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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doc

1、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第二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主要任务(专栏明细)第一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第二节强化兜底养老服务保障第三节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网络第四节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第五节促进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第六节开创医养融合多元模式第七节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第八节完善社会环境支撑体系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完善支持体系第三节强化人才保障第四节健全服务机制第五节加强跟踪实施附录:名词解释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省、市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

2、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赣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六大攻坚战”调度范围,高位推动,完善政策体系和推进措施,城市养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农村“1+1+N”养老服务短板不断

3、补齐,康养产业蓬勃发展,医养融合上新台阶,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9064”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2017年以来,赣州养老服务工作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考评中连续4年列全省第一,多项经验做法被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推广。(一)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民生实事调度、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和政府营商环境考评范围;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列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

4、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社区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按照站点布局网格化、组织形式连锁化、服务方式智能化、服务力量社会化、长效支撑制度化“五化”要求,统筹整合老旧办公用房、学校和厂房等资源,建成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431个,覆盖92.1%社区,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25个,引入深圳第一养老集团、江西长天集团、深圳舟辑莲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品牌运营企业,18个县(市、区)开通并运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共发放智能手环等智能设备324

5、0台,服务老年人8000余人,线下服务总量达3.7万次,实现老年人就近就便在家门口养老。农村按照“1+1+”,即每个县(市、区)1个护理型养老院,每个乡镇1个乡镇敬老院(养老中心),每个村(社区)N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模式,依托县级集中照护中心,全市城乡特困失能人员实行集中照料护理,覆盖100%的县(市、区)。全市65.6%的乡镇敬老院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改造提升。完成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规定落实编制人员,推动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薪酬待遇。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进行社会化改革,共42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民房、老村部、祠堂等资源,

6、按照“四助五有”规范,在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有助餐等基本功能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共2503个,覆盖62.8%行政村。积极推广“时间银行”服务模式,整合各方力量,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孝老爱亲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上门为老人开展精神慰藉、送餐等关爱服务。(二)养老事业产业协调推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市本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出台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州市养老服务市级资金补助办法等政策文件,市本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各县(市、区)相应制定了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

7、营资金。通过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彩票公益金、政府专项债券、城企联动试点等形式,加大向上争资争项力度和本级财政支持力度,2016-2020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养老服务项目资金4.3亿元,市、县两级分别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86亿元、6.5亿元。完善养老福利制度。全市统一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300元、70元标准为特困失能、半失能、全自理人员发放护理补贴,为低保对象中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由政府出资,按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为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大力

8、发展养老产业,围绕把赣州打造成国内知名的养生养老基地和粤港澳生态康养后花园,出台各项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和用地保障等政策,加大招商推介,激活社会力量,全市建设康养项目32个,总投资296亿元,设置养老床位1.7万张。天津天同集团等国内知名养老企业落地赣州,崇义县阳明正颐康养中心、南康区康养中心、上犹县众和康养等一批示范性项目正陆续投入使用。大力发展旅居养老,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和周边省市,签署旅居养老框架协议,建立了良好的旅居养老合作关系。(三)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在设施改造、医养结合、安全整治、运营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大力气整

9、治提升。2016年以来,全市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福利院116家,新增有效养老床位1.74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4万张,较好的改善了特困人员生活环境,信丰县、安远县、于都县、宁都县等县(市、区)农村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深度推进医养融合,推动养中设医或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全市养老院基本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照料护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赣南医学院等专业院校,加强养老从业人员队伍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十三五”期间市、县两级共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60期,培训人员5369人次,实现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养老机构人员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10、(四)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先后争取到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2016年,赣州市)、全国第一、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2016-2017年,共13家机构)、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7年,赣州市)、全国第二批、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章贡区、信丰县)、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大余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崇义县)、全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2017年,赣州市)、全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2019年,章贡区、定南县)、全省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等10余个国家、省级试点,全力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并取

11、得显著成效。部分试点经验在全国、全省进行了经验交流。2018年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入选国家发改委存量PPP项目典型案例;2019年我市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相关做法编入中组部干部培训典型案例;2020年兴国县田庄上养老中心入选国家民政部、发改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第二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一)面临的挑战总体上,“十三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扩量增质转型升级,但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层次需求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还有不少差距。老年人保障水平偏低、支付能力不足等问题短期内还未有效改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营主体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有待优

