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前 言4第一章 规划背景6第一节 发展基础6第二节 发展形势10第二章 总体思路12第一节 指导思想12第二节 基本原则13第三节 主要目标14第三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7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设17第二节 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17第三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7第四章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29第一节 促进托育托幼服务优质普惠发展29第二节 促进非义务教育特色创新发展32第三节 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普惠均衡发展35第四节 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37第五节 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38第五章 推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互嵌式发展39第一节 促进重点行业融合创新发
2、展40第二节 推动生活服务品质化品牌化建设43第六章 完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44第一节 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44第二节 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45第三节 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48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监督监管体系49第七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50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50第二节 形成规划合力51第三节 强化监测评估51宜春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主要指标任务分工方案53前 言“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
3、发,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使优质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充分”,为新时代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指明了方向。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展高品质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是更好释放内需潜力、打造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的重要内容,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依据国家和江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4、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需要说明的是,从公共服务供给的权责分类看,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并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
5、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此外,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生活服务,可以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衔接配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 第一章 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
6、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全市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第一节 发展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1.98%,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9.18%,三年毛入园率92.47%,比2015年提高15.67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12%,比2015年提高4.9个百分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8.3
7、1%;职业教育招生职普比由25:75增长至38:62;高等教育在学人数6.89万人,毛入学率50.50%。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新校区,办学空间进一步拓展。在全省率先全市域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荣获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积极贡献奖。教育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坚持教育发展“四个优先”,组建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策文件。2020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总计142.36亿元,较2015年增长52.2%。稳步实施教育改革,承担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调整、中
8、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等省级改革试点工作,整体指标进入全省前列。2017年以来,在全省新一轮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先后有12县次获优秀等次。在2020年全省首次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我市名列前茅。就业创业形势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先后实施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等一系列促进就业举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下。探索创新了“四创四导”创业孵化、“15分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圈”“三深三合”大学生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服务模式,累计直接扶持7.41万人,带动就业27.98
9、万人,打造创业孵化基地25个。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被认定为首批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第四批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宜丰县“建筑浮法微晶玻璃”项目喜获全国创新组一等奖,实现江西省在全国创业创新大赛一等奖零的突破。社会保障事业富有成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保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全面落实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方案,妥善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更加便捷高效,全市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纳入省和国家异地就医平台。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全面加大,开展了城乡居
10、民养老保险“三个全面取消”自查行动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社保基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建立了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现了保障标准、补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实现行政管理、资金核算、业务开展、药械采购、绩效考核“五统一”,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经验获得国家卫健委肯定认可,并被予以推广。“三确保一补助一倾斜(不准)”政策继续落实,总会计师制、人员总量试点管理等工作
11、稳步推进。获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市级)。基本住房保障建设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建设公租房9331套,发放租赁补贴39431户,实现所有城镇贫困群众应保尽保。创新了“房票”制度,探索了具有宜春特色的“三限房”安置模式。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累计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7.3万户。举办了全市“脱贫攻坚杯”农房设计大赛,主动上门指导农村危房鉴定和改造施工,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7806户。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不断丰富。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戏剧院团等文化阵地加快建设,基本实现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全域覆盖,平均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面积较上一时期有所增
12、长。大型宜春采茶戏月照山乡成功首演并荣获全省玉茗花优秀剧目奖,入围国家剧本孵化支持项目、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复评项目、省委宣传部艺术精品支持项目、全省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成为中宣部和全省重点关注剧目。电影一生只为一事来在全国公映,并被纳入教育部“庆祝第35个教师节全国系列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第39批推荐名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19平方米,县、乡、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1人,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明月山被评为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温汤镇被评为全国十佳体育旅游目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展开,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水平全面
13、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明显提升。扎实开展了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补齐建设行动,创新了“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基本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养老机构238所、总床位2.9万张。上高县被列为“全市首批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县”,樟树阁山镇、上高南港镇荣获“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乡镇”。重点人群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推进了残疾人“福康工程”,完善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就业渠道不断拓宽
14、。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积极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两提升、四关爱”“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等系列专项行动,落实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建成“儿童之家”200个。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妇女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与此同时,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短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短板和问题。第二节 发展形势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在“十四五”时期甚至未来一段时间内,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优质,
15、加快构建具有宜春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特点。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正在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过渡,经济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公共服务在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当前,全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长期向好、韧性强劲,为保障和改善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社会民生型公共服务领域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人口形成新结构。随着婴幼儿出生率逐年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未富先老”和“少子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激增。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以广大乡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镇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为城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16、。需求呈现新特征。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加向往,传统的政府公共服务单一供给模式难以有效匹配居民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旅游、文化、教育、养老、医疗、托育等服务性消费迎来广阔市场。科技孕育新突破。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领全球经济深刻变革,信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不断突破和广泛应用,电子政务、信息惠民、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迅速兴起,推动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便捷,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新的发展形势下,
