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院三级预警机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一、组织领导及职责1.医院风险管理委员会医院成立医院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审核通过各种关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指导检查职能部门对医疗纠纷的处理。2.相关职能科室职责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患者的投诉和咨询。对医疗事故争议的相关科室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2、医疗事故争议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并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安全培训。 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处理与护理有关的纠纷。 门诊部负责门诊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参与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纠纷。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二、防范措施1.全院各科、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与病人沟通,加强科间沟通。2.医院必须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定,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
3、程,落实各项医疗制度,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技术操作规范化。3.建立院、科二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方案,由相关职能科室按照管理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患者的投诉。对于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4.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人员的执业情况,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处理措施1.科室主任为本科医疗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当事医务人员为相关医疗纠纷的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考核本科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接受患者对本科室医疗服务的投诉与处理。2.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由科室负责人向相关职能科室报告,同时迅速地组织最强的技术力量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3.对有可能发生纠纷或医疗事故者,相关科室应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相关资料,以便查阅;疑因输液、输血等原因引起不良后果的,应由医患双方立即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4.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各职能科室应迅速报送医院风险管理委员会,以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