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权力监督、风险防控”阳光运行机制行动计划各司法所、科室: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权力监督、风险防范”阳光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市阳光办富阳市进一步构建“权力监督、风险防范”阳光运行机制 20XX 年行动计划,按照“一年明显见效、两年基本建成、三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结合市司法局实际,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进一步构建“权力监督、 风险防控”阳光运行工作机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廉洁高效政府的工作主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加大岗位监督、实现流程控制,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杜绝各种风险的产生,从源头上铲除腐败和失职
2、渎职行为的发生,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二、工作目标20XX 年,要重点深化“权力清单、风险防控”工作,排查勤政廉政风险点,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切实使权力监督、风险防控渗透到所有业务工作,覆盖到所有工作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以“流程监管、节点控制、动态防控、制度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科学预防监管体系建设。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目标、方案;2.成立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3.准备好风险查找的相关表格和资料;4.制定工作计划;5.召开全局动员大会。第二阶段:风险查找阶段1.每位干
3、部职工自查,填好表格;2.科、室、中心、所内部岗位之间互查;3.科、室、中心、所之间互查;4.分管领导帮助查;5.局班子集体查找;6.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帮助查。第三阶段:风险识别阶段根据查找到的风险,按照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全局干部职工一起讨论确定风险等级。第四阶段:制定防范措施阶段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分级防范措施,落实“一岗双责”。第五阶段:建立考核评估办法阶段根据查找到的风险点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制定出台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第六阶段:总结阶段认真总结“权力监督、风险防控”工作活动情况,切实加强廉政监督,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构建“权力监督、风险防控”阳光
4、运行机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业务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组长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协同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全面做好进一步构建“权力监督、风险防控”阳光运行机制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要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把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方面。要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围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执行力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到“早监督、早警示、早防范”,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管理防线。突出工作重点。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阳光办的统一部署和我局 20XX 年工作计划的具体安排,在全面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突出重点、稳妥推进。要重点梳理查找制度建设、制度执行上的不足,形成制度更新机制。要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风险教育针对性。要按照各自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从制度设计、流程设置、业务操作、效能建设、自律要求等各个方面查找风险点,力求找准找全风险点,做到细致、合理、有效,并针对这些风险点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