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器的零点、跨度,清洗或者更换 空气幕系统过滤装置。 4.2.3.2 气态污染物(S02、NOx、CO、HCI)CEMS 气态污染物(S02、NOhCO、HCl)CEMS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 a) 检查分析仪表光源光强电压、电流、温度、光i若能量等参数是否在设备技术要求范围内; b) 热湿法分析仪还应检查气室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应不低于80KPa; c) 稀释抽取法分析仪还应检查压比和稀释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压比应在O.380. 53之间,稀 释气压力应在O.4 MPaO. 6 MPa之间。 3 DB37/T 4011-2020 4.2.3.3 含氧量CMS 含氧量CMS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
2、a) 检查氧传感器是否工作正常: b) 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氧化错错头、电化学法氧传感器。 4.2.3.4 流速CMS a) 皮托管法: 1) 检查压力传导管线是否正常,应连接良好,清洁、无存水,压力变送器运行正常; 2) 每30天至少检查一次皮托管,确保反吹管赂、控制阀工作正常,无松动、堵塞、腐蚀。 b) 热平衡法:每30天至少检查一次探头上的温度探针,确保无烟灰堆积; c) 超声波法: 1) 检查鼓风机、连接管路、过滤装置等部件是否运行正常,及时清理更换1 2) 检查法兰孔是否堵塞,及时进行清理; 3) 检查涡街法探头位置是否出现偏移,出现偏移应及时进行校正1 4) 检查超声波能量转换器套管,
3、确保无积水,排水畅通; 5) 每90天至少检查一次超声波能量转换器表面是否积垢并及时进行清理。 4.2.3.5 烟温CMS 每90天至少检查一次温度传感器是否积灰或被腐蚀,温度变送器测量接线是否松动,传感器电信号 是否符合要求。 4.2.3.6 湿度CMS 湿度CMS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 a) 检查湿度仪测量数据,数据应无异常变化: b) 通入空气检查湿度CMS零点,测量数据应在1%左右。非在位式湿度CMS可通入氮气检查零点, 测量数据应小于0.2%; c) 检查湿度仪管路及连接状况,确保管路连接正常,密封良好,无积水、积灰、积垢。 4.2.3.7 分析系统辅助设备 分析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维护
4、内容主要包括: a) 检查标准气体,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标准气体余量充足; b) 检查压缩空气,保证气体无油、无水、无尘,压力在o.4 MPaO. 6 MPa; c) 检查废气排气管线应无堵塞、不漏气,当环境温度低于oOC时,可配套加热或伴热装置,确保 排气畅通O 4.2.4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检查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运行状态,无欠费、死机、亭机、传输中断现象,及时处理异常报警。 4.2.5 数据、测量参数和运行状态 4.2.5.1 抽查数据传输正确性,现场数据应与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接收的数据一致。 4.2.5.2 检查测量参数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是否与验收、备案一致,如需修改调整,应注明原因并填
5、 写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参数修改记录表,具体参见附录Do 4 DB37/T 4011-2020 4.2.5.3 检查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操作日在、中有无异常操作记录,及时处理异常报警。 4. 2. 6 监测站房环境及辅助设施 4.2.6.1 检查站房环境及辅助设施,站房是否整洁、干净,站房温度、相对湿度、避富、防震等是否 符合HJ75相关要求。 4. 2. 6. 2 检查不间断电源(四川、空调、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给排水设施、避雷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4. 3 定期校准 4.3.1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每24小时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
6、器零点和量 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4.3.2 无白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每15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 移和量程漂移。 4.3.3 无白动校准功能的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15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 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4.3.4 无白动校准功能的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 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4.3.5 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 4. 3. 6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每24小时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 每
7、30天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 4. 3. 7 氧气C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4.3.8 湿度C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 4.3.9 CEMS校准技术指标按本技术规范5.1中表1执行,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点漂移、量程 漂移等校准操作方法,按照HJ75的相关要求执行。 4.3.10 校准数据应完整上传至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 4.4 定期校验 4.4.1 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测试单元每6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测试单元每3个月至 少做一次校验;校验应按照HJ75要求,采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准确度应符合本 技术
