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可行性。并且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广泛搜索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的资料、数据,以提供相关分析的理论和现实基础,从而有利于更加客观、科学、全面、合理地做出绩效评价。2.4.2 实地调研通过对项目单位现场调研与核查,了解项目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情况,并对项目开展情况有一个直观、多角度的判断。2.4.3 开座谈会召集项目实施处室负责人开座谈会,交流项目执行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核实定性指标。2.5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十堰市林业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整个评
2、价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2.5.1 准备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根据市财政局通知要求,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对象、范围及项目内容,依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十堰市林业局实施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了针对此项目的评价程序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2.5.2 绩效评价核实阶段按照绩效评价规范要求,绩效评价小组在本阶段主要是收集准备有关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验证。通过案卷研究、个别走访、实地调研、民意调查、集中座谈、随机抽样等方式,对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收集。经过整理、分析,
3、以评价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上是否依法依规,在项目绩效方面是否高效可持续。2.5.2.1 面访座谈。评价小组与十堰市林业局各业务处室沟通座谈,在座谈基础上,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十堰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2.5.2.2 实地核查。评价小组实施了实地核查。本次核查及调研活动依据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后期数据处理分析模式,采取账务核查、实地考察、现场座谈、当面访谈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摸底抽样调查,获取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及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绩效信息。2.5.2.3 比对分析。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面访座谈,收集了项目单位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经
4、过对收集到的资料、民意调查情况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最终确定用于继续分析和评价的证据。依据确定的证据,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而进行变化分析,最终确认评价结果。2.5.3 绩效评价初步阶段在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内,我们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价指标,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按照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2.5.4 绩效评价汇总阶段本阶段,我们对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评价小组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6 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5、评价小组的责任是在实施绩效评价程序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价人员的判断,项目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同时,因评价小组人数、时间、样本量等限制,无法对各项目资金支出金额、宣传报道、专题调研等具体数量、进行全面核实,只能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决算报表、会计账簿、文件资料及相关人员描述为准。同时,本项目属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因评价小组专业的限制,有些业务活
6、动的数量和质量指标无法进行准确测算,在具体评价中针对活动的重要性作了相应地处理,即对影响评价总结果的活动选取了替代指标,对不影响评价总结果的活动未设指标评价,因此,评价总结果可能会稍有偏差。三、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3.1 投入3.1.1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制定了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我们认为,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符合市林业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符合省林业厅编制的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十堰市林业局“三定”方案职责。3.1.2 绩效指标明确性1.相关性原则:即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即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
7、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即对同类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即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即评价指标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3.1.3 在职人员控制率截止2018年12月底,十堰市林业局纳入决算编制37名,较上年无变动。其中,行政编制33名,工勤编制4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林业局实有在职人员32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6.49%,对人员成本进行了有效控制。
8、3.1.4 “三公经费”变动率通过查阅预算资料,十堰市林业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38万元。与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对比,变动比率为0.00%,编制预算时对“三公经费”的预算数进行了有效控制。3.2 过程3.2.1 预算完成率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年度批复预算为877.35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1726.34万元,实际执行为1726.34万元,与调整后预算支出比,预算完成率为196.77%。调整金额为中央和省追加转移支付,因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年初不可预见,因此调整率较大。3.
9、2.2 预算调整率部门年度预算为877.35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1726.34万元,调整金额848.99万元,预算调整率96.77%。调整金额为中央和省追加转移支付,因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年初不可预见,因此调整率较大。3.2.3 支付进度率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根据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全年预算877.35万元应在当年全部支付完成,实际执行金额为1726.34万元,支付进度率196.77%。形成主要原因为中央和省追加转移支付,年初不可预见。3.2.4 结转结余率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本年度结余结转金额567.02万元,全年支出总额1726.3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32.85%。3.2.5 结转结
10、余变动率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总额567.02万元,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总额1382.1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58.97%,和上年比,结转结余呈下降趋势。3.2.6 公用经费控制率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为95.02万元,实际支出 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经2017年6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 强公司风险监管和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 险,根据证券公
11、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的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 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 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 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 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 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或开展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 产品、新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报告或者 报批,待中国证监会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后执行
12、。 第四条第四条 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应做 到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公司聘请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 表进行审计。 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 制指标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 都符合规定标准。当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接近证监会规定的监管标 准时,公司将采用减少风险性较高的业务、投资品种或规模、追讨往来账 项、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有形或无形资产、加大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减少或暂停利润分配、发行次级债或债转股、募集资本金
13、等方式补充资本。 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监 管部门要求,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压力测试结果显示风险 2 超过公司自身承受能力范围的,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业务规模或降低风险 。在发生重大业务事项及分配利润前,公司应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 试,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七条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为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工作的 决策机构,负责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审批、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控与合规委员会为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
