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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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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拟与企业联合,共同建立工程人才培养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在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创建过程中,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与联合企业将整合优质资源,实施以企业项目研究为主导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精英工程人才的“双导师”制和项目资助制,将充分利用联合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软硬件优势,积极探索精英工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以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为抓手,力争培养一批、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发挥联合企业社会责任。三、培养标准和计划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计划将

2、结合我校一贯的办学指导方针、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特色,参照国际一流工程师培养标准(如ABET标准等),借鉴了世界一流大学工程人才培养经验。学生的本科生毕业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课题应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学生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应与该学生在企业实践锻炼的内容相关,由企业设立研究(工程设计)课题,企业导师(或与学校导师共同)对学位论文进行指导。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采取由企业设立课题招收研究生的方式确定,企业提供相应课题资助,同时配备企业中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企业的科研需求与学校的研究方向结合起来,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在企业的实践活动,学校规定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实践部分将计

3、入学生的总学分中,通过多渠道考察综合评估学生的培养情况。1 校内学习培养方案本科第12年,学生将进行工科基础课程和通识课程学习,数学、物理、计算机、外语等课程保持高难度,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课程以拓宽视野,同时融入学生工程意识的培养。本科第2年开始,学生选择专业,进入专业学习阶段。本科第3年开始,联合企业开放计划,学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了企业导师的学生根据企业的专业方向,再与校内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校内指导教师。学生可以通过专业课程学习,参与PRP项目、导师科研项目和企业实习,加强对工程实践的感受。同时有意识融入志向、品格、意志、作风等能力的培养。本科第4年,学生可以修读本硕贯通的专业

4、课程,并在双导师指导下结合企业实习完成本科毕业设计。硕士阶段第1年开始2周内,先确定企业导师和研究方向,根据企业导师确定的研究方向选择校内指导教师。由校内导师确定修读硕士阶段学位课程,学生主要进行专业课程学习,完成规定学分。硕士阶段第2年开始,与联合企业合作,由企业导师为主,校内导师为辅,学生到企业进行课题研究。这期间需定期向校内导师汇报,以达到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学校导师负责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组织实施学位论文答辩,保障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培养质量,并符合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2. 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学生在本科阶段的4年中要有累计不少于10个月的时间在企业中学

5、习和实践。学生的企业实习活动主要包括大二到大三、大三到大四、大四到研究生的暑期实习,共计6个月,大四期间的本科毕业设计,共计4个月。学生在研究生阶段的2.5年中,不少于1年的时间在企业中学习和实践,完成工程硕士论文。在企业的学习培养包括四个阶段,分别为:工程认识阶段、工程实践阶段、工程设计(研发)阶段和工程设计(研发)阶段。工程认识阶段(本科阶段)本阶段培养主要以学生在企业认识实习为主,覆盖学校教学计划中的生产实习。在企业中可采取轮岗培训的方式,在企业的各个部门实习,配备企业指导人员,同时接受企业的课程培训,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熟悉企业环境、企业文化,掌握企业职业健康、安全

6、生产、环保法律法规、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适应企业的工作能力,了解与专业相关的工程特点,获得有关工程的感性认识。工程实践阶段(本科阶段)本阶段培养主要以学生在企业生产实践为主,涵盖学校教学计划中的部分本科毕业设计的内容,学生需在企业的研发部门、产品生产线、技术部门等作深入的实践,同时接受企业的课程培训。本阶段是学生强化专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社会适应性的重要实践环节。通过在企业的生产实践使学生熟悉工厂生产装置、典型产品的生产过程;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促进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开拓视野,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一定的基础。专业课程学习:联

7、合企业每个工程类岗位需要有一套上岗学习计划,让学生通过参加指定培训课程和自学快速具备独立上岗的能力,学生可以同时结合到学校课程所学理论去验证运用,并加深对知识学习的掌握度。工程设计(研发)阶段(本科阶段)本培养阶段要求学生在企业中结合实际工程问题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企业导师与学校导师共同指导下,学生选定企业的某个部门后(产品开发部门、技术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等),结合工程项目,按照企业的实际需求提出并解决一个具体的工程问题。该过程重点培养学生工程技术应用、工程产品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等能力,使学生能够运用已有的知识,对工程项目或项目中的某个部分开展独立研究,提出设计(研发)方案。学生在项目

