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大学生村干部加分情况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报考单位 岗位代码 服务已满年限 (年) 其他可享受加分情况 应加总分 交加分材料地点1 陈友谊 511622198612249711筠连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14132018 5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 聂仕平 511522198611015774 宜宾市第十初级中学 14103005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 蒋佼伶 511522198712085368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中心 14102005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 徐松涛 511502198706100052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中心 1
2、4102005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 叶天灵 511502198811240655兴文县人才储备中心派驻县公安局 14134011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 彭红 511123198403025788 宜宾县片区小学 14127046 6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 李霞 511123198412267164筠连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14132018 6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 黄卫 511126198710022113 宜宾县片区小学 14127044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 贺勇 511028198707280039
3、 翠屏区宋家乡卫生院 14102101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 吕泽远 511123198510241478 宜宾县片区小学 14127040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 牟长芬 511521198410256022宜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14127091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 廖义琴 512501198210297220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9 5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3 刘燕梅 512501198510247583 宜宾县中医医院 14127076 5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 赖欣 511502
4、198310021665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14101011 6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5 唐安 510921198701242211 宜宾县中医医院 14127076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6 冉敏 513722198605144388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14101010 4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7 罗小容 511502198804025180 宜宾市投资促进中心 14101004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8 林杰 510321198801150338宜宾市屏山县城建监察大队 14135032 4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
5、9 唐轶 511502198811273959 宜宾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14101001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 袁燕 511521198607105383 屏山县委县政府接待办 14135040 32012年12月被宜宾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 袁敏 511502198804136040 屏山县城建监察大队 14135032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2 周丽 510122198705155388 宜宾县片区小学 14127037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3 曾宗林 5103221986
6、04033315 翠屏区邱场镇卫生院 14102095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4 罗利 511502198608196409 宜宾县片区小学 14127034 5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5 陈容 511132198509174120 宜宾县村级小学 14127049 5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6 文亚 511502198705152264 屏山县新农保管理中心 14135024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7 罗丽娟 51090219870428918X兴文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14134016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8 许洋
7、511522198809230322 长宁县房管处 14130015 3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9 周伟 513822198609210114兴文县石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134052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0 雷洪芳 511502198403038087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7 5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1 江彬 511111198611156314 宜宾县初级中学 14127012 6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2 赵毅 511521198406190016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中心 14102005 4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
8、保障局33 樊晓玲 511521198910011208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7 2 / 4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4 曾艳丽 511502198605230026屏山县书楼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135004 6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5 凌惠强 511502198409221632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8 4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6 何刚 511521198506180739宜宾县永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127241 4 / 6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7 杨楠 511523198810143089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
9、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8 陈莉梅 511523198612291267 江安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14129004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9 许林 511523198609070420 江安县乡镇村小 1412903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0 庞曦琳 512534198612061824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1 刘静 511523198601260027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2 李鹏 511523198603055596江安县乡镇社
10、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3 马鹏 63282219840913001X 兴文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14134013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4 马琴 511523198411293565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6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5 彭瑶 511523198204240014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6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6 陈冰 511523198809012436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7 王艳
11、511523198809180448江安县乡镇中小学(含村小) 14129045 2 / 4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8 何卫刚 511523198701296596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9 廖世全 511523198710022888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0 银文俊 511523198401110016 江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14129003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1 张杰 511522198603210318 宜宾县中医医院 14127075 4 /
12、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2 郑循艳 510183198601052360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9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3 黄翔 511523198508040054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4 向冬生 511523198412291756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6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5 林同刚 511523198707034917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2 / 4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6 朱超 5115231985071435
13、53 兴文县乡镇幼儿园 14134115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7 缪江燕 511523198812185602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2 / 4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8 邹锐 51152319881017677X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9 陈勇 513123198605041219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0 龚丽 511523198609011762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61 陈华 511523198311182112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2 万界 511523198501186771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3 吴金平 511523198607012892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4 曾蜀芹 511523198604295962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5 刘林 511523198503085077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5、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6 吴洪启 51152319830827063X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6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7 毛民兴 511523198607232879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8 黄长洪 511523198408204875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9 田晓兰 511523198408235081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0 龙凤娇 51
