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中共江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 发 2019 23 号 关于做好 2019 年全国高校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内统计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工作。填报前要认真研读统计指标说明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所报数据要与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及其他党内统计报表对比核实,做到前后一致。 本次统计的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30日(含当日)
2、。 二、统计指标说明 1“民办高校”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和其他普通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 。 - 2 - 2师生联合党支部不包含由辅导员担任支部书记的学生党支部。 3“ 当年 发展党员数”是指 上一年 7 月 1 日(含当日)至当年 6 月 30 日 (含当日)前 这一时间段内发展党员的人数。 4“教职工总数”是指学校在职的教职工总数(本校附属医院、附中、附小、附幼的教职工不在统计之列)。 5“专任教师总数”是指学校在职的教职工中的专任教师总数(含以人事代理制聘任的教师,但不含聘任的外籍教师和未以人事代理制管理的外聘教师)。 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是指符合“党建带头人、学术带
3、头人”条件的专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7为避免重复计算,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进行统计。 8各类网络本科、专科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自考助学班、普通预科生、进修及培训、留学生等不计入本次统计。 9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计入本校基层党组织数,但人数不计入在职教职工总数内。 10“在校生总数”统计时间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含2019届在此时间前离校的毕业生)。 11“党员总数”统计时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 3
4、- 此时间前毕业离校并转走组织关系的 学生党员均要统计在学生党员总数内,在此时间前调离本校并转走组织关系的教职工党员不在教职工党员总数内)。 三、报表下载 此次统计工作共有五张统计表需要填写,请在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四、报送时间 请于 2019 年 9 月 3 日之前将相关报表的电子和纸质档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附件: 1.2019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表一) 2.2019年全国高校教职工党员队伍基本状况统计表(表二) 3.2019年全国高校学生党员队伍基本状况统计表(表五) 4.2019年全 国高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表六) 5.2019年全国高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及组织处置情况汇总表(表七) 6.(标注版)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 8月 23日 江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9 年 8 月 23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