8、规范5.1中表1要求。 4.4.2 当校验结果不符合本技术规范5.1中表1准确度要求时,应对颗粒物CEMS的相关系数的校正或 /和评估气态污染物CEMS的准确度或/和流速CMS的速度场系数(或相关性)的校正。 4.5 异常处理 4.5. 1 8:0017:00时间段内CEMS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其他时间 段,应次日9:30之前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 4.5.2 CEMS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在1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上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相应时段数 据进行标记。 4.5.3 对电磁阀失灵、泵膜裂损、气路堵塞、电源故障、数据采集传输故障等一般故障,应在6小时 内修复。
9、 4.5.4 CEMS不能正常运行超过24小时,应组织开展人工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天。 4.5.5 CEMS不能正常运行超过72小时,应使用备用仪器。备用仪器投入使用之前应按本技术规范5.3、 5. 4要求进行校准校验,使用时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5 DB37/T 4011-2020 4.5.6 因污染源亭运同时按规定停运CEMS的,应至少在污染源启运前3天启运CEMS,并进行检查维 护、校准校验。 4.5.7 常见故障的分析与排除方法参见附录Eo 4. 6 信息记录 4.6.1 现场运行维护应记录日常巡检、校准校验、参数修改、故障处理、设备维修、耗材更换、标准 物质使用、站房出入人员等内容
10、。监测站房内至少存放最近12个月的运行维护记录,以及监测设备说 明书、安装调试报告、验收比对监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4. 6. 2 超过12个月的运行维护记录档案由排污单位保存,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前提下, 可以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纸质、电子介质存储的存档资料保存期限至少 3年。 4. 6. 3 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存储的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数据、运行维护人员和运行维护任务管理、档 案记录、质量考核等数据应每日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5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保证要求 5. 1 CEMS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 CEMS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见表1
11、0 表1CEMS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 项目控制指标控制要求 当j商量程二三100mol/mol (286 mg/m3)时,示值误差不超过 示值误差 士.5% (相对于标准气体标称值) 当j商量程100口mol/molC286mg/m3)时,示值误差不超过 士2.5%(相对于仪表满量程值) 系统响应时间200 s 零点漂移、量程;票移不超过士2.5% 气态 污染物二氧化硫 准确度排放浓度二三2.50mol/mo 1 C 71.5 mg/ml)时,相对准确度运1,5% CEMS (l43mg/m斗)排放浓度2.50且mol/mol(71.5.50mol/mol mg/m斗)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
12、20mol/mol(.57 mg/m斗) 准确度 20mol/mol (.57mg/m1)排放浓度.50mol/mol(143 mg/m)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30% 排放浓度20口mol/mol(.57 mg/ml)时,绝对误差不超过士 6mol/mol (17 mg/ml) 6 DB37/T 4011-2020 表1CEMS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续) 项目控制指标控制要求 当j商量程二主200mol/mol(410 mg/m丁时,示值误差不超 示值误差 过士5% (相对于标准气体标称值) 当j商量程200mol/mol(410 mg/m丁时,示值误差不超 过土2.5%(相对于仪表i商量程
13、值) 系统响应时间三三200s 氢氧化物零点漂移、量程漂移不超过:1:2.5% 排放浓度主主250mol/molC513mg/mJ)时,相对准确度15% 50mol/mo1 (103mg/m)排放浓度250mol/mo1(513 准确度 mg/m)时,绝对误差不超过士20mo1/mo1(41 mg/m) 20且mo1/mo1(41mg/m)三三排放浓度50mol/mo1(103 mg/m)时,相对误差不超过士30% 当j商量程二三200mol/mol(326 mg/m丁时,示值误差不超 气态过士5% (相对于标准气体标称值) 污染 示值误差 当满量程200llmol/mol (326mg/m)
14、时,示值误差不超 物 氯化氢 过:1:2.5%(相对于仪表满量程值) CEMS 系统响应时间三三400s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不超过:1:2.5% 准确度 三三15% 当j商量程二三200mol/mol(250 mg/m3)时,示值误差不起 示值误差 过士5% (相对于标准气体标称值) 当满量程5.0%时,相对准确度15% 准确度 主三5.0%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1. 0 % 7 DB37/T 4011-2020 表1CEMS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续) 项目控制指标控制要求 零点原移、量程漂移不超过士2.0% 排放浓度200mg/m1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15 % 颗粒 100mg/m1排
