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根据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下,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
2、发展思想,不断强刚需、补短板、扩供给、促消费、防风险,养老服务体系取得积极成效。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景德镇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构建起了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市、区)政府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同时,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内容。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还
3、将聚焦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问题列入重点工作任务;我市成功申报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坚持制度先行,构建服务体系。先后出台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以“三年行动计划”为总揽的“1+N+X”政策框架体系。逐步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了景德镇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景德镇市2020-2021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奖补实施方案景德镇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景德镇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景德镇市居家和社区养老
4、服务中心(站点)星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联合市委人才办制定并出台景德镇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组织保障。坚持多元投入,夯实设施基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截止到2021年3月底我市养老机构共55家,床位数共计4059张。其中公办福利院3家,床位数为648张,公办敬老院39家,床位数为1515张。民办养老机构13家,床位数1896张。全市473个建制村建成具备助餐等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263个,覆盖率为55.6%。投资1.4亿元的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建项目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于20
5、20年9月23日开工建设,争取2022年年底基本建成。乐平市、浮梁县共计投入1.2亿元对县级福利院进行装修。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我市连续两年将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胜利社区、景城名郡、尚东国家长者之家等一批社区嵌入式养护院以及一批城市老年餐厅等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坚持兜底保障,提升福利水平。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连续5年对近3万余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50-4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累计发放金额近亿元;连续5年免费为我市城乡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及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6、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城乡特困老年人生活标准分别达到915元、615元,农村特困失能人员生活费标准参照城镇执行;失能、半失能、生活自理的特困人员每月护理费分别达1200元、300元、70元。坚持人才为重,加强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到市人才队伍建设之中,探索建立登记注册、教育培训、激励评价等机制。连续3年举办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与市卫校达成联合定向培养2期养老(儿童)医护人员的协议;市人社局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坚持多措并举,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建设,全市养老服务
7、综合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管理制度,一批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设施改造提升,有力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加强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宣传推广。总体上,“十三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量质提升,但距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群众需求还有不少差距。资金投入不足,土地、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仍然是制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主要矛盾;老年人保障水平偏低、支付能力不足等问题短期内还未有效改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营主体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
8、不少矛盾,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结构不够合理,满足就近就便和喘息服务需求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发展还不充分,养老服务存在床位闲置和“一床难求”并存现象。养老院普遍存在“招工难”“留人难”,养老护理员队伍不稳定、年龄偏大、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意愿还不强烈;医保定点和同步结算、医养结合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仍是制约医养结合的关键问题。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缺乏法律、法规支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手段少、难度大,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二)“十四五”期间发展趋势根据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
9、底,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618979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9220人,占总人口的16.6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84043人,占总人口的11.37%,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2025年我市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14%,进入深度老年化社会。“十四五”时期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挑战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老龄化快速发展带来新挑战。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小型化、少子化态势继续深入发展,家庭照护能力难以支撑,势必需要社会服务补位,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十分紧迫。老年人需求升级带来新挑战。老年人需求结构已经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从简单的生活照料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转变,从被动接受
10、服务向主动参与服务转变。老年人在追求物质高品质消费的同时,更加追求精神服务的品质消费。大量低龄健康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蕴含丰富潜能。巨大老年人口背后蕴藏庞大消费潜力,孕育大量产业机会,“银发经济”将成为未来经济重要增长点。建设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带来新挑战。“十四五”期间,是建设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关键时期,更是建设具有全国重要示范意义新型人文城市的机遇期。这对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增添了新动能,也为如何建设新型人文城市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新课题。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11、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着力保基本、补短板、锻长板、抓规范、防风险,奋力打造与建设世界陶瓷文化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幸福颐养“重要窗口”,持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1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坚持供给与需求双侧发力,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作用,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形成养老服务多元参与合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格局。2保障基本,统筹协调。坚持基本与普惠
12、双向并举,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惠及全市老年人,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独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统筹协调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推动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3突出重点,高质发展。坚持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突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作用,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聚焦机构养老失能照护功能,强化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养老服务先进经验与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养老服务集约化发展。4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开放与监管双管齐下,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健全行业标准制度规范,完善综合监
13、管制度机制,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养老服务转型发展。(三)主要目标按照兜底线、保基本的总体要求,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普惠均等、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和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服务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加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为建设新型人文城市和世界陶瓷文化中心城市夯实民生基础。1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
14、清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等制度。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丰富便捷。编织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所有街道和县(市)城关镇至少建成1所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左右、护理型床位25张以上,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90%城市社区。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
15、访率达到100%。对2500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3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控能力提升,消防达到国家规范与标准,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完成消防登记备案或验收,防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照护托养需求不断满足;普惠型养老机构不断发展,惠及更多老年群体。公办养老机构深化改革,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持续拓展,业务指导、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不断提升。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4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壁垒进一步畅通。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提供老年人专门的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