8、执行前期中需要撰写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摘要、项目的目的和意义、项目要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项目的关键技术、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工艺路线、实施方案、具体的仪器设备和测试仪器及进度节点、计划进度、现有条件与工作基础等。然后在企业和校内双导师指导下,结合企业和学校现有的实验手段,制订详细的设计(研发)方案,从而开展设计(研发)工作。最后,形成设计(研发)结果,提交结题报告,撰写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报告,并进行答辩。工程设计(研发)阶段(硕士阶段)本培养阶段要求学生在企业中已进行了1年的工作实践,在此基础上能够主动发现、提炼工程实际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在该阶段由企

9、业导师根据企业需求确定研究课题和方向,学生在企业内通过实习的方式,在企业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由校内导师按照学位论文要求,把握论文质量。鼓励学生进入与工程认识阶段、工程实践阶段、工程设计(研发)阶段相同的实习企业。这样既可以保持企业实践的连续性,又有利于深入解决工程实践问题。论文选题一般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创新性和工作量,并涉及生产销售、成本核算、技术支持等方面,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

10、、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还可以根据课题大小组成研究团队,在团队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完成项目课题,完成各自硕士论文。四、企业培训课程范例部分企业已经可以开设的课程见下表:所属模块课程名称学时工程规范产品数据系统简介操3工程逻辑语言 &整车描述汇总3数据策略流程数据质量检查3数据发布流程2大间距:6 度、7 度时不应超过 7.2m,8 度时不 应超过 6.0m。 5.2 抗震构造措施 5.2.1 砌块承重结构房屋的以下抗震构造措施及相关要求同砖墙承重结构房屋: 1 基础圈梁、楼(屋)盖圈梁的设置位置、数量及构造做法; 2 墙体砂浆配筋带、墙体水平拉结钢筋的设置位置、数量及构造

11、做法; 3 楼(屋)盖的形式、构造要求及与墙体的连接措施等。 5.2.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承重墙体,7、8 度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芯柱。构 造柱或芯柱的设置位置、数量应符合表 5.2.2 的要求。 表 5.2.2 构造柱或芯柱设置要求 烈度 房屋层数 构造柱设置 芯柱设置 1 层 房屋外墙转角处 房屋外墙转角各 1 个芯柱 7 度 2 层 房屋外墙转角处, 外墙与内横墙 连接处每隔一开间设一个 房屋外墙转角各3个芯柱, 外墙与内横墙连接处各1个芯柱 1 层 房屋外墙转角处 房屋外墙转角各 3 个芯柱 8 度 2 层 房屋外墙转角处, 外墙与内横墙 连接处 房屋外墙转角各3个芯柱, 外墙

12、与内横墙连接处各1个芯柱 5.2.3 当砌块承重墙内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构造柱最小截面尺寸:厚度同墙厚,宽度不小于 190mm; 2 纵向钢筋不少于 4B12,箍筋不少于 A6250。 5.2.4 当砌块承重墙内设置芯柱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1 1 单个芯柱插筋宜为 1A10,芯柱截面不应小于 100mm100mm; 2 芯柱钢筋应贯穿楼板、圈梁,顶层应伸入顶部圈梁,并可靠锚固。 5.3 施工要求 5.3.1 砌块墙体施工时,墙内不应出现竖向通缝;砌块上下皮应对孔、错缝搭砌,搭 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 1/3,且不应小于 90mm;当缺乏专用配块时,可以局部 采用

13、普通砖作为配块错缝使用,但不应大面积采用砌块、砖块混合承重。 5.3.2 砌块砌筑前不应浇水,夏天炎热干燥时可在砌筑前稍作喷水湿润;砌筑砂浆应 随铺随砌,砌块竖向和水平灰缝饱满度分别不应小于 80和 90。 5.3.3 芯柱灌孔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尽量采用细石混凝土拌制,强度等级不 应低于 C20;浇灌芯柱混凝土时应采用机械振捣或采用钢钎插捣,保持芯柱混凝土 密实饱满。 5.3.4 所有施工孔洞、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均应在砌块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不得 事后开槽或打洞。 12 6 石墙承重结构房屋6 石墙承重结构房屋 6.1 一般规定 6.1.1 承重石墙及其砌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4、砌筑墙体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严重风化、剥落和裂纹,宜优先选择料石、块 状毛石,严禁使用未经加工处理的卵石砌筑承重墙体; 2 料石的宽度和高度均不宜小于 200mm, 长度宜为高度的 23 倍, 且不应大于 高度的 4 倍;片毛石应呈扁平块状,平均厚度不应小于 30mm; 3 承重石墙厚度: 料石墙不应小于 200mm, 毛石墙与片毛石墙不应小于 300mm; 4 料石墙及厚度在 300mm400mm 之间的毛石墙、片毛石墙应采用砂浆砌筑, 砂浆强度不得低于 M2.5。 6.1.2 石墙承重结构房屋的抗震横墙最大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料石砌筑时,6 度、7 度时不应超过 7.2m,8 度

