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天譽置業(控股)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風險管理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會 之之 職職權範圍權範圍 (於 2014 年 12 月 12 日獲董事會採納) 1.1. 責任責任 風險管理委員會( 委員會委員會 )是天譽置業(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 董事會( 董事會董事會 )轄下的常設委員會。委員會負責協助董事會在以下 方面實現監察職責: 監督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系統的設計、實施和監察;及 對公司於管理風險方面的系統是否足夠和有效作出分析及獨立評 估。 2.2. 權力權力 2.1 要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集團集團 ) 管理層對委員會的工作提供充 分的
2、支持和配合,有自行接觸集團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途徑。委 員會可以要求管理層的任何成員及任何員工參加委員會會議,或 對委員會任何委員提出的問題盡快作出回應。 2.2 獲董事會授權於職權範圍內對集團的風險管理系統進行評估,所 有管理人員予以配合,若發現任何重大風險或風險管理系統的缺 失等事項,應向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及建議。 2.3 董事會授權委員會向外諮詢法律或其他獨立的專業意見;如有需 要,可邀請具備相關經驗及專業知識的外界人士出席會議,費用 由集團支付。 3.3. 組成組成 3.1 委員會由四位委員組成,包括一位執行董事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董 事。 - 2 - 天譽置業(控股)有限公司 2014 年
3、 12 月 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3.2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執行董事擔任,負責領導委員 會,確保委員會有效運作並履行職責。 3.3 委員會轄下另設營運監察小组,負責監察風險管理的日常運作, 由風險管理主任執行。風險管理主任由董事會委任,其應具備適 當的權力和必要的技術和經驗,而內部審核部門會協助其執行風 險管理工作。 3.4 公司秘書或其指派代表擔任委員會秘書,協助執行一般文書工作 及委員會與管理層和董事會的溝通工作 。 4.4. 職責職責及功能及功能 4.1 監察及檢討風險管理的過程;以及對現時的風險管理系統的有效 性及需改進的地方向董事會提出意見。 4.2 為風險管理向管理
4、層提供指引,制定辨認、評估及管理重大風險 的程序,及確保管理層已履行職責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 4.3 就風險管理的控制程序,檢討內部監控措施,包括風險管理及內 控團隊在運作上之溝通及配合。 4.4 就有關風險管理的重要調查結果及管理層對調查結果的回應進 行研究,並向董事會報告及提供有關風險管理架構上的不合規的 地方及其修正建議。 4.5 促使風險管理在整集團能嵌入管理體系及文化內。 4.6 最少每年檢討集團的風險管理系統是否有效,並向董事會報告。 5 5. . 會議會議 5.1 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最少每年召開會議一次。並在每次會議 後向董事會匯報。 5.2 委員會召開及舉行會議的常規,依照公司的公司細則載列的 董事會會議常規進行。 - 3 - 天譽置業(控股)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5.3 若有需要時,總審計師會同時被應邀出席會議。 5.4 公司秘書協助委員會召開會議及處理會議文書檔案。 6 6. . 年度評估年度評估 6.1 委員會的運作程序和有效性,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自我評估,然 後呈報董事會。董事會總結委員會的績效後會下發改善意見。 6.2 董事會不時對委員會職權範圍的持續有效性作出評估,並於適當 時重新檢定其職權範圍及工作規則。 - - 完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