15、放浓度运200mg/m可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20% 物颗粒物50 mg/m排放浓度100mg/m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25% 准确度 20 mg/m3排放浓度5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士30% CEMS 10 mg/m310m/s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10 % CMS 准确度 流速运10m/s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12 % 温度 温度准确度绝对误差不超过士3C CMS 湿度 j显度准确度 烟气湿度5.0%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25% CMS 烟气湿度运5.0%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1. 5 % 注:氢氧化物以NO计,以上各参数区间划分以参比方法测量结果为准。 5.2 比对监
16、测设备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与设备,应依法送检,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的仪 器与设备应按照相关规范自行校准和期间核查,或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校准,符合要求并在有 效期内使用。每年应对仪器与设备检定及校准情况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仪器与设备不得使 用。 5.3 标准物质 5.3.1 标准气体 5. 3. 1. 1 零气(零点气体):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豆0.1mo1/mol的标准气体(一般为自纯 氮气,二三99.999%)。 5.3.1.2 标准气体:由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批准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二级标准气体,标准气体不确定 度不超过:1:2.0%。量程校准
17、气体指浓度在80%100 %满量程范围内的标准气体。较低浓度的标准气体 如不能满足不确定度要求,可以使用满足要求的高浓度标准气体采用等比例稀释的方式获得,等比例稀 释装置的精密度应在1.0%以内。 5.3.2 颗粒物零点和量程校准部件 能够于动或自动完成颗粒物CEMS零点和50%100 %满量程校准和检验的装置、元件或设备。 5.4 有效数据率 以月为周期,计算每个周期内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实际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占应获得的 有效数据的个数的百分比,应不小于90%。 5.5 运行维护质量内部监督 8 DB37/T 4011-2020 每月由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对运行维护环节进行质控检查,主要
18、检查运行维护质量体系文件执行情 况,运行维护行为规范性,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状况,运行维护记录填写和保存情况,参比仪器和标准样 品有效性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不能从事所检查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用于检查的仪器和标准物质不 能用于日常的质量控制。 6 其它要求 6. 1 CEMS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恒 的23倍。 6. 2 CEMS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满足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指标要求且无法修复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 相关要求完成设备更新,设备更新期间,应按要求开展人工监测。 6. 3 国家对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19、9 DB37/T 4011-202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能力要求 A. 1 基本要求 A. 1. 1 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运行维护能力要求的排污单位,可自行运行维护。不符合的,应委托运行 维护单位运行维护。 A. 1.2 委托运行维护单位运行维护的,排污单位与运行维护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共同对固定污染源烟 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安装和技术指标是否符合HJ75、HJ76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在委托合同中注 明。 A. 1.3 依据GB/T19001标准建立与其运行维护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 量管理体系。 A.1.4 按照国家、山东省相关
20、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根据CEMS说明书、测量原理、运行环境以及污染 源烟气排放特点,制定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制度规程,包括: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系统操作使用规程、巡检维护规程、设备比对校验规程、数据审核处理规程、异常应急处理规程、诚信 承诺制度等。 A.1.5 安装监测监控、运行维护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在线监测点位运行状态和 数据监控、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档案记录存储等工作。 A. 2 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 A. 2.1 根据运行维护工作内容,明确组织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至少应设置运行维护管理、 备品备件管理、信息化管理、专职质量监督和现场运行维护等岗位