15、时不应超过 6.0m; 2 采用毛石或片毛石砌筑时, 6 度、 7 度时不应超过 6.6m, 8 度时不应超过 5.4m。 6.2 抗震构造措施 6.2.1 料石承重墙体房屋的各项抗震构造措施(构造柱、基础圈梁、楼屋盖圈梁及砂 浆配筋带)及楼(屋)盖的设置要求同砖墙承重结构。 6.2.2 毛石墙、片毛石墙承重结构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每层墙体中部应至少设置 1 道水平砂浆配筋带, 砂浆带厚度不小于 60mm, 纵 向钢筋不应少于 3A8;纵横方向配筋带交错时,钢筋应相互搭接绑扎,钢筋搭接长 度不小于 300mm; 2 对毛石、片毛石砌筑的两层房屋,底层楼盖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16、现浇楼板,现 浇楼板在墙上宜满搭; 3 当采用木屋盖时,在屋盖高度处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或整体木圈梁:钢筋 混凝土圈梁截面高度不小于 120mm,宽度同墙厚,纵向钢筋不少于 6A10,箍筋不少 于 A6250; 整体木圈梁应采用木板制作, 厚度不小于 60mm, 宽度不小于 2/3 墙厚; 整体木圈梁底部应采用砂浆找平;圈梁应交圈、闭合,不应被木檩、木梁或混凝土 梁隔断。 13 4 当木檩、木梁或混凝土梁支承处无圈梁时,应在墙内支承处设置木垫板或混 凝土梁垫;木垫板厚度不小于 30mm,宽度不小于 2/3 墙厚,长度不小于 1.5 倍墙厚; 混凝土梁垫厚度不小于 60mm,宽度不小于 2/3

17、墙厚,长度不小于 1.5 倍墙厚; 5 对于墙厚大于 400mm 的毛石、片毛石承重墙体,当采用泥浆砌筑时,墙体底 部、顶部位置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高度不小于 200mm,宽度同墙厚,纵向 钢筋不少于 6A10,箍筋不少于 A6250;每层墙体中应至少设置 2 道水平砂浆配筋 带,砂浆带厚度不小于 6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 3A8; 6 8 度设防时,除应满足以上各项规定外,尚应至少在房屋四角设置钢筋混凝 土构造柱,构造柱最小截面可取 200mm300mm,纵向钢筋不少于 4B12,箍筋不少 于 A6250。 6.3 施工要求 6.3.1 料石墙体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料石上下皮应

18、错缝搭砌,错缝长度不应小于料石长度的 1/3,且不应小于 150mm;墙内不得出现竖向通缝或直槎; 2 水平灰缝厚度不宜小于 10mm,不宜大于 15mm。 6.3.2 毛石、片毛石墙体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石料的选择应大小搭配合适,厚薄均匀; 2 墙体中间不得有铲口石(尖石倾斜向外的石块)和斧刃石; 3 墙体边角部位应采用料石或较规则的毛石交错搭接砌筑,其他部位每 0.7m2 左右的墙面至少应设一块拉接石,拉接石应均匀分布,相互错开; 4 砌筑砂浆应饱满,墙内石块间空隙较大时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块嵌实。 14 7 木结构房屋7 木结构房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穿斗木构

19、架、木柱木构架、木柱木梁等木结构承重体系房屋。 7.1.2 木结构房屋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承重木柱当采用圆木时,梢径不应小于 150mm;当采用方木时,边长不应小 于 120mm; 2 旧房拆除的木料,当有较大变形、开裂、腐蚀、虫蛀或榫眼(孔)较多时, 不应在新建房屋中作为承重构件使用; 3 当采用砖、砌块或石料砌筑围护墙体时,砌筑砂浆强度不低于 M2.5,墙厚不 小于 180mm,并应加强围护墙体与木柱、木圈梁的拉结; 4 当采用生土材料砌筑或夯筑围护墙体时,墙厚不应小于 250mm;并应加强生 土围护墙体与木柱、木圈梁的连接;生土围护墙的勒脚部分,应采用砖、石砌筑, 并采取有效的排水