17、我市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弱项,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非基本公共服务优质资源供给不足,托育、托幼、医疗、养老、家政等服务质量和水平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优质资源供给能力仍需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有待完善,公共服务布局与人口分布的匹配度还不够紧密,优质资源配置需进一步优化。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公共服务发展的新特征和新要求、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第二章 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系统观念,科学确定“十
18、四五”时期宜春市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发展要求、发展路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优化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体系,形成城乡统筹、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服务
19、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努力增进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把宜春建设成为“六个强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春华章提供重要支撑。第二节 基本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基本市情,将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坚持保障标准合理适度,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鼓励社会资本做强做优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服务和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政府兜底、共建共享。强化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紧紧抓住民生底线和短板问题,优
20、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强化精准服务,稳步提升均等化、便利化水平。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健全完善涵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公共服务和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的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创新、普惠公平。深入推进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扩大民生领域开放程度,丰富服务主体,提高供给质量、供给能力和服务效能。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施策,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不断扩大普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实现普惠性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效益优先、兼顾发展。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社会效益摆在优先地位,织牢社会兜底保障网,突出机会公平,保障不同收
21、入群体能够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公共服务作为提升人口质量红利、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的重要环节,推动劳动力要素与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其他要素有机衔接。第三节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提质扩容,基本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多样化可选择的公共服务资源更加丰富,公共服务市场需求充分激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标准化手段广泛应用,资源实现高效配置,城
22、乡、区域、人群间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进一步缩小,形成了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逐渐提升。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普惠性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逐步构筑起普惠性非基本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快速发展。在政府保基本、促普惠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需求,丰富供给,增效扩容,推动生活服务品质化品牌化建设,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
23、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宜春市“十四五”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类别指 标2020年2025年属 性幼有所育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0.894.5预期性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应保尽保约束性学有所教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2.4793预期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97约束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1295预期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0.2210.6约束性劳有所得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27.7125.6预期性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率(%)100100预期性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岁)78预期性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24、人)2.273预期性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2.83.8预期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2.795以上预期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预期性老有所养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4560约束性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2.93.2预期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8795.5预期性住有所居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应保尽保约束性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应保尽保预期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户)4.0312.6预期性弱有所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25、100约束性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100100预期性文体服务保障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万次)3.4预期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2.192.6预期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30预期性指标解释:1.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和艺术演出场所。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内可供开展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的有效面积与人口的比值。3.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居住
26、(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4.为5年累计值。第三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减少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全体公民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设根据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结合宜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开展标准实施监测预警,督促并推进各项服务标准落地落实。统筹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软硬
27、件标准要素。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加强各行业标准间的统筹衔接。第二节 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对标对表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积极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人才、设施、经费等软硬件短板弱项。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学龄人口监测机制,依据学龄人口动态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落实宜春市中小学大班额化解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全面消除大班额,基本化解大校额。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短板,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
28、条件,办好必要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因地制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推动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镇村一体化办学,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健全常态化控辍保学机制和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9、纳入学生资助和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深入实施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建立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走教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继续实施宜春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宜春市农村教学点教师关爱工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专栏1 义务教育补短板重点工程1.立德树人工程。创建市级文明校园200所、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00所。建设市级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市、区)5个、市级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校100所。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50所、学校美育实践基地5
30、0个。遴选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50个;建设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5个、市级劳动教育示范校200所、县级标准劳动实践场所(基地)20个。2.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鼓励在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所办学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高的寄宿制学校,推进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运动场、功能用房等面积达标,完善饮水设备、淋浴设施、运动设施、安防设施、教育装备等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全市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的县(市、区)比例达到40%。3.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工程,扩建城区学校,全面消除大班额。新改扩建中小
31、学校450所(含设备购置),按省定标准补足配齐设施设备。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小学班额不超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新建学校不超规模,小学、初中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不超过2500人,基本化解大校额。4.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建设市级师德涵养基地10个;培养市级骨干教师500人、学科带头人200人;培养市级中小学名师100人、名校长50人;评选卓越教师60名、卓越校长20名。卫生健康。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底线。加大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治力度,推进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健全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全