14、及其动态监控系统的日常 管理工作并监督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第九条第九条 公司首席风险官担任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工作的总协调人,负 责外部沟通和内部协调;负责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半年度、年度 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风险控制指标监控 信息;负责管理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及压力测试工作。 第十条第十条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及其动态监控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 管理、系统维护等工作由下列部门具体负责: 财务会计部负责提供净资本计算所需的基础数据源,并保证基础数据 的实时、真实、准确、完整、合规;负责实时维护净资本监控系统无法自 动采集的数据,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表内外资产总额计
15、算表;负责在公司 进行利润分配前,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确定分配利润的 最大规模,并向董事会报告。 风险监管部负责牵头研究并协调解决净资本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开 发、运行管理和系统维护等工作中的问题;负责净资本动态监控系统的日 常运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的采集、录入、整 理,并向安徽证监局开放数据接口;负责编制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 控制指标计算表,实时动态监控指标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分级报告;根 据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测算数据,负责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 测试,提出业务规模调整建议;负责对净资本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后续检查。 资金计划部负责编制流动性覆盖率
16、计算表和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实 3 时动态监控流动性指标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分级报告;负责研究并协调 解决流动性风险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开发、运行管理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负责流动性风险动态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 测算数据,负责对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提出业务规模调整 建议;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流动性风险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后续检查,及时 发现数据误差的主要来源,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按日计算的流动性风险控 制指标的正确性。 信息技术总部负责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定期或不定 期对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向全体董事、
17、全体股东报告或披露公司风险控制指 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取得相关签收确认证明文件。 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基础数据,并对数据填 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原始资料和计算底稿以 恰当方式留存,以备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同时,在开展重大业务前,应主 动向风险监管部和资金计划部提交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申请和测试所需 基础数据,以合理确定有关业务的最大规模。 第三章 净资本及其计算第三章 净资本及其计算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净资本由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构成。其中: 核心净资本净资产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 /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18、附属净资本长期次级债规定比例/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 其他调整项目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会计部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净资 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会计部计算核心净资本时,应当按规定对有关项 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充 足性和合理性要求。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会计部应当根据公司期末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未 4 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 、涉及金额、形成原因和进展情况、 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预计损失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对于未确认预计负债,但仍可 能导致
19、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在计算核心净资本时,应当作为或 有负债,按照一定比例在净资本中予以扣减,并在净资本计算表的附注中 披露。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公司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承诺书提供担保承诺的, 应当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核心净资本。 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 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核心净资本。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借入或发行的次级债,可以按照 一定比例计入附属净资本或扣减风险资本准备。具体比例参考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十七条 公司
20、净资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必须持 续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监管标准: (一)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 100%; (二)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 8%; (三)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 100%; (四)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 100%; (五)净资本/净资产不得低于 20%; (六)净资本/负债不得低于 8%; (七)净资产/负债不得低于 10%; 其中: 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5 净稳定资金
21、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风险资 本准备计算标准计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资本准备和特定风险 资本准备。 市场风险资本准备按照各类金融工具市场风险特征的不同,用投资规 模乘以风险系数计算;信用风险资本准备按照各表内外项目信用风险程度 的不同,用资产规模乘以风险系数计算;操作风险资本准备按照各项业务 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特定风险资本准备由中国证监会根据特定产品或业 务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督检查结果确定计算标准。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公司自营业务的规模和风险限额,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公 司在制订自营业务规模、 风险限额议案
22、时以及自营部门的日常业务操作中, 应持续符合监管部门对该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100%; (二)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500%; (三)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30%; (四)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5%; (五)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但因包销、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做市业务及股票质押违约处理等导致的 指标超标的情况,可予以豁免,不需要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中填列,但 应作备注说明。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或
23、融券服务,应当持续符合监管部 门对该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融资(含融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400%; (二)对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 20%。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 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 120%; 对于慸(堀灅匀%縌砒灡堀灅讀缁灱頀h椀椂褃礃礄笄猄蹑灎規桛榘瀀搀昀瀀椀挀最椀昀猀蹑灎規桛榘瀀搀昀尀尀戀昀挀攀戀挀昀搀昀攀戀挀渀刀夀洀樀刀嘀樀倀圀唀椀漀稀堀猀倀猀渀嘀砀娀儀瀀爀渀樀琀吀伀倀一倀儀眀匀伀眀猀蹑瀀褀
24、桛榘尀眀攀渀欀甀尀眀攀戀甀椀尀氀攀砀倀愀瀀攀爀尀椀氀攀刀漀漀琀尀愀昀搀挀挀昀挀戀昀昀搀挀P栀-圀堀圀最娀甀伀猀琀伀礀伀嘀圀焀戀夀瘀愀瀀最戀昀欀爀欀一一倀愀栀倀倀栀匀瘀氀嘀栀圀搀倀一倀昀昀蘀D灢欀扫H恌退护恌胔-燠棙Ci縀$莍拟立项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pdfpic1.gif拟立项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pdf2019-126c1d7731a-4e35-488f-acb2-605b815eadb4qj3OWpN0+pbx1DIJl2bR+hkvzEqx+jPkJUJPHFZKi/hknxqAvr80DA=立项,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E:wenkuwebuiFlexPaperFileRoot14fdd9fa100c417db7145575feb73c55$亀$WXLW0001200001可研报告20191206195014036221eTeuI5tnPPbdBNg9+PV6AOzJlZWp3L1CEO/SL+kM3WcUoy6YjK6WGPTpFG4E3OOON0蛎踀(頀災匀F縌炎頀災讀缁缀%蠀為頀h椀欂贃紃約缄偧沖榘鹴瀀搀昀瀀椀挀最椀昀偧沖榘鹴瀀搀昀尀尀戀攀昀挀挀愀戀愀挀昀昀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