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建物综201714 号 关于印发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物业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实现固定资产资源合理配置,物业公司制定了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 已经物业公司2017年第7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8 日 2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实现固定资
2、产资源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是对固定资产的购置、 保管、 使用、报废等相关环节进行总体控制的行为。 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分为IT类资产和非IT类资产。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脑及设备、电器设备、办公家具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第三条 物业公司党群综合部是物业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物业公司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同相关部门定期盘点。物业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预算控制、资金划拨、资产增减变化及协同清查。党群综合部设专人负责管理物业公司机关固定资产;
3、其他各部门应指定部门资产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本部门资产;部门资产管理员变更应及时向物业公司党群综合部报备。 第四条第四条 资产管理员职责: 3 1.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申报、实物管理、变更登记、定期盘点等相关管理事项。 2.负责固定资产相关附属物品(如说明书、配件、保修卡等)的保管。 3.公司资产管理员负责指导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组资单、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登记本单位固定资产盘点表 、 负责配合财务部共同做好物业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盘点。 4.每年年底固定资产必须实地盘点一次,由党群综合部会同财务部共同完成,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出具盘点报告。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 第五条第五条 物业公
4、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严格的请示审批制度。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配置固定资产,需事先填报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 ,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依次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申请部门分管领导、党群综合部负责人、行政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办理计划外、预算外固定资产的配备、购置事项。 第六条第六条 新增非IT类设备, 由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员会同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签报和发票等进行验收入库;新增IT类设备,则由党群综合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验收入库。部门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组资单上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第七条第七条 部门资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组资单,建立固
5、定资产管理卡片。固定资产组资单(一式三份,一份作为 4 财务部账务处理依据;一份由党群综合部留存;一份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存档作为日常核对实物依据。 第八条第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卡片是指将固定资产编码制作成的标签,粘贴在固定资产实物上以作识别。电脑设备由于其使用管理的特殊性,标签处登记编码外,还需登记系统配置(CPU、内存、硬盘、光驱)等,固定资产标签由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填制粘贴和维护。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 第九条第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人负有妥善保管资产的责任,因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的,应及时通知部门资产管理员 、 党 群 综 合 部 和 财 务 部 , 相 应 责 任 人 应 予
6、 以 赔 偿 。 第十条第十条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前,党群综合部会同其部门资产管理员对其使用的资产实物验收, 验收完毕后由部门资产管理员、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员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交接单(人力资源部提供)上签字确认,并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不允许对外出借、出租或利用固定资产进行其他任何盈利活动。若有特殊情况,经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党群综合部进行登记后方可外借,并要求归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转移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对于库存调配的资产,由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员在申请人领用时对固定资产卡片做转移登记,并填写固定资产转移表留存。 5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各部门资产管理
7、员应于每年10月25日前汇总本部门的资产新增、转移情况,并填制部门固定资产转移单,经部门领导确认后报党群综合部;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员需与实物核对确认,对固定资产所有人的变动情况进行统计、更新。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报废。 1.使用年限过长 (至少5年以上) , 功能丧失, 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2.设备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需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
8、产报废申请单,经专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公司资产管理员方可给予办理报废手续。 原购置单价在1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须依次经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行政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同意后方可报废; 单价在10000元以上固定资产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废。 具体鉴定职能部门为:计算机、打印机类等电子办公设备由党群综合部门确定; 汽车等交通运输类由外部专业鉴定机构确定;其他行政办公用电器设备、办公家具等由党群综合部负责联系相应维修机构确定,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6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员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时更新资产明细表,建立单独台帐已报废固定资产台帐。
9、 第七章 报废资产的处置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报废资产处置 1.已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IT类)由党群综合部门人员对相关信息资料妥善处理,防止泄密。 2.党群综合部统一负责处置,报废资产应保持完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拆卸零部件。 3.报废资产应实行先利用,后处理的原则。如部分零件尚有使用价值的,可拆零利用。凡需利用的零部件,均由党群综合部对该资产的利用情况作好去向、用途记录。 4.报废资产处置时,应填写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单(附件8),由财务部、审计部会签,党群综合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核, 经物业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方可处置。批量处置需附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附件8-1),处置收入上交财务部。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物业公司党群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物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7 附件: 1. 办公设备采购申请表 2. 固定资产组资单 3. 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4. 固定资产盘点表 5. 固定资产转移表 6.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7. 已报废固定资产台帐 8. 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单 8-1.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抄送:公司领导,存档。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2017 年5 月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