12、化、服务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些短板弱项和瓶颈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养老行业人才队伍总体数量质量亟待扩容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不稳定、年龄偏大、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智慧养老体系建设潜力亟待深挖。养老金融和“银发经济”领域依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缺乏法律、法规支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手段少、难度大,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截至2020年,我市60周岁及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口140.32万,占常住总人口的15.64%;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99.41万,占常住总人口比11.08%,接近全省平均数;预计到2025年,赣州市60岁及以上、65周岁及

13、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分别达到20%、15%左右。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小型化、少子化态势继续深入发展,将对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结构带来深刻影响;这些情况与当前养老服务面临的诸多困难和短板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将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二)面临的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层面、省级层面正在部署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政策措施,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大技术创新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我市“三大战略、八大行动

14、”的实施,为养老事业发展赋予新机遇、增加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同时,我市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质生态资源和毗邻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越区位优势,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制定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是我市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全新高度,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阔步前行的重要举措,对打造独具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赣南模式”,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振兴发展赣南老区篇章具有重要意义。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15、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大力实施提高民生品质行动,提质升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扩展构建居家社区养老网络,持续深化养老服务社会改革,聚力融合大湾区康养产业,探索开创医养融合新路,整合养老智慧平台科教并重,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的灵活机制、社会力量的服务作用、家庭的孝养亲情基础,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四位一体”共同合作参与的格局,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全面建

16、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把赣州打造成国内知名的养生养老基地和粤港澳生态康养后花园,建成具有赣州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第二节基本原则(一)坚持党政主导、普惠共享原则加强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在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框架下,将养老事业融入赣州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中,坚持公平优先、注重效率,立足公共服务,明确定位养老主体需求,科学制定公共政策,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普惠覆盖。(二)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原则以老年人为中心,保障特困失能群体养老底线,兜住民生底线,坚持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齐头并进,持续巩固“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品牌成果,提升全

17、市整体养老水平,推动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三)坚持激活创新、广泛参与原则明确角色分工和运行机制的差异化,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巩固家庭基础地位,激活社会志愿服务潜能,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多方互动、共参共享养老服务体系。(四)坚持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养老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在物力、财力和人力等方面做出优先安排,注重质量效益,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同步,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五)坚持量力而行、科学发展原则充分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

18、握我市养老服务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提升的总体趋势,科学设定各项目标、指标,合理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不断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的信心,持续为养老服务发展拓展空间、增添动力。第三节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智慧支持、多方共参、服务优质、监管到位、保障到位的养老服务新格局;人人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巩固,供给结构更加优化,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市场更加开放,养老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老年人及其家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19、一)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等制度,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丰富拓展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助餐、助医、助娱、助浴等“十助”居家上门服务广泛开展,1.2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现居家适老化改造,城市老年人居家探访和农村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三)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加速补齐建成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

20、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所有街道和县(市)城关镇至少建成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100%以上的城市社区。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四)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防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照护托养需求不断满足;普惠型养老机构不断发展,惠及更多的老年群体。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价格收费、薪酬待遇等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到70%以上,并具备业务指导、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五)农村养老服务品牌提质升级以“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

21、”为支撑的“1+1+N”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完善。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品牌持续巩固。(六)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畅通。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赣州优质的森林资源、生态资源和中医药优势进一步发挥,打造全国康养高地的“赣南模式”。(七)养老产业做大做强扶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老年人产品用品不断丰富,智能化等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推广,多业态的养

22、老服务不断融合发展,养老产业链条不断拉长。(八)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高层次养老管理人才、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护理员队伍等多层次人才引进、培训等机制不断健全。(九)老年宜居环境逐步建立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不断跨越“数字鸿沟”,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类别指标2020年2025年属性兜底保障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成率(%)100100预期性指标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床位使用率(

23、%)5570预期性指标居家养老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万户)-1.2预期性指标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预期性指标社区养老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100预期性指标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40460预期性目标街道层面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覆盖率(%)-100预期性指标新建居住(小)区按标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指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2.885预期性指标养老床位养老服务床位总数5.77预期性指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3660约束性指标人才队伍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专业招生规模-明显增长预期性指标每千名老年人社会工作者配比()-2

