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0条。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1行政处罚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活动的,拒绝履行接受国际视察义务,不配合国际视察,或者阻挠国际视察进行的处罚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第54条。1.立案责任:工信部门检查或者接到举报等,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等情形,应及时制止
3、违法活动,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
4、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4条。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2行政处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68条第2款。 1.立案责任:工信部门检查或者接到举报等,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等情形,应及时制止违法活动,予以审查,并决定
5、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
6、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节约能源法第68、71、72、77、82、83、84、条;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第57条。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3行政处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71条。1.立案责任:工信部门检查或者接到举报等,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等情形,应及时制止违法活动,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在调查或
7、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
8、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节约能源法第68、71、72、77、82、83、84、条;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第57条。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4行政处罚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77条。1.立案责任:工信部门检查或者接到举报等,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等情形,应及时制止违法活动,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
9、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
10、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 1 挥挥发发性性有有机机物物(V VO OC Cs s)治治理理行行业业分分析析报报告告 文文/ /刘刘炜炜 继 “十一五” 主攻脱硫、 “十二五” 主攻脱硝之后, “十三五” 大气治理亮点新增 VOCs。 VOC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即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类有机化学物质的统称。VOCs 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为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其二为充当 PM2.5 和臭氧形成过程中 的前体物和参与物, 间接影响人体健康。 根据统计, 12-13 年北京 20
11、%的 PM2.5 由 VOCs 贡 献。近年来,随着人们对 VOCs 危害的不断认识,政策层面越来越重视其治理工作,各项政 策也不断加码,我国 VOCs 的治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一一、 V VO OC Cs s 处处理理行行业业现现状状及及趋趋势势 (一一)V VO OC Cs s 的的来来源源、危危害害及及污污染染情情况况 VOCs 即挥发性有机物, 是一类有机化学物质的统称, 在常温常压下通常具有高蒸汽压。 我国现有标准中,VOCs 是指 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等于 0.01kPa,或在特定适用条件下具 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VOCs 组成复杂,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卤代
12、烃、含氧烃、氮烃、硫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其中常见的 VOC 种类有甲苯(Toluene)、 二甲苯 (Xylene)、 对-二氯苯 (para-dichlorobenzene)、 乙苯 (Ethyl benzene)、 苯乙烯(Styrene)、 甲醛(Formaldehyde)、乙醛 (Acetaldehyde)等。 图 1 VOCS 的来源 2 我国 VOCs 来源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 我国是 VOCs 排放大国, 主要来自固定源燃烧、 道路交通、 溶剂产品使用和工业过程。 在众多人为源中, 工业源具有排放集中、 排放强度大、 浓度高、组分复杂的特点,是主要的 VOCs 污染来源。工业
13、VOCs 的重点排放行业包括: 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干洗业、电子工业、纺织印染、印刷包装、农药、制药、涂 料、人造板、储罐管道、涂装和铸造等行业。从工业 VOCs 的排放环节上来看,VOCs 的 生产过程、VOCs 储存和运输过程、以 VOCs 为原料的工艺过程以及含 VOCs 产品的使用 和排放这四部分都是工业 VOCs 的主要排放环节。具体到每个行业,主要有石油炼制过程、 化工产品生产工艺中泄漏、存储设施中蒸发,油墨涂料中有机物蒸发、消毒剂、农药、燃料 等加工过程中有机物的蒸发,垃圾焚烧炉中不完全燃烧,餐饮业中烹饪食物、曲轴箱漏气、 尾气排放等。 VOCs 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其
14、一为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其二为充当 PM2.5 和臭氧 形成过程中的前体物和参与物, 间接影响人体健康。 VOCs 对人体的影响主要为气味、 感官、 黏膜刺激和其他系统毒性导致的病态及基因毒性和致癌性。多数 VOCs 具有毒性和恶臭气 味,当在环境中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可使人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严重时会抽搐、 昏迷,并可能造成记忆力衰退,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部分 VOCs 已被 列为致癌物,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强光照、低风速、低湿度 的条件下,VOCs 与低空的 NOx 发生光化学反应并形成光化学烟雾,导致低空中的臭氧浓 度升高,大气中的污染物被臭
15、氧催化氧化成细颗粒物,对 PM2.5 的形成起到促进作用;而 在平流层,一些 VOCs 物种会在紫外线的作用下分解,释放出的氯原子与臭氧反应,导致 臭氧损耗。 根据重点区域“十二五”VOCs 排放估算与控制规划统计,我国每年 VOCs 排放 量达 2000-3000 万吨,严重危害着大气的环境和人们的健康。 图 2 低空区域 VOCS、PM2.5 和臭氧关系图 3 (二二)政政策策环环境境 表 1 主要相关政策 时间 政策 2010.05 国家颁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 知,首次将 VOCs 和 SOx、NOx、颗粒物一起列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防控 重点。 2