21、,岗位职责见表A.1o A.2.2 各岗位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通过相应的培训 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现场运行维护人员数量应与所运行维护的监测点位数量相适应,每8个监测点位 至少1人负责现场运行维护。 表A.1 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职责 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建立满足GB/T19001标准要求的运行维护质量体系,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备品备件管理负责备品备件申报购置、出入库管理、盘库等工作 信息化管理 负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和数据监控,按时完成备案信息变更、异常信息填报、工单任务 处理、数据审核确认、凭证上传等工作 专职质量监督负责执行运行维护及实验室质量控制
22、检查活动,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现场运行维护 负责按照本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的巡检、故障维修、校准校验、 记录填写等工作 A. 3 保障设施要求 10 DB37/T 4011-2020 A. 3.1 配置与运行维护工作相适应的监测、质量控制仪器设备和巡检车辆,并为仪器设备配套建设相 应的实验室环境,每运行维护60个监测点位至少应配置1套比对校验仪器,不足60个监测点位的按60个 监测点位计算,平均每24个监测点位至少配备一台巡检车辆。 A.3.2 建立独立完整的备品备件库。易损易耗品和常用组牛模块应保持库存量大于月使用量的110%。 运行维护10
23、个监测点位及以内的,应至少配I套备用监测设备或者与现场安装仪表型号相同的备用仪表, 运行维护10个监测点位以上的至少配2套。 11 DB37/T 4011-202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与处理方法 B. 1 数据有效性要IJ另IJ方法 B. 1. 1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分为正常运行和非正常运行。 B. 1.2 在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条件下,CEMS正常运行获得的监测数据,可判别为有效数据。对于监测 值出现零值、负值、低于检出限、极高值、突变、连续不变、逻辑异常、与生产治污实际不符等现象时, 明显异常的可判别为无效数据,无法判别的可采用参比
24、方法监测或者标准物质检查的方式,检查设备准 确度、示直误差、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响应时间等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从发现起至整改合格之 间的数据为无效数据。相关技术指标按照本技术规范表1要求执行。 B. 1.3 CEMS非正常运行时,包括CEMS停运、故障、有计划的维护保养及校准校验时段产生的数据,均 为无效数据。 B. 2 数据处理方法 B. 2.1 数据状态标记 B. 2. 1. 1 一般情况下,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上传至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 后,自动生成正常和实测标记。 B. 2.1.2 污染源生产设施启停或者在线监测系统非正常运行、数据异常时,运行维护单位在12/
25、J、时内 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填报信息、对数掘进行标记,数据标记主要有生产治污状态、在线监测设备运行 状态、数据审核状态等,具体见表B.1o B.2.2 数据修约替代 标记为无效数据的时段,可采用人工监测结果替代,一次人工监测结果最多替代监测时间前24个无 效小时数据。未开展人工监测的,应按照HJ75修约补遗。 B.3 无效数据处理凭证 B. 3.1 填报数据状态标记的,运行维护单位在24/J、时内上传凭证,凭证由排污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共 同签字并盖章,凭证应包括异常发生的时间、原因、处理措施、照片等。数据超标时段填报异常数据标 记的,还应拍摄影像资料,记录异常情况的现场排查过程,影像资料由
26、排污单位存档备查,保存期限至 少三年。无效数据处理凭证见表B.20 B.3.2 采用人工监测结果替代无效数据的,应在执行替代操作的同时上传监测报告。 12 DB37/T 4011-2020 表B.1 数据状态标记表 运行状态类别状态标记说明 正常 企业生产设施、治污设施(污染源)正常运行,系 统默认 停产污染源彻底停产c1个季度内不得关闭设备) 点炉污染源启动的过程 生产治污状态标记亭炉污染源停止运行的过程 1:可炉污染源超低负荷运行 烘炉仅使用燃气或油,不投生产原料,只是提升炉温 检修治污设施故障检修 在建治污设施正在建设 正常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系统默认 亭运 污染源拆除、长期停产、关停
27、等情况下,报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同意停运后可标记 数据采集传输故障 数据采集、信号转换设备故障,传输信号不稳等j毒 成数据不变、缺失的情况 采样故障采样、预处理系统出现堵塞、故障 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标记分析仪故障分析系统故障 校准 校准产生的数据,不得关闭数采仪,确保数据完整 记录井上传 调试检测 按规范进行调试检测期间产生的数据,不得关闭数 来仪,确保数据完整记录 更换设备 设备故障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报告后实施,更换时间不超过3天 实测系统默认 数据审核状态标记子工替代故障时段用于工监测数据替代后,系统自动生成 修约故障时段按规范修约后,系统自动生成 j主:数据标记优先级
28、111员序从高到低依次为停产/停运/更换设备采样/数据采集传输/分析故障校准 /调试检测停炉/1可炉/点炉/烘炉/检修/在建等其他标记。 13 DB37/T 4011-2020 表B.2 无效数据处理凭证 排污单位名称(盖章)监测点位 数据异常类型 异常起止时段 异常情况详情 (文字表述无法反映现 场情况的应附图片) 处理结果 运行维护人员签字:年月日 排污单位人员签字:年月日 14 DB37/T 4011-202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表。1日常巡检记录表 排污单位:监测点位: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维护单位. 序号子系统巡检部件及事项说