24、预期性指标护理队伍护理人员总量(名)370010000预期性指标护理培训总人次(人次)536922000预期性指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县市区覆盖率(%)100%100%预期性指标医养融合机构数量机构数量68110预期性指标总床位1800623600预期性指标第三章主要任务(专栏明细)第一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一)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依据全国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标准,依托全市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建设和城乡社区养老综合服务网点,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共享的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数据库,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和喘息服务补贴、医养结合分诊分流等分类

25、管理的统一凭据,有效衔接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实现养老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探索将老年人能力评估与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建设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二)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并逐渐丰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结合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形势动态调整;各县(市、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状况,建立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独居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纳入基

26、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三)完善老年人救助福利补贴制度完善落实高龄补(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评估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化整合,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完善补贴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四)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根据国家部署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争取将赣州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从居家、社区

27、到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多层次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满足多元化长期照护服务需求。第二节完善兜底养老服务保障(一)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发挥特困失能人员兜底保障作用,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落实特困失能、部分失能人员的生活费、护理费,保障机构日常运维经费。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

28、划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提供照料托养服务,确保自愿入住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有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在县级集中照护。仍有剩余床位的应向普通社会老年人开放,逐步推动解决“床位空置”问题。(二)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围绕打造“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优化县乡养老院布局,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敬老院建设标准,改造优化服务设施,完善敬老院管理人员选聘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程度。建设发挥各层级养老机构的区域性养老服务指导功能,探索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城市养老服务联合体。不兴建超高标准、超规模的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能够满足区域特困人员

29、供养服务需求且仍有较多空余床位的地区,不再新建、扩建项目。(三)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运营主体的多元性、可持续性,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价格收费、薪酬待遇等制度,科学稳妥实施公建民营,宜公则公、宜民则民,不搞“一刀切”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养老机构“打包”交由同一家机构或组织运营,防止出现市场垄断。实施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优先保障兜底保障老年人照护托养服务需求。依托各层级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养老服务中心并赋予区域性养老服务指导功能。探索建立“以上带下”的城市养老服务联合体,提升区域公办养老机构整体水平。(四)完善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分散供养老年人实现供养责任明确、政府补贴到位、

30、探视巡访常态。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以失能、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动员基层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单元邻里四级联动,建立健全城市老年人居家探访和农村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到2022年,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专栏1 兜底性养老服务工程1.县级集中照护中心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有至少1所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机构。2.乡镇敬老院建设改造。采取整体打包、单体项目等方式推进140个乡镇敬老院围绕设施设备、护理能力、适老化环境等进行全

31、面改造升级,到2025年,乡镇敬老院设施设备普遍提档升级,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3.新建或改扩建市、县、乡三级公办养老院项目床位设置规模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0张、300张、150张,其中新建或改造项目护理型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80%、70%;所有存量乡镇敬老院全面实现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护理型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60%、50%。4.提高服务质量达标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评定为1-2级的乡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2-3级的县(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不得按照五级服务等级标准新建。 5.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

32、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环境、优化供给结构,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70%左右。第三节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网络(一)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完善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且安全、实用、便利、适老。在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回购、租赁、置换、改造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补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制定整合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和事业单位调整后腾出的办公用房、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学校、社区

33、用房、厂房、长期空置的公租房等闲置资源,对适合开展养老服务的,根据统筹规划布局要求,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加大改造提升力度,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继续鼓励支持公建民营等多元化运营模式,建成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精准定位老年群体分类需求,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十助”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社区老年食堂;通过购买服务、分级分类奖补等扶持政策,积极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依托社

34、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开辟老年人陪护就医、领药绿色通道。支持承接相应区域的居家探视巡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能力评估、家庭照护等服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探索构建“物业+互联网+养老”三位一体功能衔接协调发展的无缝链接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逐步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三)深化“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按照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的“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在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中心)等有效整合。大力发展“党建+农村养老服务”,

35、实施党群连心、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的“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三心工程。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组织、老年人协会相协调,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机制,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原则,制定稳定的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四)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支持系统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探索出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依托老人能力评估信息数据库建设,细化分类管理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家庭成员养老能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公益培训、网络公开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积

