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为使公司合理配置环保设施设备,规范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环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根据公司工艺流程和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实际生产,购置安装使用以下的环保设备、设施、仪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用途负责单位1生活污水处理站座1COD减排综合服务保障部2GC高效湿式除尘器套3工业除尘选矿厂3尾矿输送系统套1生产废水输送选矿厂4尾矿回水系统套1生产废水循环使用选矿厂5尾矿库座1尾矿堆放选矿厂6氰化钠应急事故池座1氰化钠应急收集选矿厂7废石场处1废石堆存生产技术部8洒水
2、车辆1降低道路扬尘十九局9粉尘测试仪台1工业粉尘测试安全环保部10声级计台1噪声监测安全环保部第一条 环保设施的范围: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噪音防治设施等。第二条 工程部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和验收。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台帐和设施设备的合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需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防治污染物污染损害环境的资料,并将上述事项
3、和资料抄送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工程部应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安全环保部需对过程进行监督,满足环保需求。建设、安装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五条 试生产期间,安全环保部需联系地方监测部门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六条 设备管理部及使用单位需严格参照设计和操作说明书,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设备厂家出具详细操作说明,确保正确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及使用单位负责环
4、保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环保设备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必要运行参数、检查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废弃介质(滤网、污泥、废料)移交处理记录,并在每月第一周内向安全环保部上报上月度环保设备调查表。第八条 环保设施设备需要停机维修、大修时,使用单位应首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由设备管理部向安全环保部上报环保设备停运报告,安全环保部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得以批准后方可对环保设备进行维修、大修。若停运期满,环保设备仍未恢复正常运行,则须向安全环保部说明原因,并补办环保设备停运手续。第九条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或拆除、
5、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提前向安全环保部申报,说明理由;安全环保部需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环保设备、设施更新必须报请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条 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者运行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领取资质证书,但需具备下列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一)专职运营人员配置合理,辅助工种齐全,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二)有固定的化验室,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监测化验设备;(三)建立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预防、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6、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要认真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设备方面的问题由设备管理部提出整改方案,一般问题由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第十三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安全环保部,确保及时解决。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发展情况,及时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效率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附件一: 环保设备停运报告使用单位设备名称停运时间停运原因应急措施及检修计划填表人:负责人: 填报时间:回执单停运时间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备名称安全环保部经理意见附件二:环保设备调查表单位: 时间: 年 月设备名称运行时间停运原因及时间保养情况及检修计划配件更换数量、时间及原因废弃介质(滤网、污泥、废料)移交量及时间运行情况电能及动能费维修保养费环保材料费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