16、0503198601147028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1 邓淑梅 511523198706204881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陈徐文佳 511523198604290010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3 邱梦 511523198703260028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4 喻宁 511502198605126026 宜宾县村级小学 14127047 5 /
17、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5 熊艳 511524198803035262长宁县新闻与网络舆情中心 14130003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6 胡玉兰 511523198706176606江安县乡镇中小学(含村小) 14129042 2 / 4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7 刘纯洁 511523198803302096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8 黄华 511523198608131770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9 李刚 511523198602253072江
18、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0 李昆 511523198702070038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1 罗鸣 511523198503253552 长宁县公证处 14130010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2 张从英 511523198710015960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14133022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3 陈健 511523198709195933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4 朱
19、平琼 511523198707105949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4135038 3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5 于中梅 511523198706052283 翠屏区宋家乡卫生院 14102101 6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6 王界 511523198509042094 屏山县新农保管理中心 14135024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 叶春 511523198603161735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6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8 李小玲 510502198508137427 长宁县城及乡镇学校 14130047 4
20、/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9 吴吉洪 511523198502013952 江安县乡镇小学(含村小) 14129037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0 罗登琴 511523198511185940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8 4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1 隆伟 511523198702175614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9 5 / 6 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2 周上清 511524198609146911 长宁县乡镇敬老院 14130021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3 万平 511524198312256319
21、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14130057 6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4 丁奎 511524198704301676长宁县富兴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130020 5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5 彭裕平 513721198307238355长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检测中心 14130001 6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6 彭平 51152419860815651x 长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14130013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7 李波 511502198604037013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14101032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8
22、何菊 511524198405211427 翠屏区邱场镇卫生院 14102095 6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9 程中平 511524198702036514 长宁县乡镇敬老院 14130021 3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0 陈聪 511527198705201027 长宁县县城学校 14130051 2 / 4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1 罗琴 511524198703150343 长宁县乡镇敬老院 14130021 3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2 程小波 51130419830301301x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7 22009年被中共高县县委
23、组织部、高县人社局被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3 胡前 511524198409043213长宁县新闻与网络舆情中心 14130003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4 吴畏 511524198511022726江安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4129009 5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5 邓素霜 511524198907050029兴文县人才储备中心派驻县公安局 14134011 32012年被中共长宁县委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6 罗红 511524198604126073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101
24、015 5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7 陈炎 511524198510287212 长宁县乡镇敬老院 14130021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8 张勇 511524198610135531 长宁县乡镇国土资源所 14130018 3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9 吴霞 511524198609131664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8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0 赵世伟 512530198705207612长宁县富兴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4130020 6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1 周丽 51152519850414668
25、x 长宁县人民医院 14130028 5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2 曾子潆 511524198803023966长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检测中心 14130001 2 / 4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3 唐梅 511524198703170360 长宁县乡镇敬老院 14130021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4 阳怀远 511524198709040014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中心 14102005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5 赵伟 511524198510027410 长宁县乡镇国土资源所 14130018 3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
26、16 李炜玉 511524198712027064 长宁县乡镇学校 14130044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7 何光琼 511524198502020024 长宁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4130004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8 唐烨 511524198807304167长宁县新闻与网络舆情中心 14130003 3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9 巫章婷 511024198604277288 长宁县乡镇敬老院 14130021 5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0 魏冰欣 511524198312310071 宜宾市殡仪馆 14101038 6
27、/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1 李玥 511524198708220013 长宁县房管处 14130014 3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2 刘林灵 510311198406040523 长宁县乡镇国土资源所 14130018 5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3 余池 511524198606134472 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14130049 4 / 6 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4 徐涛 511527198604014767 长宁县乡镇敬老1武大外字201653 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审批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部门、单位: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审批与管理办
28、法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武 汉 大 学2016 年 7 月 18 日2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审批与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审批与管理,明确职责、优化程序、提高实效,实施导向明确的区别管理,积极支持教师、科研人员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提高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学术水平,根据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 (中办发20125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因公临时出国是指以