36、极推进家庭照护者护理知识和能力培训。探索实施面向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人照护者、长期照护者的“家庭喘息”服务,统筹实施家庭成员养老补贴制度,建立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五)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从2021年起,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每年对22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引导城乡老年人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专栏2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网络工程1.推动85%行政村建有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2.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发展

37、机制。3.到2022年,各县(市、区)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4.到2021年底,所有街道和县(市)城关镇建成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到2022年全市实现配套养老服务设置新建小区达标率90%,老旧小区、已建成(居住)小区补齐率100%。5.在城市社区普遍建设突出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6.到2025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00%全覆盖,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5%。7.20

38、25年,支持完成1.2万户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8.建立健全居家老年人“一键呼救”紧急救援响应机制,到2022年,基本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第四节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一)突出护理能力建设完善对护理型床位的认定。推动各县(市、区)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把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突出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各县(市、区)要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县级福利院开辟失智照护楼或照护单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机构或开辟专区。推进失智照护、失能护理示范机构建设。(二)强化养老机构质量安全加强建筑、消防、食

39、品、环境、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推动解决存量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到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要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全部清零。对民办养老机构按要求实施消防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的,给予适当奖补。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机构,因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集中研究处理。(三)提升机构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养老机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做好各类风险日常评估和干预,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

40、演练和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应急体系。养老机构在建筑设计时充分考虑医疗感染管理要求,增设隔离功能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依托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或综合性示范机构,成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专栏3 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计划1.到2025年,重点打造10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示范机构,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2.推进存量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改造,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100%达标工程。3.到2025年,市一级和部分有条件的县(市)依托城市公办养

41、老机构或综合性示范机构成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第五节促进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一)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备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全面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机构国民待遇,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相关政务服务、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养老机构筹建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推行一站式标准化服务,切实加强养老机构项目筹建指导。做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并落实社

42、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及时更新公布政策措施、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大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旗舰龙头企业。结合区域养老服务需求,适当发展面向高端人群的养老机构。引导各县(市、区)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性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公共服务功能国有企业,引进或打造一批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服务品牌。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城企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构建“机构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场有发展、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模式。充分把握市场供给和需求规律,支持引

43、导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PPP等模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鼓励举办规模化、集团化养老企业。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机构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和财税补贴、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况,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价格水平应当显著低于当地同等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养老服务机构。(二)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等开展智能化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市场

44、供需,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发展康养产业。依托我市生态山水资源、温泉资源、田园观光资源,高起点规划包装一批康养项目,推行全域康养,加速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会寻安”生态经济区、“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等,发展各具特色养老业态,构建特色鲜明、功能丰富、布局合理的康养发展格局。积极推进旅游养老、候鸟养老、教育养老、森林养老、互助养老等多元养老综合体运营模式,打造国内知名养生养老基地。支持探索“跨省互换共享养老机构”运营模式。加快老年用品多样研发和产业链延伸。对接南康区家具产业集聚优势,开拓适老化家具和家居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研发、生产和租赁服务,形成

45、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康复辅助器具与智慧养老服务网络系统的技术对接和有机融合,推动智能化养老产业发展。依托“青峰药谷”等现代中药、生物制药产业园区,扩容医药健康和医养产业,推进集旅游、度假、疗养、定居于一体的养老导向的产城融合,实现生物医药产业与医养结合的城市养老产业发展格局。(三)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健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合理引导市场消费预期,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46、,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强化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欺诈销售,以及打着养生名义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繁荣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广泛开发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特殊性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针对不同生活场景,加大老年休闲陪护、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产品研发力度,开发适老化家电、家具以及新型照明、洗浴装置、厨房用品、辅助器具、助行机器人等智能化日用辅助产品。建立老年用品产品目录,推广支持新型材料、5G、

47、AI、VR等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与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智能化等养老设备。充分考虑老年群体使用感受,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简化应用程序使用步骤及操作界面。推动老年用品产品进产业园区、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鼓励各大电商、零售企业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孝老爱老”购物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形成品牌效应和消费热潮,激发消费热情,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推进在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站点。第六节探索开创医养融合多元模式(一)打通医养融合行业壁垒坚持“养为基础、医是保障”的工作思路,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继续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以多种合作形式进行联合、协作,形成医、养机构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依照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全面拓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十四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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