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使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1.2.1业务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内容。1.2.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执行。职工代表: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时应选那些有一定政治觉悟的、政治水平,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主人翁责任感强,热心民主管理,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有一定业务专长和工作能力的同志。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2、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国工运1995年12期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若干意见总工办发201153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总工发201212号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六十号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陕工发201610号 陕西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2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2.1.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支持企业行政依法
3、行使经营管理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2.1.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2.1.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行使职权的需要,下设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一致。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的组成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确定,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详细见附录1。2.1.4公司工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2.2.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2.2.1.1听取和审议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包括拟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4、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和解散等)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2.1.2审议通过公司集体合同草案、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模范推荐人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2.2.1.3审议决定公司公益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2.1.4评议、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2.2.1.5选举和更换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2.
5、2.1.6听取关于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等。2.2.2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上,由执行董事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2.3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2.2.3.1审议通过大会议程、日程安排。2.2.3.2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2.2.3.3听取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对会议议案审议的意见。2.2.3.4提出大会各项决议草案、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事项。2.2.4公司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2.2.4.1向职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6、职权和作用,组织职工和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民主管理的知识,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2.2.4.2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换届相关工作。2.2.4.3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2.2.4.4制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方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2.2.4.5组织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2.2.4.6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2.2.4.7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
7、法权益。2.2.4.8指导、支持分厂、中心、子公司、业务部,车间(处)开展各项民主管理活动,推动班组(工段)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2.2.4.9组织公司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完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2.4.10指导、支持和维护分厂、中心、子公司、业务部,车间(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2.2.4.11负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责。2.2.5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2.2.5.1审议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2.2.5.2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定属于本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2
8、.2.5.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办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工作。3职工代表大会管理要求/工作程序3.1.1职工代表比例3.1.1.1职工代表的具体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5%确定,最少不低于30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100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由分工会、子公司工会与公司工会协商确定。3.1.1.2职工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单位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工人、技术人员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执行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领导)总数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20;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应当占适当比例;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
9、劳务派遣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3.1.1.3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总助级领导、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及在职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分别参加基层单位选举。3.1.2选举形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分厂、中心、子公司、业务部级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业务部,以分、支工会为单位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3.1.3选举要求选举职工代表时,到会人数应为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应有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任何人非经职工民主选举,不得成为职工代表。3.1.4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
10、分离退休职工和未被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的分厂、中心、子公司、业务部党政工团负责人为列席代表;也可邀请与公司业务强关联人员作为特邀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无表决权。3.1.5改选3.1.5.1公司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有权监督和撤换其选出的职工代表。3.1.5.2任期内公司职工代表调离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离退休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违法、犯罪或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时,应撤消其代表资格,所缺代表由原选举单位按原结构和民主程序予以补选。3.1.5.3因职务原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的人员,在其
11、职务变动后,其代表资格终止,由原职务继任人按民主程序补选为职工代表。3.1.6新组建单位职工代表选举新组建的单位,可按本制度规定的代表比例和选举程序选举职工代表,任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相同。3.1.7补选、撤换要求补选、撤换的公司职工代表,报公司工会确认备案。3.1.8职工代表权利3.1.8.1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1.8.2有权参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公司行政领导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评议、监督及质询。3.1.8.3职工代表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民主管理活动而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
12、享受应得的待遇。3.1.9职工代表义务3.1.9.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关心支持公司发展,做好本职工作,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3.1.9.2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公司反映。3.1.9.3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头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3.1.9.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与公司民主管理。3.1.9.5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
13、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3.1.9.6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相关的保密事项。3.1.10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保障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3.2.1代表团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分工会、子公司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2人,分工会、子公司工会主席一般应为代表团的负责人之一。3.2.2主席团工作内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实行非常任制,在每次会议前组成,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50%,主席团设执行主席若干人。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协商,在公司职工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名单,在职工代表
