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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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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用地结构调整 2014 年,农林牧渔场耕地 874.4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50%。 规划期内耕地净减少 25.63 公顷,到 2020 年末,全场耕地面积为 848.7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14%,比 2014 年下降 0.36 个百分 点。 2014 年,农林牧渔场园地 0.8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1%。 规划期间,园地面积不变。 2014 年,农林牧渔场林地 221.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 3.16%。规划期间,林地面积减少 1.03 公顷,到 2020 年末,林地面 积预期为 219.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15%,比 2014 年下降 0

2、.01 个百分点。 2014 年,农林牧渔场其他农用地 3157.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 45.15%。规划期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 208.51 公顷,到 2020 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 2948.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2.17%, 比 2014 年下降 2.98 个百分点。 3、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 年,农林牧渔场城乡建设用地 160.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 2.29%。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 246.42 公顷,到 2020 年末,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 406.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81%,比 2014 年上升 3.52

3、个百分点。 2014 年,农林牧渔场交通水利用地 106.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 1.52%。规划期间,交通水利面积不变。 4、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 年,农林牧渔场水域面积 2350.1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60%。规划期内,水域面积减少 8.55 公顷,到 2020 年,水域面 积为 2341.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48%,比 2014 年降低 0.12 个百分点。 2014 年,农林牧渔场自然保留地 123.4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6%。规划期间,自然保留地面积减少 2.70 公顷,到 2020 年,自 然保留地面积为 120.

4、7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3%,比 2014 年降 低 0.03 个百分点。 8 (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基本农田调整布局、基本农田调整布局 根据各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基本农田现状分布情况,规划期 间对基本农田布局作了适当调整,主要是调减各个行政村布局零碎 的基本农田以及村庄发展需要占用的基本农田,以保障未来的村镇 发展需要。在重点发展村镇及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村庄,其基本农 田面积调出较多,而对于耕地质量较好、集中连片、适于耕作的村, 如刘家垸林场、窑台分场、赵西垸林场、畜禽良种场,其基本农田 面积调出较少,与现状基本农田分布基本一致。 2、村镇用地布局、村镇

5、用地布局 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把相关小组纳入城镇用地加以建设,适 度加强中心村建设,合理搬迁和拆并自然村。整合零散布局的自然 村及空心村,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严格控制公路两边的居 住建设。 9 四、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四、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一)(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市级规划下达的农林牧渔场 2020 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 842.74 公顷。2014 年,农林牧渔场耕地面积为 874.40 公顷。到 2020 年末, 农林牧渔场耕地面积为 848.77 公顷,落实上级下达任务。 (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本轮规划,市级规划下达给农林牧渔场的基本农

6、田保护目标为 452.67 公顷。本次规划划定基本农田 461.91 公顷,比市级指标多划 9.24 公顷,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 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 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 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 染企业搬迁等)。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 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 用地报批程序。 (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 府目标和地方领

7、导政绩考核指标。 2、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 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 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 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违法案件举报监督 10 力度。 5、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将实地划定的基本农田登记,建设 管理、变化管理等进行系统管理。 (四)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四)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高产 农田建设,加强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不断提高耕地 质量。 11 五、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五、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

8、地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一)农村居民点用地 1、村庄建设目标、村庄建设目标 规划期间,要建成生产全面发展,公共设施齐全,生活水平提 高,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和谐文明的新农村,初步实现城乡经济社 会一体化的目标。 2、村庄用地安排、村庄用地安排 规划期间,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村在规划建设 时,以拆旧建新,旧台改建为主,共安排新农村建设新增用地 41.32 公顷,同时,农村居民点整理 6.99 公顷。规划期末,农林牧渔场农 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152.45 公顷。 (二)(二)独立工矿用地独立工矿用地 规划期间,通过安排独立工矿用地 35.79 公顷,到 2020 年,全 农林牧渔场独立

9、工矿用地面积为 36.45 公顷。 (三)基础设施用地(三)基础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逐步调整和完善场域道路交通网络,形成便捷高效、 安全畅通、适应居民生产生活的道路交通网络系统。重点建设排湖 至沔城公路工程、谢排线改建工程等项目,安排有条件建设区 21.19 公顷。 规划期间,水利重点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工 程等项目。 12 六、六、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一)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一)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是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 平衡,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全球生态环境保 护。各区域土地生态