29、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在 90 天(含)以内,出访国家(地区) 、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出国活动。第三条 因公临时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各组团单位务必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确定出访人选,出访单位、出访目的与出访任务必须与出访人员的身份和业务范围一致。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有审批权或按照规定由上级机关审批,但仍需办理校内有关手续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第五条 因公出国归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职责:(一)由组织部负责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备案审批工作;(二)由人事部负责在职教职工的备案审批、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和单位公派 90 天以上项目的申报
30、审批办理工作;(三)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和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备案审批以及校内出国手续办理3工作;(四)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理工科类使用科研经费出国的审核工作;(五)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负责人文社科类使用科研经费出国的审核工作;(六)由财务部负责因公出国预算审批以及经费核销,财务部负责人是因公出国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七)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涉密出国人员审核工作;(八)由纪检监察部负责出国纪律检查及监督工作;(九)由国际交流部负责教职工 90 天(含)以内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审批与办理工作,国际交流部负责人是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第一责任人。各审批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
31、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第二章 申报材料和程序第六条 办理因公临时出国手续应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一)真实有效符合办理签证要求的邀请函,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二) 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申请表 ;(三)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四) 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和人员信息公开公示表 ;(五)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六)其他办理签证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七条 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的审批程序:(一)校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计划须报学校国际交流暨港澳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上级规定,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因公临时出国需报教育部审批。4校党委副书记出访执
32、行方案由校党委书记签批后报校长签批,副校长和总会计师出访执行方案由校长签批后报校党委书记签批。(二)学校中层干部出访需通过组织部审核、国际交流部审批,并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同意(仅限中层主要负责人) ,最后报分管外事校领导签批。(三)学校教职工中的外籍人士持其有效证件及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访人员申报表办理校内相关手续,报国际交流部审批。(四)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教职工前往居留权授予国或与居留权关联的免签国家,持其有效证件及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访人员申请表办理校内相关手续,报国际交流部审批。(五)学校其他在职教职工和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博士后等人员持上述申报材料报国际交流部审批。第八条 办理因公临时出国
33、人员备案程序:(一)在办理因公出国任务审批的同时,出国人员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二)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现职中层干部及以上报组织部备案,在职教工(含社会用工)和博士后报人事部备案,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本科生报本科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九条 经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凡学校有审批权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由国际交流部完成审批后办理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凡学校无审批权的,在完成校内审批程序后,由国际交流部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批,批复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应在出国前 60 天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国际交流部
34、在 3-5 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后,报湖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申办因公护照及签证,确保按时完成出5国手续。 第三章 出访管理第十一条 因公临时出国实行预报审批制度。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组团计划,并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国际交流部预报下一年度计划。第十二条 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公示制度:(一)校领导率学校代表团因公临时出国,在武汉大学信息公开栏公示。学校教职工在向国际交流部申报前应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二)公示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等。公示情况须在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访人员申请表所在学院
35、/单位意见栏中注明。未按规定公示的,国际交流部不予审批,财务部不予核销相关费用;(三)出访人员回国后,应在 1 个月内在相应网站公示出访总结报告,并提交国际交流部存档;(四)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第十三条 因公临时出国实行量化管理制度:(一)严格控制出访次数。校领导因公临时出国次数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外事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出访国家(地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符合任务需要,总数不得超过 6 人,严禁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每次出访不得超过 3 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下同)
36、,在外停留不超过 10 天(含离、抵境当日,下同) ,出访 2 国不超过 8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5 天。出访拉美、非洲等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出访 3国不超过 11 天,出访 2 国不超过 9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66天。上述出访团组人数、在外停留时间均为最高限量,不应理解为必须用满。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 ,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地区)和互免签证国家(地区) 。(三)校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应尽量安排在假期(含学术假期)进行。(四)双(多)边机制性磋商谈判、执行外交特殊使命、应对海外突发事件、参加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或宣传展览活动及培训团组等的人数和在外停留天
37、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从严控制。第十四条 同一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出访。第十五条 凡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和个人均应持因公护照办理因公出国审批手续。第十六条 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施区别管理:(一)教学科研人员指我校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人员),以及在学校、院系和科研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单位与个人的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三)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下列特殊情况可
38、持普通护照出国:1. 多项出访任务交集,无法持因公护照按期办理签证;2. 持普通护照因公长期出国期间需赴第三国(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合作;3. 带队参与学生海外交流、实习;4. 外交专项工作。持普通护照出国,应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7门批准,提交武汉大学持普通护照因公临时出国申请表;不得事后补办。(四)对确需临时安排但未按年度计划报备的学术交流合作,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第四章 经费和护照管理第十七条 校级代表团因公临时出国,校领导出访费用由国际交流部承担,其他人员出访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严格根据经费预算和财政部制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审核出国费用。
39、出国人员报销时,应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和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财务部按照批准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计划等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第十九条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必须在回国抵境 7 天内将因公护照交国际交流部保管。第五章 外事纪律与监督第二十条 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从严组团,并指定工作能力强、富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出访团团长。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应当对出访团成员进行行前教育,并对出访团组承担领导责任。第二十一条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应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第
40、二十二条 根据因公临时出国性质和任务,严格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对出国团组及人员的申报事项,各级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第二十三条 国际交流应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对以因公临时出国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等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责8任,并依规依纪惩处。对因管理不善、滥用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二十四条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须严格遵守涉外活动保密守则,不得泄露国家政治、军事、经济和科技秘密,凡是教学、科研、生产中有密级的资料,未经保密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带(寄、传)往境外。对违规泄密者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