29、明情况描述处理措施处理后结果说明 探头滤芯、采样管、伴热管是否堵塞 采样探头反吹是否正常,电磁阀、反吹气源是否正常 分析仪采样泵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分析仪的净化装置管路、风机、过滤器、风量 吸附剂、干燥剂是否过期 探头管路加热是否正常h稀释探头控制器r 烟气监子动反吹检查 1 测系统 冷iEE器工作温度h、稀释气压力、真空度压力 监测数据是否正常,分析仪校准是否正常 标气有效期、剩余量(压力) (二氧化氮一氧化氨)转换器工作是否正常 (二氧化氮一氧化氮)转换器转换效率二三95% (1) 来样管路气密性检查(1) 清洗采样探头、过滤装置、采样泵(1) 等速采样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颗粒物监测数据是否正
30、常 颗粒物 纸带等耗材使用情况 2 监测系 颗粒物工控机工作状态,有无报警 统 鼓风机、风营、空气过滤器等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分析仪采样系统清洗维护(1) 分析仪的光路检查、清洗(1) 流速、流量、烟道压力测量数据 检查皮托管的反吹管路、控制问等否正常 流速监测量传感器(1) 3 测系统 探头检查(2) 超声波能量转换器下万排水是否正常 超声波法 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检查 15 DB37/T 4011-2020 表c.2 日常巡检记录表(续) 序号子系统巡检部件及事项说明情况描述处理措施处理后结果说明 其它烟 温度测量值是否正常 4 气监测j显度测量值是否正常 参数 氧量测量值是否正常 各
31、通讯线的连接是否松动 数据采 传输设备电源 5 集传输 装置 数据传输卡是否正常 分析仪、工控机、数据来集传输仪上的数据是否一致 空气压缩系统是否正常, 分水器、储气装置中的水是否放掉 室内的温度、湿度是否正常 其它辅 防雷设施检查 6 助设备 供电系统 空调工作情况 消防设施 分析站房的门窗是否密封 站房清洁卫生 异常情况处理 记录 运行维护 起止时间 运行维护人员|扫时 注1:正常请打.J 不正常请打x,及时处理并做相应记录:未检查则不用标识。 注2:未标注数字的为每7天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1)为每30天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2)为每90天至少 进行一次的维护。 注3:上标a为直接测量原
32、理设备:上标b为完全抽取原理设备:上标c为稀释采样原理设备。 注4:本表格内容为参考性内容,现场可根据实际需求制订相应的记录表格。 j主:本表格内容为参考性内容,现场可根据实际需求制订相应的记录表格。 16 DB37/T 4011-2020 表C.2 CEMS零点/量程漂移与校准记录表 排污单位监测点位运行维护单位 气态污染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 校准日期 设备生产商设备规格型号 颗粒物CEMS设备颗粒物CEMS设备 校准起止时间 生产商规格型号 分析仪 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SO 原理 分 零点漂零气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零点理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i住后测试值 析后测试
33、值 仪 移校准 校 量程;票标气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量程;票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准后测试值 移校准 分析仪 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NOx 原理 分 零点;票零气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零点漂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析后测试值 仪 移校准 校 量程漂标气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量程漂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准后测试值 移校准 流分析仪 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速原理 仪 零点;票零点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零点漂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校后测试值 准 移校准 湿分析仪 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度原理 仪 零
34、点i票零点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零点漂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校后测试值 准 移校准 分析仪 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三 原理 分 零点漂零气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零点i票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析后测试值 仪 移校准 校 量程;票标气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量程;票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i住后测试值 准后测试值 移校准 颗 分析仪 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粒 原理 物 零点漂零点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零点漂移%F.S.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测后测试值 量 移校准 仪 量程漂标准浓度值 上次校准 校前测试值量程漂移%F.S
