制水泥

32、、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家具等行业产能。 (4)磷化工企业要以磷石膏综合利用量定产量,新生磷石膏实现零增长。 (5)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等行业企业。 (6)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现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应按相关规定限期整治或退出。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现有源提标升 级改造 (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园区污

33、水处理厂标准。 (2)火电行业稳定实现超低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达到 10、35、50mg/m3以下; (3)持续推进平板玻璃、水泥行业深度治理。推动平板玻璃企业取消烟气旁路设施,引导建设备用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后颗粒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其他项目正在建设中,且项目不属于火电、平板玻璃、水泥、钢铁冶炼、日用玻璃制造、玻璃包装容器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铸造行业,不涉及工业炉窑、使用物料为低 VOCs物料。 符合 13 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10、50、200mg/m3以下;推进水泥企业深度治理,改造后窑烟气在基准氧含量 10%以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

34、达到 10、35、100mg/m3以下。 (4)推进钢铁冶炼企业炼钢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10mg/m3以下,推进轧钢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5)开展日用玻璃制造、玻璃包装容器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提标改造工作。鼓励玻璃熔炉进行除尘脱硫脱硝等深度治理,改造后在基氧含量 9%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30、200、400mg/m3以下;采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应小于8mg/m3。 (6)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工艺落后或污染物不能稳定达

35、标的工业炉窑,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标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对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快推动铸造等行业冲天炉(10 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不能用于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对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确保稳定达标,引导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实施深度治理,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30、200、300mg/m3以下,日用玻璃制造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 400mg/m3以下; (7)推进铸造行业工艺提升改造:通

36、过实施砂回收、混砂、中频炉、烤芯、浇铸、清砂、蘸漆等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提升铸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8)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 削减排放量 要求 (1)新建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 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 符合 14 污染物排放绩 效水平准入要 求 (1)新、改扩建项目污染排放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 (2)工业园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全面覆盖,接纳工业园区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和五个重点行业(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纺织染整工业、合成氨工业、无机磷化学工业以及有机磷类农药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

37、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 企业环境风险 防控要求 (1)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 项目涉及 NMP、电解液等风险物质,针对该类物质构建了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设置了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可保证风险可控。 符合 园区环境风险 防控要求 (1)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针对化工园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 符合 用地环境风险 防控要求 (1)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

38、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2)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等应满足重点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治理相关要求,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金属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率达 100%。 (3)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合成革、家具、制鞋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应当按照有关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进行综合治理,严禁露天焚烧建筑垃圾;餐饮服务业油烟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新建涉及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驻园区。 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不

39、属于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不属于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合成革、家具、制鞋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行业,镍、钴、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符合 资源 利用 效率 水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1)到 2022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 30%和28%。 (2)新、改扩建项目污染水耗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 (3)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

40、项目污染水耗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 符合 15 利用率达到 91%以上。 能源利用效率 要求 (1)与 2015 年相比,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 (2)新、改扩建项目污染能耗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 (3)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 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和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符合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管控单元要求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ZH51011220002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禁止引入产能300t/a 的传统油

41、墨项目;2、禁止使用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禁止使用无 VOCs 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装置;4、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火电、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印染、化学合成药、屠宰、专业电镀、制浆(含废纸制浆)造纸、橡胶制造、制革、石墨碳素(含焙烧)、含喷涂的家具制造、酿造、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制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的制造行业。 符合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执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满足要求 符合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执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满足要求 符合 污染

42、 物排 放管 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1、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符合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满足要求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满足要求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1、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 80%。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吸附、燃烧等末端治理措施;2、汽车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等低挥发性涂料;配套使用本项目

43、不属于整车制造企业 16 “三涂一烘”或“两涂一烘”等紧凑型涂装工艺;3、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 / 执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满足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要求 / 执行工业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满足要求 符合 表 1-6 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 年版)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总体准入要求 本项目 备注 成都市 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1.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协同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并推进其绿色转型,对现存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

44、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大能源结构调整,逐步优化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3.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大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货运“公转铁”运输比例。 4.提升产业能级。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 GDP 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涉危涉化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 5.降低工业消耗。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高要求等。 6.强化“三水”统筹。优化水资源、水生态

45、、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 7.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 8.建立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0)“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不属于电

46、子信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行业,不属于建材、家具等 GDP 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对危化品构建了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设置了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可保证风险可控;项目不属于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符合要求 普适性管控要求 工业重普适性管控要空间布禁止开发建设(1)禁止引入

47、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以及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禁止类和市场准入负面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版)中符合 17 点管控单元 求 局约束 活动的要求 清单的项目。 (2)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上述项目可进行节能环保等升级改造,但必须满足区域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5)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

48、扩建项目。 (6)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燃煤设施的工业项目。 (7)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8)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砂浆)、沥青搅拌站。 (9)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区域,禁止新建大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或者商品批发市场。 鼓励类项目,不属于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类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等行业,不属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不属于生产高 VOCs 含量涂料、油墨和胶黏剂、搅拌站、物流基地、集散中心和批发市场的项目,不使用燃煤设施,建设地

49、不属于通风廊道区。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严控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制类行业的项目。 (2)控制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等行业产能。 (3)严控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1)现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 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 (2)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 (3)工

50、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引导企业适时搬迁。 (4)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长效机制,实现“散乱污”经营主体动态清零。 污染 物现有源提标升 (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本项目不属于火电、平板玻璃、水泥、钢铁、铸造等行业。 符合 18 排 放管 控 级改造 域 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加快推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