10、建设规划必须服从全市的总体利益,并建立在 对区域有关生态和经济方面众多因素进行综合生态经济评价的基础 上,通过各乡镇间的相互协作,对生态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布局,实 现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和长远化。 (二)土地生态规划建设(二)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土地是各种陆地生态系统的载体,也是引起生态变化环境变化 的最重要因子。土地利用结构和水平的变化可以引起各类生态系统 类型、面积以及空间布局的变化。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直接影响生 态系统所提供服务的种类和强度,但由于这些服务大多为公益性的, 间接影响人类经济生活,所以短期内尚无法通过市场反映出来。 1、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基础性生态用地是指在合

11、理利用条件下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区 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人地关系(如改良气候、提高土地质量、减 少水土流失、增强蓄调水能力等)的用地类型,包括林地、水面、 其他土地的一部分等。规划期间,农林牧渔场将进一步加大对基本 农田建设的重视,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 滩涂等生态地类,严格控制对湿地的开发利用,稳定镇域内生态用 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并统筹生态用地布局,切实加强基础性生态 用地保护。 13 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带给当地人们福利改善、出行方便、运输快 捷、收入增加、信息畅通、思想解放等方面的深刻影响外,也会带 来诸如侵占农田、水土

12、流失、拆迁及噪声扰民、生态分割、野生动 物生存环境破坏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交通设施对农历牧渔场经济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促进了农 林牧渔场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使农林牧渔场迅速融入区域经济体 系范畴。与此同时,还将促进土地资源结构的整合,全面提升土地 资源价值和城镇整体价值水平。 (三)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三)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做好预防和减少规划实施中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剅河将 综合采取合理的政策、管理和技术等措施,协调生态环境和人口、 经济、社会间的协调发展。 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要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是保证一定量的生

13、态型用地(包括林地、 水面及其他土地的一部分等),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湿地, 谨慎开发其他土地,提高土地质量,增强蓄水调水能力,大力发展 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 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应因地制宜地调整各类用地格局,逐渐形 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严格控制非生 态型用地占用基础性生态用地,也不能单纯为保证耕地数量而盲目 转变农用地中的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用途,要协调农用地中 耕地、园地、林地等的比重关系。剅河生态资源丰富,应大力支持 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大力保护和恢复水环境的自然生态,推 14 进自然生态型河道的建设;加强绿化建设,为生物提供更多的生存 空间,构建景观

14、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 在建设用地利用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注重绿化建设,保护 绿地。合理调整乡镇企业用地布局,鼓励其向工业基地集中布局, 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乡镇企业的规模效益。同 时,在招商引资时应避免低能高耗工业的入驻,促进产业升级,严 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三废处理 自觉性,并在技术、资金上予以一定支持;加强对低效建设用地的 整理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另外,相关部门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机制

15、,以环 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综合采取经济、政治和技术手段, 实行标准化管理。可通过税费优惠、技术帮扶等奖励政策,提高企 业的环保积极性;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和 生活排污;严格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 谁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3、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针对不同分区,切实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地改善 生态环境。 对于允许建社区,要引导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 层次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 污染排放;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16、 对于有条件建设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完善其 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其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真正适应本 镇经济发展趋势和实现生态保护。 15 至于限制建设区,要重点增强对其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 偿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 境保护,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引导限制建设区发展特色 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坚持保护优先,确保 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 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全民工程,因此应当加强公众环保意识。 可以通过媒体公益广告、告示牌

17、、宣传册子、会议学习、学校教育 等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从点滴做起,相互监督,积极举报生态破坏和污染行为,共同创建 美好家园。 16 七、土地利用分区管制七、土地利用分区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一)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 区域。该区面积约 492.6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04%,其中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为 461.91 公顷。主要分布在刘家垸林场、窑台分场、 赵西垸林场。该区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 道路、水利、农田防护

18、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 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 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 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 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 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 鱼。 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 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面积约 3257.3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 46.58%,主要分布在排湖渔场、五湖渔

19、场。该区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 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 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 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 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 芜区内土地。 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面 积约 238.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1%,主要分布在赵西垸林场。 该区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

20、业生产和生态 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 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 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 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18 4、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用途区面积为 228.3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26%,主要分布在排湖渔场。该土 地用途区管制细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建制镇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建制镇建设