20、防潮措施; 5 承重独立木柱柱底应设置柱脚石,柱脚与柱脚石之间宜采用石销键或石榫连 接,也可采用粗钢筋做销键或采用预埋铁件与螺栓连接;柱脚石埋入地面以下的深 度不应小于 200mm。与围护墙体相连的木柱可以直接嵌固于基础,柱根应做防腐、 防潮处理。 7.1.3 7、8 度区一般不宜采用木柱与围护墙体混合承重的结构形式;当木柱与墙体 混合承重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承重墙体围合的单个房间,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40m2; 2 楼(屋)盖应采用密檩体系以增强整体性; 3 对砖、砌块或石料砌筑的承重墙体,砌筑砂浆强度不低于 M2.5;并应在墙内 楼(屋)盖处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7.2 抗震构造措

21、施 7.2.1 木结构房屋应设置端屋架或木卧梁,不得采用硬山搁檩形式;当屋顶采用木屋 架承重时,应符合本基本要求4.2.10条的相关构造要求。 7.2.2 木柱木构架和穿斗木屋架房屋宜采用双坡屋顶,且坡度不宜大于30度;屋面宜 15 采用轻质材料(草、瓦屋面) ,当屋面做草泥保温时,草泥厚度不宜超过150mm。 7.2.3 采用穿斗木结构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避免在承重木柱同一高度处开设纵横向榫槽(榫眼) ,在木柱同一断面开设 榫槽(榫眼)的消弱面积不应超过 1/2; 2 木柱横向应采用穿枋连接,穿枋应采用透卯贯穿木柱,穿枋端部应设木销钉; 梁柱节点处应采用燕尾榫连接。 7.2.4 檩

22、条与屋架(梁)的连接及檩条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连接用的扒钉直径不应小于 A10; 2 当搁置在梁、屋架上弦上的檩条需要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梁或屋架上 弦的宽度(直径) ,檩条与梁、屋架上弦以及檩条与檩条之间应采用扒钉可靠连接; 3 当檩条在梁、屋架、穿斗木构架柱头上采用对接时,应采用燕尾榫对接方式, 并应采用扒钉钉牢; 4 檩条在三角形屋架上弦搁置位置处应设置檩托。 7.3 施工要求 7.3.1 椽子或木望板应采用圆钉与檩条钉牢。 7.3.2 承重木柱不宜有接头,当接头不可避免时,接头处应采用巴掌榫搭接,并应采 用铁套或扁铁局部加强。铁套或扁铁厚度不应小于 2mm,连接螺栓直径

23、不宜小于 A10。 16 8 生土结构房屋 8 生土结构房屋 8.1 一般规定 8.1.1 7 度与 8 度(0.2g)地区生土结构房屋应建单层,8 度(0.3g)以上地区不应 建造生土结构房屋;生土结构房屋的总高度不应超过 3.9m。 8.1.2 生土结构房屋应建在地势较高或较干燥的地方,室外地面应能随着天然地形快 速排除雨水。 8.1.3 农村危改房不应采用土拱房结构形式。 8.1.4 生土横墙最大间距 6 度时不应超过 6.6m,7 度时不应超过 4.8m,8 度时不应超 过 3.6m。 8.1.5 采用生土制作土坯、或夯筑墙体时,土料中不应含有 20mm 以上砾石、干硬土 块、砖块,不

24、应混有塑料袋、植物茎叶等杂质。 8.2 抗震构造措施与施工要求 8.2.1 承重夯土墙的材料、构造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承重夯土墙厚不应小于 400mm,当墙厚沿高度变化时,顶部最薄处厚度不应 小于 300mm; 2 墙体夯筑过程中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3 墙体两侧模具应有良好强度与刚度,不应产生较大的挠曲或变形;墙体模具 拆除后,对墙面局部掉土、剥落、开裂等瑕疵部位,应立即进行修补; 4 墙体夯筑时,应在一定高度范围内沿房屋周边依次、交圈夯筑;夯土墙土料 每层虚铺厚度 200300mm,均匀夯实至 150200mm;夯土墙每日夯筑最大高度不 应超过 1.5 米; 5 夯土墙夯筑前,应根据