16、基层医疗服务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融合,基本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5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等一线服务人员,全覆盖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招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养老院院长轮训全覆盖,到2025年,培训规模和专业水平实现整体提升,全市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均达到100%;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4000人次。6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
17、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执法,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专栏1“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主要发展指标类别指标2025年属性兜底保障有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100约束性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60约束性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成率(%)100约束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60预期性居家养老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户)2500约束性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约束性社区养老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预期性新建居住(小)区按标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85预期性
18、机构养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约束性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率(%)100预期性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100预期性每千名老年人社会工作者配比()1预期性资金保障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占比55%约束性三、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一)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1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完善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加强多专业协同的评估团队建设,推动政府购买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建设统一的老年人需求管理和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效率,精准把握老年群体不同层次的需求。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清单内容纳入市级公共服务和基本社
19、会服务范畴。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机制,优化补助方式,不断完善差异化和梯度化的服务措施。3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落实高龄补(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推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化整合,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完善补贴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4推动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从居家、社区到专
20、业机构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力度。坚持机制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二)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在城市辖区发展“街道-社区-小区”三级服务网络。完善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四同步”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推进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在街道和县(市)城关镇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相应区域的统筹指导功能,并支持承接相应区域的居家探视巡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能力评估、家
21、庭照护等服务;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院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探索社区“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餐桌、定期巡访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2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质升级。继续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民房、老村部等资源,按照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的“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在建制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
22、明实践中心等有效整合。实施党群连心、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的“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三心工程。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机制,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原则,制定稳定的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不断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3延伸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不断夯实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政策、标准、规范,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
23、家庭照护能力。4健全城市居家探访制度。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巡访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城市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及志愿服务队伍等,重点面向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以探视巡访为主的关爱服务。5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每年对5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动由“兜底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
24、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专栏2 打造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1到2025年,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完成配置。2到2025年底,所有街道和县(市)城关镇至少建成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90%的城市社区。3推动85%以上的村委会建有符合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4推广城市助餐服务,健全完
25、善助餐配餐服务点,不断满足老年人居家用餐服务需求。5建立健全居家老年人“一键呼救”紧急救援响应机制,到2022年,基本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6每年对5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支持2500户以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7到2025年,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三)推动养老服务供给量质齐升1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发展。始终坚持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按照“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
26、要求,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具备照护托养能力的县级集中照护中心,继续对农村敬老院内部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制定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价格收费、薪酬待遇等制度。坚持运营主体的多元性、可持续性,科学稳妥实施公建民营,宜公则公、宜民则民。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2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相关政务服务、精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事项与时限,推行一站式标准化服务,切实加强养老机构项目筹建指导。制定并落实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
27、指引。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城企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初步构建“机构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场有发展、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模式。3突出护理能力建设。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把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发挥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市、县(区)福利院开辟失智照护楼或照护单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机构或照护专区。推进失智照护、失能护理示范机构建设。4提升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建立养老机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定期开展应
28、急演练和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和建设应急响应先期处置队伍,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应急体系。推广安装智能型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逐步推动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消防安全动态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接入“智赣119”消防大数据平台。推动新建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感染管理功能、隔离功能、防控物资和设备储备功能等,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依托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或综合性示范机构,搭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平台,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和储备应急物资。推动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对老旧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全部达标。专栏3 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工程1到2025年,每个
29、县(市、区)建有至少1所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机构。支持推动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珠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建或续建失能照护机构项目。2乡镇敬老院建设改造。采取整体打包、单体项目等方式,推动乡镇敬老院建设或改造项目,围绕设施设备、护理能力、适老化环境等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到2025年,乡镇敬老院设施设备普遍提档升级,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3重点支持打造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示范机构,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4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和乐平市社会福利院、浮梁县社会福利中心搭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平台。(四)提升医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水平1畅通医养结合政策渠道。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
30、惠”原则,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全面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切实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基本构建起养老、医疗、照护、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2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要统筹布局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对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且符合养老机
