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常纺院教字20171 号 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 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 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 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 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 神, 使我校职业技能比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科学化、 制度化,以“绩效引领,分类管理”为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中各类各级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是指由学校 和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政府、教指委、学会或行业协会等部门 举办的针对某一领域的大学生学科 (力学竞赛、 数学建模竞赛等)
2、、 专业技能比赛等活动(不包括群众性的文化类、文娱类、体育类 比赛) 。 2 第三条第三条 学校设立技能竞赛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教师指导学 生参赛和奖励。 第二章 竞赛类型及级别 第四条第四条 竞赛类型分为一类和二类竞赛。 (一)一类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分为 国家级、省级、市厅级竞赛等三个级别。 1 国家级竞赛是指由教育部或国家级其他 2 个行政主管部门 联合主办的全国性竞赛。 2省级竞赛是指由国家二级机构、省政府、省教育厅或省级 其他 2 个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性竞赛。 3 市厅级竞赛是指由市政府、 市教育局或市级其他行政主管 部门以及其他省厅主办的竞赛。 (二)二类竞
3、赛是指由非政府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分 为一级、二级和校级竞赛等三个级别。 1一级竞赛是指教育部行指委、全国行业协会(学术团体) 主办的竞赛。 2 二级竞赛是指全国性行业分会、 省级行业协会 (学术团体) 主办的竞赛。 3 校级竞赛是指教学管理部门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各类全校性 竞赛。 第五条第五条 竞赛包括学科和专业技能竞赛。 3 第三章 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第六条 学院成立学生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院 长、教务处和系(院)领导组成,负责项目整体协调。 第七条第七条 教务处作为竞赛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批准或委托承办系(院)组织、协调各类技能竞 赛活动。 (二)审核表
4、彰各类竞赛活动。 (三)负责制定学校技能竞赛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全校技能竞赛工作的数据统计。 (五)负责全校技能竞赛项目的立项、奖励审核。 第八条第八条 主办、承办或参加竞赛的系(院)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参加竞赛项目。 (二)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三)受学校委托作为承办部门或作为组织部门负责制定各 类竞赛实施方案。 (四)受学校委托负责承办或组织校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五)负责确定赛前集中培训的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教师 开展赛前培训工作。 (六) 负责本部门各类竞赛档案管理、 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第九条第九条 学生参加的竞赛项目应根据需要配备优秀且具有高
5、度责任心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选拔与确定优秀学生 参赛、研究与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与实施培训活动、指导学生参 4 加竞赛活动等工作。每个竞赛项目配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名。 第十条第十条 竞赛(不含校级)的参赛系(院)要制定具体选拔 和竞赛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方案(包括报名费、差旅费、制作费、 指导教师培训费、耗材的费用) ,并填写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 学院师生参加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 (附件 1) ,经系(院)领导 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方能立项实施。事先未经批 准立项的竞赛,学院不予经费支持、奖励及其他补贴。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校级竞赛由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以学校名义组织,
6、 提出竞赛项目,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经审批后予以实施。 第四章 竞赛经费与程序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学校在年度经费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各级各类 技能竞赛,竞赛经费由系(院)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院 长审批后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竞赛获奖级别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文件、证书 为依据进行认定, 并做出相应的奖励。 若对赛项级别认定有异议, 可书面申请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决定。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竞赛经费实行项目负责制,经费的开支要贯彻节 约的原则,并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在项目获得批准后, 按照竞赛项目的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技能竞赛 项目申请表中批准的经费预算额度下
7、拨。经费可用于报名费、 差旅费、制作费、指导教师培训费、耗材的费用。 5 (一)各类竞赛经费标准 1一类竞赛经费标准为: 竞赛级别竞赛级别 最高经费限额最高经费限额 国家级 20000 元 省级 10000 元 市厅级 3000 元 2二类竞赛经费标准为: 竞赛级别竞赛级别 最高经费限额最高经费限额 一级 10000 元 二级 3000 元 超出费用从系(院)专业建设费中支出。 (二)比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奖励申请报系(院)领导 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予以奖励。 (三)竞赛奖励。 1一类竞赛奖励标准为: 获奖等级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奖励金额 (团体参赛)(团体参赛) 奖励金额奖
8、励金额 (个人参赛)(个人参赛) 国家一等奖 30000 元 10000 元 国家二等奖 15000 元 5000 元 国家三等奖 10000 元 3000 元 省一等奖 6000 元 2000 元 省二等奖 4000 元 1500 元 省三等奖 2000 元 800 元 6 市厅一等奖 1000 元 600 元 市厅二等奖 800 元 300 元 市厅三等奖 600 元 200 元 2一类竞赛工作量补贴标准为: 获奖等级获奖等级 工作量补贴工作量补贴 (团体参赛)(团体参赛) 工作量补贴工作量补贴 (个人参赛)(个人参赛) 国家一等奖 300 课时 100 课时 国家二等奖 180 课时 6
