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 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75) 有關董事辭任之進一步資料 茲提述連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之公佈 ( 該公佈 ) ,內 容有關董事辭任及董事服務合約。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 同涵義。 除董事會於該公佈中已發佈之資料外,董事會亦宣佈: 1. 基於許博士向本公司提供之資料,許博士須要時間處理由
2、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882) ( 香港資源控股 )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所披露之調查 ( 調查 ) ,因此未能全職 擔任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及主席。彼因而提出辭呈,由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2. 董事會注意到香港資源控股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公佈 ( 香港資源控股公佈 ) ,內 容有關由廉政公署 ( 廉政公署 ) 對 (其中包括) 本公司當時之執行董事及主席許博士展開之調 查。 根據香港資源控股公佈,調查乃對許博士之個人身份及收購海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資源 控股之前稱) 股份時之不當活動而展開。就香港資源控股董事會深知、盡悉及確信,廉政公署 尚未對許博士提
3、出任何起訴。 除香港資源控股公佈所載資料外,董事會並無有關調查之任何資料。就董事會深知、盡悉及 確信,調查與本集團現時之事務無關。 許博士已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提出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主席職務。因此,彼再無參 與本公司之日常營運。 2 3.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與許博士訂立顧問協議。顧問協議之詳情載於日期為二 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有關關連交易之公佈內。 除上述之補充資料外,該公佈之所有資料並無改變。 發佈本公佈是為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B(2)及第13.51(2)(r)條之規定。 代表 連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席 史嵐江先生 香港,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由八名董事組成: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分別為史嵐江先生 (行政總裁) 、 朱悅忠先生及楊健尊先生;兩名非執行董事,即吉可為先生及吳偉驄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 董事,分別為張宇人先生,太平紳士、伍綺琴女士及羅文鈺教授。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