31、构设立条件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护理型养老机构标准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在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和综合医院等机构中加强老年病科室建设;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支持通过建立养老医疗联合体等方式,发展具有医养或康养特色的养老机构,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服务。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流动延伸。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进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聚焦失能和
32、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卫健部门加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乡村卫生站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不断夯实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以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提供健康安居、普惠照护服务作为突破口,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专栏4 医养康养服务能力提升计划1加大医保定点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2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
33、机构开展签约服务。3到2025年市本级和乐平市建有1所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五)强化养老服务要素支撑体系1完善财政和金融扶持政策。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各地要不区分经营性质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实行会员制的养老机构除外)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按照实际接收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元标准落实运营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建设、运营补助标准。鼓励商业银行向养老机构发放贷款。探索允许盈利
34、性养老服务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或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优惠政策。2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针对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或规划滞后的问题,不断完善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促进养老服务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2022年底前,市、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提
35、升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针对性、均衡性。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我市本科、大中专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市卫生学校等院校培养养老服务(特别是康复护理)专业人才。通过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探索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试点。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行动,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领头雁”计划
36、。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认定结果作为养老护理员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2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业柔性引才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每人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补贴政策,逐步推进养老护理员登记管理、持证奖励、养老机构入职奖励、岗位补贴、优秀护理员奖励等制度建设。举办市级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等称号,晋升相应
37、职业技能等级。定期开展“优秀院长”“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探索建设1-3家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3健全“社工+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深入推进养老领域志愿服务,积极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引导各地发布针对满足养老需求的多元化志愿服务项目。推动“时间银行”应用于为老志愿服务实践,鼓励各地探索利用“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储蓄与回馈等正向激励机制。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
38、。专栏5 实施养老服务职业培训计划1养老护理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并按规定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2到2025年,建成1所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习实训基地。3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10人。4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均达到100%。(七)培育养老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1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依托
39、我市优质的生态资源和陶瓷文化优势,推进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养生保健、教育服务、精神文化、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业态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养教结合、康养小镇、森林康养、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着力打造具有瓷都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养服务。2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基本建成景德镇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交互、促进平台共享,实现养老业务在多空间、跨部门、跨领域的高度整合,形成深度融合、有机协作的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将养老服务信息纳入瓷都智慧城市建设,为服务精准对接和行业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终
40、端。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线上服务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优化手续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打破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促进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增强老年人“科技获得感”。3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健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合理引导市场消费预期,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
41、度,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平台,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强化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欺诈销售,以及打着养生名义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各大电商、零售企业每年重阳节开展“孝老爱老”购物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形成品牌效应和消费热潮,激发消费热情,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八)不断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1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规范养老服务机构
42、运营管理。实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完善养老机构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全面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健全养老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公开制度,加强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市场定价的收费标准应保证相对稳定。有序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在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探索覆盖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第三方综合评估与督导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并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
43、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市场“宽进严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机构主责、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不断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力度,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规范监管、公正执法。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按照相关职责充实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实效。3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政策措施,有效防范
44、养老机构采取会员卡、预付费等方式收取大额费用带来非法集资风险,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养老地产、养老社区(CCRC)、老年长租公寓专门监管机制,严禁以养老之名“跑马圈地”,确保健康稳定可持续。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增强养老机构防范风险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方式给予支持。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和正常服务秩序。4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守信主体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
45、合惩戒。加强养老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公示。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会员信用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并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四、保障措施(一)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养老服务”,发挥党建工作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养老事业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实现全市养老机构
46、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创建一批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品牌,全市养老机构“党建+N”服务矩阵基本建成。(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绩效评价、政府营商环境考核等内容;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列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按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并落实相关人员编制,着力提升城乡养老服务经办能力。(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口增加和养老服务发展的需要,财政投入稳步增长。完善对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与补供方相结合的财力补贴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四)加强检测评估。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情况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