21、;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 荒芜。 5、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发展 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面积约 152.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8%,主要分布在畜禽良种场、刘家垸林场、排湖渔场。该区用途 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村庄和集 镇规划相衔接; (2)区内村庄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 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 得荒芜。 19 6、独立工矿区、独

22、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用地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面积约 36.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2%,主要分布在五湖渔场。该区用途管 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 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 得荒芜。 7、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 本区包括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 建设

23、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的土地,区内主要为滩涂、沙地, 和少量的林地等。该用途区面积约 2588.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比例为 37.01%。该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则为: (1)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随意对区内土地进行开垦或填埋; (2)严禁在区内建设非农建筑物; (3)区内土地在本轮规划期内基本维持现状。 20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 村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该区面积为 417.27 公顷,该 区在土地用途分区方面主要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区。该区的

24、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 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 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 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 区的布局调整。该区面积为 869.78 公顷,该区的土地用途主要是

25、一 般农地。该区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 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 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1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 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 区面积为 5706.54 公顷,该区在土地用途分区方面主要为基本农田 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一般农地区和其他土地

26、用途区。该区的管制 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 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 项目用地。 22 八、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八、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 规划期间,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全农 林牧渔场土地后备资源,形成合理、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结构,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把全农林牧渔场建成“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 树成行、田块平、配套善、排得出、灌得上、效益高、生态良”的新 型农业镇。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全农林牧渔场增加耕地 7.72 公 顷。 23 九、村级土地利用控制九、村级土

27、地利用控制 (一)村基本农田保护(一)村基本农田保护 结合乡镇供需调查成果,分解落实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 标,通过以村为单位实地踏勘,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按照村 庄的顺序将各村的地块逐块编号,按顺序逐块量算划定的基本农田 以及调入调出的基本农田面积,最后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登记在 册,详见附表。 (二)村建设用地控制(二)村建设用地控制 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控要求,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通过外业调查和内业调查相结合,确定村建设用地区、村建设用地 控制区、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区。科学合理确定允许建设区边界和 扩展边界。 (三)村生态环境保护(三)村生态环境保护 以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

28、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综 合素质;加强村庄四旁植树绿化,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2020 年村 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30.00%。 24 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规划实施法律措施(一)规划实施法律措施 1、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中的主导地位,以图管地, 依法用地,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纳入法制轨道。 2、加大土地规划实施执法力度、加大土地规划实施执法力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巡回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 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行为。 (二)规划实施行政措施(二)规划实施行

29、政措施 1、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 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实施技术、经费和 人员等保障,把规划目标执行情况列为政府主要领导任期考核目标 的重要内容。 2、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统筹安排阶段性农用地转用、建设用 地和土地整治等规模,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25 3、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把好建设用地选址和规模 审查关,引导建设项目按规划用途用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完善土地

30、利用规划体系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 等专项规划,以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规划实施经济措施(三)规划实施经济措施 1、保障规划实施经费、保障规划实施经费 各级政府要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经费,经费来源有土地 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整治基金等,以保障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2、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来源、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来源 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土地整治资金投 入;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整治,促进土地整治产业化、市场化。 3、制定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制定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 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式,

31、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 宅基地有序流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新农 村建设机制;出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优惠政策,强化企业建设用 26 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四)规划实施技术措施(四)规划实施技术措施 1、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3S”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 时对土地利用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提升土地利用规 划管理的科技含量。 2、完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符合农林牧渔场实际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 用规划实施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规划实施

32、管理对策,确保 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 3、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素质、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素质 建立稳定的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强化规划管理队伍的培训学习 机制,不断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 力。 (五)规划实施(五)规划实施社会措施社会措施 1、加大土地规划宣传力度、加大土地规划宣传力度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报刊、媒体、流动宣传等形式,宣传 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以及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和 领导干部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自觉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 27 威性。 2、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不定期召开专家会议

33、对规划实 施情况进行评议,及时调整规划实施方案和对策措施,以保障规划 的顺利实施。 3、完善规划实施公示制度、完善规划实施公示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并监督规划实施。因国家需要不可抗拒修改规 划的,要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听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8 附表附表 附表一附表一 仙桃市下达的主要指标控制表仙桃市下达的主要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指标类型指标类型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类型类型 耕地保有量874.4842.74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31.61452.67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266.32528.52