35、.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校准后测试值 校后测试值 准 移校准 校准人员:排污单位人员: 17 DB37/T 4011-2020 表。3气态污染物CEMS和氧气CMS示值误差记录表 排污单位监测点位运行维护单位 气态污染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 测定日期 设备生产商设备规格型号 氧气CMS设备氧气CMS设备 测定起止时间 生产商规格型号 SO,分析仪示值误差 分析仪原理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序号 标准气体或校准 CEMS显示值CEMS显示值的平均值 不值误差 评价结果 器件参考值(0/0) NOx分析仪示值误差 分析仪原理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序号 标准气体或技准 CEMS显示值CEMS显示值的平均
36、值 示值误差 评价结果 器件参考值(0/0) 0,分析仪示值误差 分析仪原理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序号 标准气体或校准 CEMS显示值CEMS显示值的平均值 不值误差 评价结果 器件参考值(0/0) 测定人员:排污单位人员: 18 DB37/T 4011-2020 表C.4气态污染物CEMS和氧气CMS系统响应时间记录表 排污单位监测点位运行维护单位 气态污染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设备 测定日期 设备生产商规格型号 氧气CMS设备氧气CMS设备 测定起止时间 生产商规格型号 系统响应时间 系统响应时间 标准气体或校准器 (s) 评价结果序号 件参考值测定值 平均值 T1 Tc T= T1十
37、T2 测定人员:排污单位人员. 表C.5CEMS零点/量程漂移与校准记录表(垃圾焚烧、危废焚烧 排i亏单位名称监测点位运行维护单位 气态污染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 校准日期 设备生产商设备规格型号 颗粒物CEMS设备颗粒物CEMS设备 校准起止时间 生产商规格型号 分析仪 分析仪量程计量单位 原理 HCl 零点i票上次校准后测仪器校准是否 分零气浓度值暘H暘 于架技术 案、工艺流程和安全保障措施 S5总计10 9 #(匀堀讀缁頀h奙椀洂圃霃鼄鼄刄鮗坜兓箕沀煑傋倀倀礀搀漀挀瀀椀挀最椀昀刀鮗坜兓箕沀煑傋倀倀礀搀漀挀尀尀挀挀搀挀搀戀戀愀愀昀搀攀愀愀伀渀甀堀堀最昀稀挀礀儀愀焀甀伀圀琀樀眀愀猀瀀愀
38、攀嘀伀琀儀稀眀刀鮗儀笀氀煑倀倀倀礀尀眀攀渀欀甀尀眀攀戀甀椀尀氀攀砀倀愀瀀攀爀尀椀氀攀刀漀漀琀尀昀攀昀戀攀挀愀攀攀攀栀退鄀鈀u錀圀堀圀一戀搀夀砀稀愀嘀漀欀昀渀堀昀一娀椀欀爀唀昀洀吀一欀倀眀戀伀瘀匀樀焀最嘀儀琀刀儀币蘀D氀H#w阀#慬#胔-折#峰棙鄀鈀u錀圀堀圀一戀搀夀砀稀愀嘀漀欀昀渀堀昀一娀椀欀爀唀昀洀吀一欀倀眀戀伀瘀匀樀焀最嘀儀琀刀儀伀唀堀匀眀吀最甀椀眀稀稀戀圀戀琀瀀焀儀猀吀礀搀焀甀搀倀匀昀愀攀焀渀瘀攀嘀娀礀倀最夀夀瞅耀舀(鎆%呔扨潘鄗監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锦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八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2第一节 矿产资源及矿业经济概况2第二节 矿产
39、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4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7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10第一节 指导原则10第二节 规划目标11第四章 勘查开发总体布局15第一节 勘查开发基地建设16第二节 矿业经济区建设16第五章 公益性地质调查与服务20第一节 基础性地质调查20第二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20第三节 地质研究与服务21第六章 矿产资源勘查23第一节 勘查矿种23第二节 勘查分区23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工程25第四节 探矿权设置区划25第五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26第七章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28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28第二节 开采分区29第三节 矿产资源开发重大工程32第四节 采矿权设置
40、区划33第五节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34第八章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37第一节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37第二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39第三节 绿色矿山建设40第四节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42第九章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44第一节 夯实工作基础44第二节 强化保护预防44第三节 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45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47第十章 市辖区矿业权设置区划49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49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49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50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50第十一章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52第一节 完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52第二节 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体系建设53第三节 理顺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关系54第四节 强化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与公共服务54第五节 健全完善开发利用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