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结算业务流程图 备注:三级、二级医院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 一级及社区服务站结算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信息结算科受理申请并对材料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后结算,打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表 , 报送医疗审核科 医疗审核科对以上材料进行复审后返回信息结算科, 信息结算科根据医疗审核科复审后的材料填制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拨付单 ,报送财务科 财务科根据信息结算科提供的材料进行审计,审计 无误后报送主管领导,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将费用集中支付 到定点医疗机构账户内 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季)1 日-10 日持以下材料到医 保局信息结算科办理结算业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申 报表 、 定点医院住院患者经费审核支出明细表 (一式 三份)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