9、0 课时 国家三等奖 120 课时 40 课时 省一等奖 国赛出线:120 课时 国赛出线:40 课时 国赛未出线: 60 课时 国赛未出线:30 课时 省二等奖 50 课时 20 课时 省三等奖 30 课时 20 课时 3二类竞赛奖励标准为: 获奖等级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奖励金额 (团体参赛)(团体参赛) 奖励金额奖励金额 (个人参赛)(个人参赛) 一级一等奖 5000 元 2000 元 一级二等奖 4000 元 1500 元 一级三等奖 1000 元 500 元 二级一等奖 800 元 400 元 二级二等奖 600 元 300 元 二级三等奖 300 元 150 元 二类竞赛工作量补贴由系
10、(院)从系(院)年度补贴绩分中 予以分配。 (四)校级及以上学生奖励由学工处依据相关奖助学金评定 7 办法,从奖助学金中发放。 (五)各类赛事只对赛项设立的前三个等级奖项给予奖励。 对设有特等奖的赛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对照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标准奖励,三等奖不予奖励。 (六) 若竞赛未设奖项等级, 只设名次, 按排名 10% (含 10%) 内为一等奖,排名 10%至 20%(含 20%)间为二等奖,排名 20%至 30%(含 30%)间为三等奖,对照文件奖项予以奖励。 (七)在竞赛活动中凡是参加者都能获奖的,其最后一个等 级的奖项不予以奖励。 (八)同一赛项如获多个部门奖励,以
11、最高级别部门的奖项 等级为准,不重复计算奖励费用。 (九)团体项目由首席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分配。 (十)获奖后,主办方或上级机关有奖励方案且奖励标准高 于本办法的,按照上级方案执行;主办方或上级机关没有奖励方 案或上级奖励方案低于本办法的,按照本办法执行。两者不可兼 得。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竞赛结束后,参赛师生报销报名费、差旅费、制作 费、指导教师培训费、耗材费以及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竞赛文件原件。 (二)学校批准的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技 能竞赛项目申请表 。 (三)奖励申请。 8 (四)获奖证书的原件、电子扫描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各系(院)可以根据
12、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竞赛活 动管理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以上所有奖励不与其他奖项兼得。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 年颁发的技能 竞赛管理办法 (常纺院教字20123 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 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技能竞赛项目 申请表 2. 获奖证书扫描件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1 月 4 日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办 2017 年 1 月 4 日印发 9 附件 1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 竞赛名称 参加项目 主
13、办单位 类 别 级别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指导教师 参赛学生 申报经费 竞赛实施方案(包括参赛理由、备赛具体安排、经费预算明细) 申请人 申请时间 部门负责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院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竞赛结果 注:比赛结束后,本表交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10 附件 2 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 扫描件 1:竞赛名称及赛项 获奖等级 扫描件 2:竞赛名称及赛项 获奖等级 扫描件 3:竞赛名称及赛项 获奖等级 东区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调研报告开展党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提高党组织生活必须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
14、上落实到位,着力从思想、形式、内容、机制四方面加强建设。一、我区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的探索和实践(一)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一是区各级党组织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作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增强党的观念,接受党员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下,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既增进领导干部与党员的思想交流,又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二是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如我区通过党建引领经联社管理科学化、“志愿管家”助推社区党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书记项目的实施,很好地落实了“书记抓、抓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
15、升了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托市委党校,我区每年组织社区及经联社书记开设“领头雁”培训班,针对基层实际设立培训课程,切实提高社区、经联社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区党工委还专门为社区、经联社书记购买了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怎样当好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工作方法十谈等书籍,使书记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工作有章可依。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基层党组织从基层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党工委中心工作,把组织生活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能力培训及提升素质结合起来,使组织生活既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16、,又体现党员先进性,贴合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实际。(三)形式活化,内容创新一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把讲师团及著名学者及身边的优秀党员“请进来”,利用党员修身学堂开展活动,切实提高党员素质。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党员“走出去”,到井冈山、毛泽东故居、邓小平铜像广场等革命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宽视野,增强党性。二是坚持横向与纵向的组织生活方式向相结合。横向上,党支部与党支部之间结对;纵向上,党总支与党支部或驻地单位党组织等联合,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交流信息,优势互补。三是坚持党内关怀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一方面,在全区建立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帮扶机制,传递组织关怀;另一方面,在开展群众服务、结对帮扶工作中提升党的统筹力。(四)载体丰富,实效明显各级党组织通过“唱红歌,跟党走”、“永葆党员先进性”、“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学雷锋、树新风、齐修身”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提升了组织生活的效果,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另外,我区成立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