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磐财建20193 号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央财 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 2015 14 号)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财建2017 150 号)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浙财 建201823 号)文件精神,现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2 193.0118 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请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做到 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 2 月 12 日 磐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 年 2 月 12 日印发 附件 中央(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套、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套数 项目总投资 已下达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石坑里安居小区一期 磐安县安文街道石坑里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666 35000 8046.5 19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