14、大会联席会上选举产生。3.3.1职工代表大会换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五年,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公司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3.2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及要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流程图见附录2。3.3.2.1提出职工代表大会方案及议题公司工会及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职工代表大会方案及议题。3.3.2.2起草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或审议议题方案。3.3.2.3落实参会职工代表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名单,与各代表团核实、确认参会职工代表。3.3.2.4起草职工代表大会
15、决议草案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方案及议题起草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草案。3.3.2.5提出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公司工会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3.3.2.6征集提案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起草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经公司工会审核后下发,征集各代表团提案。3.3.2.7审议报告或议题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组织职工代表讨论行政工作报告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议题方案。3.3.2.8汇总代表意见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收集并汇总各代表团反馈的提案,并将汇总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3.3.2.9修改工作报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照公司工会反馈的汇总情况,对行政工作报告或审议议题方案进行修
16、改。3.3.2.10筹备会议文件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筹备职工代表大会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主席团建议名单、职工代表大会议程、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及各代表团提案意见汇总表等。3.3.2.11组织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3.3.2.12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职工代表大会议程和决议草案各代表团团长在代表团长联席会议上审议表决,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职工代表大会议程和决议草案。3.3.2.13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工会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3.3.2.14通过主席团名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主席团推荐名单。3
17、.3.2.15做行政工作报告公司执行董事或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做行政工作报告或审议议题方案。3.3.2.16会议表决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行政工作报告或议题方案。3.3.2.17通过决议与会职工代表通过公司X届X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3.3.2.18职工代表大会资料存档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对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3.3.3选举、做出决议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非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同意不得修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研究决
18、定的重大问题,经公司行政提出方案,由公司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公司行政和党委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重大问题时,事前应广泛征集职工代表的意见,对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并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3.5.1基层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流程3.5.1.1各分工会、子公司工会需在公司召开年度职工代表大会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同级职工代表大会,传达落实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并总结本单位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单位下年度工作。3.5.1.2各分工会、子公司工会需在召开本单位同级职工代表大会前10天,将职工代表大会请示报告(见附录3)提交公司厂务公开领导
19、小组。3.5.1.3各分工会、子公司工会需在职工代表大会请示报告中需明确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程、会议内容、会议参加人数和主席团成员名单。3.5.1.4各分工会、子公司工会需在召开同级职工代表大会后10日内将会议决议和会议召开情况报至公司工会。3.5.2基层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相关要求3.5.2.1组织召开好同级职工代表大会,以同级职工代表大会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精神传达给本单位职工,同时将涉及本单位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涉及本单位职工权益的问题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效讨论,履行好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与维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关系,调动、发挥好经营者和职工
20、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3.5.2.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组织召开同级职工代表大会,确保同级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审议议题合法、合规。4监督检查与考核公司工会每年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并纳入工会建家活动工作之中,定期向公司党委汇报。5附则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修订。6附录附录1: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附录2: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流程附录3:关于分工会召开同级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模板)附录1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行使职权的需要,下设生产经营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委员会及劳
21、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其中:一、生产经营工作委员会(一)组织机构1、委员人数:19人2、组织机构:(1)主任:公司工会副主席(2)副主任:生产指挥部主管副部长、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3)成员: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经理部主管领导、党建工作部主管领导、纪检监察部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财务部主管领导、安全保卫中心主管领导、分厂(中心)厂长(主任)1人、分党委(总支)书记1人、专职工会主席2人,劳模代表先进代表1人、专业特长人员2人、公司级职工代表2人等。(二)工作职责1、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经常向职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加强同周围职工群众的联系,听取和收集职工对生产经营、劳动保护、
22、管理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整改意见。2、听取和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关于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基建投资、技改方案、职工培训、军民融合开发建线、资金分配使用、产权变更、资产重组、劳动保护、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有关议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调查了解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决策落实情况,参与监督检查行政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并协助行政抓好整改工作。4、参与并协助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五小活动、技术协作、创先评优等活动。5、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完成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二、生活
23、福利工作委员会(一)组织机构1、委员人数:15人2、组织机构:(1)主任:公司工会副主席(2)副主任:规划发展部领导、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3)成员: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党建工作部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财务部主管领导、后勤保障中心领导、业务部部长1人、分党委书记1人、专职工会主席1人、支工会主席1人、公司级职工代表2人、子公司代表1人等。(二)工作职责1、依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职工福利项目,按要求进行质量监督与工作检查。2、对在职工生活福利方面出现的工作不负责任、服务质量差以及损害职工利益等重大问题,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直接责任者的建议。3、听取职工代表和有关部门的反映和汇报,
24、对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4、接受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问题的来信来访,受理或反映职工在生活福利等方面的申诉意见,向行政提出合理性建议。5、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三、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委员会(一)组织机构1、委员人数:9人2、组织机构:(1)主任:公司工会副主席(2)副主任:人力资源部主管副部长、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3)成员: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纪检监察部领导、分党委党委书记1人、专职工会主席1人,公司级职工代表2人等。(二)工作职责1、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对各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的总体安排,制订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具
25、体组织实施评议工作。2、对基层评议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以保证评议工作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3、对职工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的收集汇总,如实向人力资源部及同级职工代表大会报告。4、根据评议结果,对被评议的干部向组织部门提出奖惩建议。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一)组织机构1、委员人数:9人2、组织机构:(1)主任:公司工会副主席(2)副主任:人力资源部主管副部长、公司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3)成员: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后勤保障中心主管负责人1人、经理部信访调解处负责人1人,分工会主席1人,公司级职工代表2人等。(二)工作职责1、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2、调解公司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3、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4、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上级工会和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交办的有关劳动争议方面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