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处罚程序1. 总经理以上管理层人员或者质检等人员查获违反本制度的,即可通知总经理对当事人执行处罚;同时酒店总经理助理和总经理要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处罚当事人处罚金的百分之十罚款(如果总经理不在店或者无总助的不予处罚)。2. 查获第六条:违章处罚,第二款,第5-12项的;根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和本制度,由违规酒店的上一级负责人给予违规责任人通报批评、记过、降薪等处罚。3. 总经理查获违反本制度的,有权对当事人执行处罚。4. 总经理助理查获违反本制度的,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执行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直接予总经理申诉,总助(包括部门经理)举证,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处罚。5. 部门经理发现违反本制度的,应提供证人或物证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处罚。6. 酒店应当做好员工违章处理记录;违章处理单打印后按实填写,原件由酒店保存,处理完毕译成电子文件抄送酒店上一级人事管理部备查。7. 附:员工违章处理记录单AQBG-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