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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峰磅礴主峰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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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峰磅礴主峰秀.pdf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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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 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 6 9 9 9 9 2 . 0 0元 大于 1 的整数 6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 询电话:0755 83239016 ( 2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登录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海 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票;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进入后

2、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题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等意愿;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 3 ) 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9 : 30 ,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8月1日的15:00 。 3 、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 1 )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 网页,使用 “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 2 )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 “服务密码”, 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 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 3 ) “投票查询”功能既可

3、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 记录。 4 、投票注意事项 ( 1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7月25日9:30 至8月1日15:00的任 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 2 ) 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 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 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 、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请尽早投票,尽量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程序 7 1 、征集对象:截止2 0 0 5 年7 月2 0 日( 星期三)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4、流通股股东。 2 、征集时间:2 0 0 5 年7 月2 1 日至2 0 0 5 年7 月2 9 日( 每日9 :0 0 1 7 :0 0 ) 。 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 式,在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 t t p : / / w w w . c n i n f o . c o m . c 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 权征集行动。 4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四川海特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

5、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 1 ) 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 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骑缝章)。 ( 2 ) 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 清晰辨认)、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

6、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 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 按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指定收件人的签 收日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 1 号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 号楼三楼证券办公室 收件人:居平 8 邮政编码:6 1 0 0 4 1 电话:0 2 8 - 8 5 1 3 1 4 4 0 传真:0 2 8 - 8 5 1 5 8 5 6 7 未在本通知

7、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 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5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 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由征集人提交公司董事会。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 ) 已按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征 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 ) 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 ) 股东已按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

8、投票权报告书 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 有效; ( 4 )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 5 ) 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 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 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 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 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

9、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 、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 1 )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 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 )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 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 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9 ( 3 )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赞成、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

10、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七、其它事项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 0 5 年7 月1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人( 或本单位) 【 】出席四川 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 0 0 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 对票或弃权票: 1 、本人( 或本单位) 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

11、 同意【 】;反对【 】;弃权【 】。( 附注1 ) 2 、本人( 或本单位) 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附注1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附注2 ) : 身份证号码( 附注2 ) :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附注3 ) :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附注4 ) : 委托日期:2 0 0 5 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 10 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案,则 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 投票

12、或放弃投票。 2 、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 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 、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 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 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13、凡涉 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被保险人范围被保险人范围 第二条第二条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指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高新技术研发、 生产的企 业或机构。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四条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 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

14、、古画、邮票、字画、艺 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 (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四) 便携式通讯装置、 便携式计算机设备、 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 设备; (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五条第五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其他自然资源; (二)矿井、矿坑;(二)矿井、矿坑; (三)货币、票据、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三)货币、票据、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IC

15、)卡等卡类;)卡等卡类; (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 的财产;的财产; 2 (五)枪支弹药;(五)枪支弹药; (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 (八)动物、植物、农作物。(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第六条第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 (以下简称“损失” )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

16、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 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第七七条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计算机主机及外围设备、 计算机网络设备、程控交换机设备在配有断电保护装置及稳压设备或不间断电源的情况下, 由于供电单位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突然断电、 电器短路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上述设备本身的 损失。 第八条第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 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第九条第九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下列原因

17、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 政变、谋反、恐怖活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六)

18、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 射性污染不在此限;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 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 锈蚀、渗漏、烘焙;锈蚀、渗漏、烘焙; (八)盗窃、抢劫。(八)盗窃、抢劫。 3 第九条第九条 下列损失、费用

19、,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一)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二)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三)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三)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 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 风、飓风、暴雪

20、、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 (四)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四)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五)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五)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六)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七)盘点时发现的短缺;(七)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八)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八)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电(第七条除外)第七条除外) 、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

21、 失和费用;失和费用;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出险时的账面余额、 出险时 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第十二十二条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 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金额 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第第十三十三条条 免赔额(率)由投

22、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 中载明。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第第十四十四条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 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 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 责任的条款,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 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未作提 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保险人依据第二十一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 4 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 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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