32、科、呼吸、重症、公共卫生、感染科医师培养,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以学科建设为重点,重点发展县级医院肿瘤、心脑血管、感染性疾病的诊疗能力。整合推进卒中、创伤、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精神病诊疗能力建设。规范提高新生儿访视率、扩大出生缺陷筛查项目,提高03岁婴幼儿健康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积极推进中医适宜技术发展,逐步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中医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中医药治未病服务体系,支持中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医院设立“治未病
33、”中心。专栏2 公共卫生健康补短板重点工程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农村医疗应急中心建设,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2.卫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县级医院、宜春市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宜春市中医院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医院服务能力。3.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控中心项目建设,增强传染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能力。4.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到2025年,治未病服务覆盖全市70%的社区、50%的乡村。文化体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全市公
34、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县(市、区)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实现全市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逐步向公众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城市书屋、24小时智慧图书馆,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标准化,建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实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志愿服务阵地全覆盖。持续推动群众体育“六边”工程建设,重视全民健身、支持全民健身、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完善群众健
35、身设施网络,县、乡、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市中心城区“10分钟健身圈”、县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技能“巡回教学”系列活动和“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做强培优农耕健身品牌赛事,开展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探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制度,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化服务体系。聚焦全民健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公园、体育中心、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补齐健身设施短板,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增加群众身边健身设施有效供给。专栏3 公共文化体育补短板重点工程1.公共文化提档升级工程。重点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
36、物馆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消除空白。到2025年,县级公共文化馆所实现全覆盖。2.体育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综合体育场馆、足球场、体育公园等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个市、县至少有1个体育场(田径场)和1个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每万人拥有足球场1块,体育公园县域覆盖率达到100%,打造成全民体育健身服务圈。就业服务。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培训机构面向农村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采取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扩大职业院
37、校、技工学校等培训规模,鼓励支持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宜春市人社事务服务中心等院校(中心)开展补贴性培训。加快推进宜春市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基点,“两微一端”为主载体,全力打造“平台+网站+微信+客户端”为一体的“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圈,提供精准便捷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快推进就业监测平台建设,完善全市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依法整治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专栏4 劳动就业补短板
38、重点工程1.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举办线上线下各类专项招聘活动,全面提高大学生就业率。组织开展线上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劳务协作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实施优惠扶持政策。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快推动宜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建设,加快推进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设,力争建设成为赣西人力资源配置示范区、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一步完善全市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创建一批高质量就业乡镇(街道)、村(社区)。2.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宜春工匠选拔工程”,实施“技能大师培养工程”和“双百技能提升工程”,每年选派100名优秀
39、技能人才,每两年组织100名职业(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国内先进地区开展技能研修培训、技能技艺交流及职业技能竞赛办赛交流活动。到2025年,全市获评“宜春工匠”“赣鄱工匠”和“能工巧匠”累计达到100人。3.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城乡贫困劳动力、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加快技能人才培训综合园区建设。支持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等县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有1所公办技工学校。社保服务。以“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为目标,
40、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弹性缴费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着力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参保。全面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和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推动高风险行业和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全面推进工伤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探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参保、缴费“一站式”办理服务。强化基金监管,持续打击欺诈冒领行为,织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护网”。
41、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工程,全面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四同步” 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原则,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落实特困失能、部分失能人员生活费、护理费,推动实现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在县级集中照护,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推动将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特殊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围绕施工改造、设
42、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对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农村“三留守”系统,建立特殊困难老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视巡访制度,定期开展日常探视巡访,及时提供关爱服务和应急帮扶。全面加强养老专业化人才培养,支持宜春学院和宜春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增设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江西民政学校专业化力量,建立养老技术型人才培育合作机制;深入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模式,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实训基地。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专栏5 基本养老服务补短板重点工程1.兜底性养老服务工程。推动每个县级建成至
43、少一所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60%左右。2.特困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每年对16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支持8000户以上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带动城乡老年人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社会服务。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救助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基层儿童福利设施网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44、建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保障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和改造升级,打造区域性站内照料中心。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逐步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将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巩固和增强家庭照护功能。切实提高全市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全面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
45、革,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建立新型待遇保障体系。优化光荣院区域布局,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专栏6 社会服务补短板重点工程1.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各县市区建设独立的综合性专业化的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面达到家庭式养育、特殊教育机构、定点康复机构标准。到2025年,各县(市、区)都有1所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工程。推动精神障碍社
46、区康复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8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或救助站。到2025年,实现救助服务网络100%覆盖县域。4.退役军人休养工程。谋划推进宜春市荣誉军人休养院、各县(市、区)退役军人光荣院建设,到2025年,市县都有1所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住房保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租购并举,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房等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模式和布局。支持专业化、机构
47、化租赁企业发展,盘活存量房源和闲置用地发展长期租赁用房。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专栏7 住房保障补短板重点工程1.公租房。“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实物分配率不低于50%,实物分配不少于2.5万套,年均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规模保持在4000户。2.棚户区改造。“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棚户区21120套。第三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区域间共建共享。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统筹协调,鼓励相邻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推动服务标准协同、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建共享。鼓励支持全市积极融入大南昌都市圈,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合作,建立便利共享的基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