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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角色和运作模式 上市委员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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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委員會的角色和運作模式 上市委員會 1.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聯交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所)的子公司)董事會根據上市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 會)的提名,委任上市委員會的成員。提名委員會包括香港交所三名非 執董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主席及名執董事。 委員任期約為 12 個月,最長任期為。 2. 創業板及主板上市委員會各有 28 名成員,而個委員會成員相同。此安排 令個委員會處大部分事務時均可以一個委員會的方式運作,再者許多 工作因此可以在合併的會議上進。惟紀會議及覆核上市科或上市委 員會決策的會議則會採用這種工作方式。 上市上訴委員會 3. 上市上

2、訴委員會成員包括三名香港交所董事會成員:香港交所主席擔 任委員會主席;主席委任的一名董事擔任委員會副主席,任期至其任作 為香港交所董事止;以及在需要召開上訴委員會審議個案時,由主席委任 的一名成員。出現益衝突,成員人選將作適當修訂。 上市委員會的角色 4. 根據交所與證監會在 2003 1 月 28 日簽訂的解備忘,交所繼續負 責所有上市相關事宜的日常政工作。 5. 交所董事會保制定及修訂上市規則的權,但須經證監會批准。董 事會所有與上市事宜有關的其他權及職能由上市委員會及/或其代表負責執 2 。上市委員會已安排由上市科及交所行政總裁執行大部份此等權及職 能。有關安排已納入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

3、則第 2A.01 條及第 2A.02 條及創業板上市規則第 3.01 條及第 3.02 條)。 6. 現安排是鑑於日常執上市規則所產生的眾多大小事務,如均需上 市委員會正式決策,實際上並可。 7. 同樣,為免損害上市委員會的獨性,委員會亦宜以政角色直接與 指導上市科的日常事務。因此,上市委員會保所有對上市公司、上市保 薦人及相關個別人士有重大影響的事宜上的決策權。 (i) 有關決策包括:批准新股上市申請;批准取消上市; (ii) 對上市規則違規為作出裁決並施加紀制裁或補救條件;通過、 改或修訂上市科的決定以及(在某些情況下)上市委員會的決定(如 有人申請覆核上市委員會的決定);批准特定別的規則

4、豁免;通過重 要政策及上市規則修訂。 8. 在所有其他方面,則概由上市科負責解釋、管及執上市規則,但 上市委員會可按上市規則所載程序進覆核。凡須經上市委員會作出 的每項決定,上市科均會提出建議,並擬備分析中肯的報告,協助委員會成 員就有關事宜作出有根據的決定。 9. 委員會秘書(亦即上市科主管)負責訂定上市委員會會議的議程,以及釐 定上市科工作的先後次序及資源分配。上市委員會的決定,尤其是政策方 面的決定,往往對上市科的運作有一定影響。可是,上市委員會並負責 訂上市科的策目標又或營運計劃及預算或資源水平,也與委 任上市科職員或訂其聘用條款。此等運作上的事宜一由香港交所職 員處。香港交所董事會負

5、責通過交所的策計劃及營運計劃及預 3 算,其中包括上市科營運計劃及預算。 運作模式 10. 委員會主要透過舉有足夠法定人的會議運作。委員會的會議分下 :一般每周召開一次的會;覆核會議,以覆核委員會或上市科的決 定;紀訊,以研究上市科建議的紀動,也包括紀覆核會議(委 員會在會上覆核委員會紀會議所作的決定);以及討政策事項的政策會 議。委員會的會議須有至少 5 名成員親自出席方符合法定人的規定。有 關委員會會議的目的在覆核委員會本身或上市科的決定,則政總裁得 計入有關會議的法定人。 11. 委員會設有成員匯集的安排,以期減輕個別成員出席會所涉及的工 作,也為使其後如有需要召開另一會議覆核委員會所作

6、決定時,提供可 供選擇的會議成員名單。 12. 在成員匯集安排下,除主席、副主席及當然成員外,所有成員均會與 另一成員配對。根據成員匯集安排,成員會被指定在某一特定星 期舉的會中擔任主成員或副成員,而跟其配對的另一成員則會被指定 為相應的副成員或主成員。眾成員被編派為主成員或副成員的比為 50/50。 故在一整內,成員會在約一半的委員會會上擔任主成員。成員匯集 安排並適用於紀、覆核及政策性質的會議。 13. 上市委員會通常每周舉一次會,農新、活節、聖誕節及元旦休 會。如工作需要,會召開多的會。對委員會或上市科的決定進覆 核的紀及覆核會議則在有需要時才召開。政策會議通常每季舉一次, 有必要時則召開多的會議。 4 處益衝突 14. 規範上市委員會程序的規則條文載有關於處益衝突的特別規定。這些 條文規定:凡在將於會上討的事項中直接或間接佔有重大益關係的委 員會成員,必須在會前向委員會秘書申報或向出席會議者申報任何該等重 大益,並(在適用及實際可的情況下)在其知悉有關衝突後盡快將所 有有關文件交回委員會秘書。委員會成員當時已身在將討有關事項 的會上,則必須在會議開始討有關事項時即場,待會議處事項完 畢後方可回座。上述安排防止本身有重大益衝突的委員會成員與審議 有關事項或是計入出席會議的法定人。上市委員會的會議紀記載所有 的益衝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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