16、011 环保部在其“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控 制” 2012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明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 摸底调查,完善重点行业 VOCs 排放控制要求和政策体系,开展重点行业治 理。 2013 环保部下发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首次就 VOCs 污染 防治策略和方法给出指导性意见。 2013.05 环保部下发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首次在 VOCs 污染 防治策略和方法方面给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到 15 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 VOCs 污染防治体系,到 20 年实现 VOCs 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
17、全过 程减排。 2013.09 国务院颁布了“大气十条“,是国家大气治理方面最重要的目标性规划。 2013.09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涉及三省一区两 市,在细则中要求大幅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全面 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 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 559 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2014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制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 干洗业、电子工业、纺织印染、印刷包装、农药、制药、涂料、人造板、储 罐管道、涂装和铸造等 14 个行业的 VOCs 排放标准 2014.05 国
18、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号称 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 2014.07 2014 年 7 月火电厂开始执行新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尘浓度、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均有大幅度提高 2014.09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 题的通知,废气和污水每污染当量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了 1 倍,并要求 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014.12 环保部发布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将研究制定 VOCs 排污收费办法,率先在石化行业征收 VOCs 排污费 2015.01 中华人民共
19、和国环境保护法出台,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监管的绝对 严格成为此法所具备的一个核心要素:不仅污染损害担责主体更加明确,企 业违法成本大幅增加,并增加了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处 罚措施。 2015.06 环保部正在制订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造船过程中的 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2015.07 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 法,规定自 2015 年 10 月 1 号起开始对 VOCs 征收排污费. 数据来源:研究中心整理 4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 政策对 VOCs 治理产业至关重要。 美国是在 1990 年 清洁空气法 修正案提出“许可证计划”
20、,要求各州执行排放许可制度,并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收费。此后 其 VOCs 治理迅速进入市场化进程,减排效果也非常明显(该规定实施后,石化和化工企业 VOCs 排放量分别降低 63%和 56%)。与欧美相比,目前我国 VOCs 政策与控制多有不足, 迄今,尚未对 VOCs 排放进行系统监测,法律上也未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 然而随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VOCs 的防治也逐步从无到有,从有到“深”。 特别是近几年,VOCs 的防治被政府正式提上日程。2013 年,环保部制定了大气挥发性 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这也意味着国家在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 制中, 会将 VOCs 污
21、染纳入其中, 这是科学开展 VOCs 污染治理的基础, 有力的推进 VOCs 的防治工作。 目前, 国家正在制定中的政策有: 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技术指南 以及重点行业 VOCs 减排核算技术指南,预计未来几年内 VOCs 污染排放管理体系能 够得到有效的规范和控制。在大气国十条中,除了提到要适当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以外,还要 求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特别是近日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制定并发 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规定自 2015 年 10 月 1 号起开始对 VOCs 征收排 污费。政策遇到拐点期。 (三三)行行业业现现状状、问问题题及及市市场场规规模模 图
22、3 VOCs 治理行业规模及增速(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申方研究,研究中心整理 5 目前我国VOCs治理产值为40亿元左右, 总体来看尚处于起步阶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我国 VOCs 政策法规相对滞后,排放标准尚不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大 气环境管理的根本依据, 但并未对 VOCs 管理和控制提出明确要求, 从而在最高法层面缺乏 对企业 VOCs 排放控制的有力约束。 在行业标准制定上, 我国也明显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和地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标准数量总体偏少,我国现行标准中对室内空气和室内 建筑用材的 VOCs 限制较多,其他工艺行业标准很少; 监控的气体种类偏少,VOCs 种类 超过 300 种,但我国仅对其中几十种做出过限定; 部分标准仅对 VOCs 采取总量控制,并 没有给出单项控制值,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等;同类 气体排放限值要求远低于欧盟和美国。 2、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