25、当地土质做简单现场夯筑试验,以确定夯土土料的最 优含水率; 6 在夯土土料中可以掺入适量熟石灰粉或水泥,以增强夯土墙的承载能力。熟 石灰粉或水泥的掺入量(体积比)宜控制在 612之间。 8.2.2 承重土坯墙的材料、构造与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土坯应采用模具制作,并应在模具中夯实;土坯的大小、厚薄应均匀,抗压 17 强度不应小于 0.6MPa; 2 承重土坯墙厚不应小于 300mm (包括两侧墙皮厚度) ; 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8m; 3 承重土坯墙应采用错缝卧砌, 泥浆填充饱满, 水平泥浆缝厚度应在 1218mm 之间;不应使用立砌或采用松散粘土码砌等粗糙施工工艺; 4 土坯墙砌筑

26、泥浆应加入适量碎草(如干麦秸、稻草、杂草等,宜采用机械粉 碎) ,随拌随用,稀稠适宜;泥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泌水现象时,应重新拌合; 5 土坯墙的转角处和墙体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 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6 墙体拐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宜加入荆条等韧性条材编织的网片拉结。 8.2.3 承重夯土墙与承重土坯墙在房屋四角及纵横墙交接处应设置木构造柱,木构造 柱梢径不应小于 100mm;屋盖位置应设置整体木圈梁或水平砂浆配筋带,当采用砂 浆配筋带时,可将墙内木柱柱头嵌固于配筋带内。 8.2.4 生土外墙皮应做护面层,护面层应在墙体干燥后进行施工。一般房屋使用 23 年后应对外

27、墙皮护面层进行修补处理。 8.2.5 承重生土墙内不应设烟道,烟道应附墙外砌,并与承重墙体同时砌筑。 18 附录 A 砂浆配合比 附录 A 砂浆配合比 A.0.1 砌筑砂浆的配合比以每立方米砂浆中各种材料的用量(质量)来表示,一般应 由配合比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参考表 A1、A2 选用。 表 A-1 混合砂浆配合比参考 每立方米材料用量 粗砂 中砂 细砂 砂浆 强度 等级 水泥 强度 等级 水泥 (kg) 石灰 (kg) 砂 (kg) 水泥 (kg) 石灰 (kg) 砂 (kg) 水泥 (kg) 石灰 (kg) 砂 (kg) 32.5 183 147 1510190 1551450197

28、 163 1390 M2.5 42.5 140 190 1510145 2001450151 209 1390 32.5 212 118 1510221 1241450229 131 1390 M5.0 42.5 162 168 1510169 1761450175 185 1390 32.5 242 88 1510251 94 1450261 99 1390 M7.5 42.5 185 145 1510192 1531450200 160 1390 32.5 271 59 1510282 63 1450293 67 1390 M10 42.5 207 123 1510216 12914502

29、24 136 1390 表 A-2 水泥砂浆配合比参考 水泥砂浆 每立方米材料用量 粗砂 中砂 细砂 砂浆 强度 等级 水泥 强度 等级 水泥 (kg) 砂 (kg) 水泥 (kg) 砂 (kg) 水泥 (kg) 砂 (kg) 32.5 253 1585260 1522268 1459 M2.5 42.5 206 1585212 1522218 1459 32.5 276 1585284 1522292 1459 M5 42.5 227 1585234 1522240 1459 32.5 299 1585308 1522317 1459 M7.5 42.5 248 1585255 152226

30、2 1459 32.5 322 1585332 1522341 1459 M10 42.5 268 1585276 1522284 1459 注:1 表中给出的砌筑砂浆配合比按施工水平一般等级考虑,砂子的含水率为 5%。 ; 2 各地农村建房时,可根据砂浆各组分的特性、砌筑墙体类型、砂浆流动性要求及施工 水平等做适当调整。 19 附录 B 混凝土配合比 附录 B 混凝土配合比 B.0.1 混凝土配合比以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用量(质量)来表示,一般应由 配合比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参考表 B1、B2 选用。 表 B-1 混凝土配合比参考(卵石) 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用量 混凝土 强度等级

