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 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各级司法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投标人若被发现在参加本次 投标之前三年内具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将取消 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4.5
2、投标人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 以谈判小组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不合格的投标人、相关的货物、工程和伴随 服务,采购方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5.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 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 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项目名称:黎明路征地拆迁-农科所物业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EGD-ZT1201
3、8 11 否则,成交人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6. 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 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纪律与保密事项:纪律与保密事项: 7.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 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 得以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资格。 7.2 获得本谈判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 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谈判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
4、资料。 7.3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清单、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 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 资料。 7.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成交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 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7.5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 比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谈判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 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
5、被拒绝。 7.6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落选的投标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 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落选的投标人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 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8. 勘探现场及咨询答疑会: 勘探现场及咨询答疑会: 8.1 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 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成交,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 结果已在其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8.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
6、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 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 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 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项目名称:黎明路征地拆迁-农科所物业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EGD-ZT12018 12 8.4 若项目不集中统一举行现场勘探时,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考察现场,考察现场所产生 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谈判文件说明 三、谈判文件说明 9. 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的构成 9.1 本谈判文件是采购人作为阐明所需采购工程及相应的伴随服务的基本要求,谈
7、判文 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履约 的重要依据。 9.2 本谈判文件由纸质文件制作,两种介质的文件内容均为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它由: 投标邀请函、 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须知、 合同书范本、 投标文件 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9.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和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和条件作出响应。 9.4 对谈判文件中各类参数、条款和须知中所列的带“”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 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
8、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劣性负偏离时 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5 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均属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 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 谈判文件的澄清 10.1 投标人对本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按投标邀请函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或传真等(应加盖公章) ,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对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0.2 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书面疑问或澄清要求后,将 以书面形
9、式解答或通知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报名人。答疑或澄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 的组成部分,如与谈判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应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 10.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发布的澄清内容或答疑内容作出回复时,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 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0.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名称:黎明路征地拆迁-农科所物业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EGD-ZT12018 13 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11. 谈判文件的修改 谈判文件的修改 11
10、.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 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1.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向采购 代理机构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11.3 必要时,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采购代 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 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说明 四、投标文件说明 12. 原则 原则 12.1 投标文件应
11、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 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2.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3.1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文件、技术和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共三部分组成,具体按谈判文 件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统一编制。 13.2 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应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投标文件 ,若涉及图纸编制,或有特 殊需要而采用 A3 或其它版面编制时,投标人应自行将不同版面的页面折叠为 A4 版 面。 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应采
12、用 Microsoft word 格式 或或 PDF 格式制作,图形文 件采用 AutoCAD 的 DWG 格式 或或 PDF 格式,图片采用 JPG 的文件格式制作,并统 一刻录在一份光盘内。 13.3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和数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13.4 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 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须附 有中文译注,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中 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3.5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项目
13、名称:黎明路征地拆迁-农科所物业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EGD-ZT12018 14 13.6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他 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13.7 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 ,整册装订牢固可靠 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3.8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人 公章后方为有效。 13.9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3.10投标文件应包含正本、副本、报价信封和相对应的电子文档,报价信封报价信封必须与投标 文件【正、副本】 投标 文件【正、副本】分开单独密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