34、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90.00 预期性 29 附表二附表二 农林牧渔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落实表农林牧渔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落实表 单位:公顷 指标类型指标类型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类型类型 耕地保有量874.4848.77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31.61461.91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266.32512.74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0.03406.45预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1.91254.00预期性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106.29106.29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89.54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地规模184.42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1.18预期性

3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预期性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园地总规模0.860.86预期性 林地总规模221.02219.99预期性 牧草地总规模预期性 30 附表三附表三 农林牧渔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农林牧渔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面积单位:公顷规划基期年目标年规划期间 地 类面积比例面积比例 规划期增 减面积 耕地耕地874.4012.50%848.7712.14%-25.63 园地园地0.860.01%0.860.01%0.00 林地林地221.023.16%219.993.15%-1.03 牧草地草地0.00 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3157.4645.15% 2948.9542.17%-2

36、08.51 农用地 合计4253.7460.82% 4018.5757.46%-235.17 城镇用地41.250.59%217.553.11%176.30 农村居民点用地118.121.69%152.452.18%34.33 采矿用地0.660.01%0.660.01%35.79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35.790.51%35.79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160.032.29%406.455.81%246.42 铁路用地0.00 公路用地6.780.10%6.780.10%0.00 水工建筑用地99.511.42%99.511.42%0.00 交通水利用地 小计106.291.52%106.291.5

37、2%0.00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 特殊用地0.00 盐田0.00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0.00 建设用地 合计266.323.81%512.747.33%246.42 水域水域2350.1633.60% 2341.6133.48%-8.55 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123.401.76%120.701.73%-2.70 其他土地 合计2473.5635.31 证券代码:430183 证券简称:天友设计公告编号:2015-002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

38、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名称: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天友设计 股票代码:430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任军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二)苏州帝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非 上市公众

39、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

40、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录目录目录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备查文件. 7 4 第一节释义第一节释义第一节释义第一节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指 任军、苏州帝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天友设计、挂牌 公司、公司 指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

41、变动 指 任军先生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天津市天友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732,000 股转让给苏州帝 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 任军 任军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注册城市规划 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993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学系建筑学专业, 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6 年 4 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获

42、得 工学硕士学位;2007 年 9 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获得工学 博士学位。 1996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 2008 年 2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首席建筑师。 (二)苏州帝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20500000088585 执行事务合伙人:平刚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 378 号(天隆大楼 4644 室)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 2

43、015 年 1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 务人务人务人务人 股份股份股份股份简称简称简称简称/ 股份代码股份代码股份代码股份代码 股份种股份种股份种股份种 类类类类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股股股股) 占天友设占天友设占天友设占天友设 计已发行计已发行计已发行计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所持股份性质及所持股份性质及所持股份性质及所持股份性质及 性质变动情况性质变动情况性质变动情况性质变动情况 股东持股变股东持股变股东持股变股东持股变 动达到规定动达到规定动达到规定动达到规定 比例的日期比例的日期比例的日期比

44、例的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方式 任军任军任军任军 天友设计 /430183 人民币 普通股 3,932,000 13.107% 可转让股份 2015年1月 20日 协议转让 6 苏州帝玺众苏州帝玺众苏州帝玺众苏州帝玺众 联投资管理联投资管理联投资管理联投资管理 企业企业企业企业 (有限合有限合有限合有限合 伙伙伙伙) 天友设计 /430183 人民币 普通股 1,494,000 4.980% 可转让股份 2015年1月 20日 协议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 本次权益变

45、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任军先生转让流通股 2,732,000 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 9.107%,为公司股东自主自愿减持。苏州帝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有限 合伙)看好公司发展前景,自愿购买公司股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天友设计于2012年1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让。截止 2015 年 1 月 19 日,任军持有天友设计 3,932,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 本的 13.107%, 苏州帝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持有天友设计 1,494,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

46、本的 4.98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任军先生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 的方式向苏州帝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天友设计流 通股合计 2,732,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107%。 上述减持后,任军先生拥有天友设计股份 1,200,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 的 4%。苏州帝玺众联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天友设计股份 4,226,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 14.087%。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转让前转让前转让前转让前 转让后转让后转让后转让后 股份额股份额股份额股份额(股股股股)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份额股份额股份额股份额(股股股股)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任军任军任军任军 3,932,000 13.107%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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