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上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要求,切实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了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为全面了解有关情况,请各地将专项行动期间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关工作情况,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内容主要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查处的大要案件等。同时填写消保系统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统计表一并上报。如有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也请一并附上。 附件:消保系统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统计表联系人:吴
2、臻邮箱地址:xbs1608; 传真电话:68028473、68050261;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附件消保系统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类别单位数量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主体户次捣毁售假窝点个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总数件案值万元其中 移送司法机关件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数汽车配件件手机部服装件家电台建材件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78.7万人次,检查经营户645.1万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3.2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776个,吊销营业执照1629份。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9511起,其中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9691起,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8610起,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629起,罚没金额2.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3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