31、 卵石粒径 (mm) 水泥 强度等级水(kg)水泥(kg)石子(kg) 砂(kg) 32.5 180 310 651 1209 20 42.5 180 250 749 1171 32.5 160 276 651 1263 C15 40 42.5 160 222 748 1220 32.5 180 367 593 1260 20 42.5 180 295 693 1232 32.5 160 327 593 1320 C20 40 42.5 160 262 692 1286 32.5 180 439 570 1211 20 42.5 180 353 616 1251 32.5 160 390 55

32、5 1295 C25 40 42.5 160 314 655 1271 32.5 180 400 582 1238 20 52.5 180 333 623 1264 C30 40 32.5 160 356 584 1300 表 B-2 混凝土配合比参考(碎石) 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用量 混凝土 强度等级 碎石粒径 (mm) 水泥强 度等级水(kg)水泥(kg)石子(kg) 砂(kg) 32.5 195 295 725 1135 20 42.5 195 229 770 1156 32.5 175 265 688 1222 C15 40 42.5 175 206 788 1181 32.5 195

33、361 645 1199 20 42.5 195 279 751 1175 32.5 175 324 627 1274 C20 40 42.5 175 250 750 1225 32.5 195 443 564 1198 20 42.5 195 342 652 1202 32.5 175 398 555 1261 C25 40 42.5 175 307 566 1247 32.5宁卫医政201714号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局、化工园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医疗单位:现将我委制定的南京市“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具

34、体落实措施。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20 南京市“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为推动全市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及江苏省“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订本规划。一、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一)“十二五”护理事业发展情况“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各级医疗机构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将护理事业发展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护士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临床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护理服务领域逐步拓展,全

35、市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护理队伍不断得到补充。人手紧缺状况得以改善。截至2015年底,我市在岗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885万人,较2010年的1.9577万人增加了9273人。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10年的3.1人提高到2015年的4.4人。在社区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数从2010年的2.24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2.35万人。全市医护比由2010年的1:1.15提高到2015年为1:1.29,长期以来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较大改善。二是护理技术进一步发展,护理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围绕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积极开展护理技术创新,引进、发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设备,护理技术得

36、到较快发展,护理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共创新和推广护理技术项目189项。同时,专科护理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共培养急诊、重症、血透、骨科等16个专业292名省级专科护士。同时有2189名护士接受了市级专科知识的培训。经过培训的专科护士在日常专业护理、专科护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三是护理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护理改革不断深化。医疗机构不断改革创新护理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施护理岗位管理。通过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置护理人力、开展科学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等措施,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护士工作积极性得到调动,护理管理

37、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护理服务进一步改善,优质护理成效显著。护理服务以更加贴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政策调整的新形势,推动护理服务逐渐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积极探索医养结合,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慢病管理、长期照护、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普遍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为群众提供专业、规范、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并实现了科室全覆盖;78%的二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患者对护理服务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尽管我市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

38、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以及人民群众对生命质量、健康水平和医疗保健的更高关注,护理事业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护士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护理专业继续教育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机构护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临床护理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社区卫生机构护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三是护理服务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延续护理服务、老年人护理服务需要强化;四是外部保障政策和内部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配套,护士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调动。(二)“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省委、省政府明确实施“健康江苏”战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39、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入推进“健康南京”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护理服务于人的生命全过程,在满足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整体需求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护理事业作为卫生计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是护理服务需求快速增长。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疾病谱不断变化以及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失能半失能老人、高危孕产妇、儿童患者增加,加之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慢性病发病率不断增多,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释放了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护理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要求我们必

40、须进一步拓展护理服务内涵,增加护理资源的总量,改革护理服务的模式,提升护理服务能力水平,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二是护理事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都对护理事业提出了专项要求,指出护理工作必须与保健、康复、健康管理相衔接。作为与患者接触最多、最密切的护理人员,要尽快适应医学社会功能强化的趋势,更多地关注社区、关注家庭、关注个体,使护理资源结构多元化、服务多样化。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和矛盾将逐步解决,符合医疗卫生行业和护理工作特点的薪酬制度、

41、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人才培养机制等将逐步建立,为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促进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四是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改革护理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核心是智能化管理、智慧化服务,必然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为实现护理科学管理、优化护理流程、提高护理服务效率、改善护理服务体验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解决临床护理问题为导向,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服务和护理管理水平为重点,着力深化护理改革,突出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加护理资源总量,提高护理队伍能力素质,推进护理科学管理,增强护理服务的可及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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