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 T7004-2012)第1号修改单(对2012年3月第1版的修改)一、正文修改1. 第五条修改为:“实施液压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液压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2. 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液压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
2、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3.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或者其他项目的自检结果与实物状态不一致,质疑相应单位自检能力时;”4. 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5. 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于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液压电梯、未执行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并且已经超过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液压电梯,检验机
3、构应当将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有关情况报告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液压电梯,检验机构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二、附件A修改(一)“ 项目及类别”栏修改3.9项前增加“”标识。(二)“检验内容与要求”栏修改1. 1.2(4)修改为:“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2. 3.3(1)a)修改为:“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不包括下面b)所述及的)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035 v2 (m);”3. 3.3“注A-5:vm上行额定速度;vd下行额定速度
4、”修改为“注A-6:vm上行额定速度;vd下行额定速度”4. 3.16(3)修改为:“固定在底坑的最高部件,例如液压缸支座、管路和其他附件,与轿厢的最低部件(上述除外)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当不小于0.30m;”5. 3.18(3)修改为:“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其中“”仍然保留。6. 4.6(1)修改为:“液压乘客电梯和液压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和最大有效面积之间关系应当分别符合附表1和附表2的规定,其中液压乘客电梯的各额定载重量对应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允许增加不大于所列值5%的面积;”7. 4.8中的“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
5、应急照明:”修改为“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 8. 7.3修改为:“对于配置破裂阀作为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液压电梯,轿厢装有额定载重量下行,当达到破裂阀的动作速度时,轿厢应当能被可靠制停。“注A-7:对间接作用式的液压电梯,如采用限速器触发安全钳来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不进行本项目的检验”9. 7.5修改为:“采用附表3中除破裂阀或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以外的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措施,参照7.3和7.4的相应载荷要求进行试验。“注A-9: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厂家在其附近明显标识”10. 7.6“注A-8: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厂家在其附近明显标识”修改为:“注A-
6、10: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厂家在其附近明显标识。“注A-11:本规则颁布前安装的液压电梯,对于采用电气防沉降系统的,只对(1)进行检验,项不进行检验;对于采用非电气防沉降系统的,不对(2)进行检验”(三)“检验方法”栏修改1. 3.1修改为:“目测检查,记录相应的组合措施。对于同等安全性的判定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2. 3.18修改为:“(1)对照检查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和铭牌或者标签;“(2)目测缓冲器的固定和完好情况;必要时,将限位开关(如果有)、极限开关短接,以检修速度运行空载轿厢,将缓冲器充分压缩后,观察缓冲器有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3)目测耗能型缓冲器
7、的液位和电气安全装置”3. 4.8修改为:“接通和断开紧急报警装置的正常供电电源,分别验证紧急报警装置的功能;断开正常照明供电电源,验证紧急照明的功能”4. 7.2(1)修改为:“将限位开关(如果有)、极限开关短接,以检修速度运行空载轿厢,将缓冲器压缩,观察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情况; 然后短接该电气安全装置,将缓冲器完全压缩,测量缓冲器回复原状的时间;” 5. 7.3“注A-6”修改为“注A-8”6. 7.4修改为:“(1)轿厢以检修速度运行,人为分别使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观察轿厢是否停止运行;然后短接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以检修速度向下运行,人为动作限速器,观察轿厢制停
8、情况; “(2)轿厢以检修速度运行,人为分别使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如果有)动作,观察轿厢是否停止运行;然后短接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如果有),人为动作限速器,观察平衡重制停情况。“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现场试验,检验人员观察、确认”三、附件B修改1. 检验结论页(即第35页)中的“规格型号”修改为“型号”2. 3.18(3)修改为“缓冲器固定和完好情况”3. 增加“注B-2: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液压电梯类型和“防止坠落、超速下降和沉降的组合措施”,按照实际的项目及其内容编排检验报告。” 4. 增加“注B-3:检验报告中的下次检验日期精确到月,只填写至检验日期下一年度的当
9、月。下次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四、附件C修改1. 检验结论页(即第44页)中的“规格型号”修改为“型号”。2. 在序号16栏目之后,增加序号17一栏“3.9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检验类别为“B”,见表1所示。表116C3.7井道检修门(3)门锁(4)电气安全装置17B3.9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18B3.12 (5)柱塞极限开关的功能3. 3.18(3)修改为“缓冲器固定和完好情况”。4. 增加“注C-2: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液压电梯类型和“防止坠落、超速下降和沉降的组合措施”,按照实际的项目及其内容编排检验报告。”5. 增加“注C-3:检验报告中的下次检验日期精确到月,只填写至检验日期下一年度的当月。”6. 序号增加,其他序号也以此相应进行改动。五、附件D修改1. 附件D表格中的内容修改为:问题和意见:检验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受检单位接受人: 日期: 年 月 日受检单位联系电话:处理结果:受检单位负责人: (受检单位公章)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如涉及): (维护保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2. 检验报告格式(附件B、C)根据修订内容做相应编辑调整和修改。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