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发展,着 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 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 在不同的属地层级实行资源梯度配置。按照填平补齐、健全 体系、均衡布局、调整存量、适度扩展、控制规模的总原则,全市 行政区域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 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要分区域 统筹考虑,重点布局。 (一)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 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 立 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县级以 下为基层医疗卫生
2、机构,分为政府办和非政府办两类,政府办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 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全部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 据属地层级的不同,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县办(包括 市辖区,下同)、市办。 (二)床位配置 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数为 5.53 张,其中,医院床位数 4.38 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1.15 张。 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 3.52 张,预留不低于 0.86 张社 9 会办医院空间。 1. 各县区床位配置规划 各县区根据辖区内现有卫生资源(含市办医院)和经济、社 会、人口、交通等方面的实际状况
3、,按照较快发展、平稳发展、控 制发展不同类别,区别制定床位配置规划。对医疗服务辐射范围 较广、区域医学中心作用强和患者基本不用外转的县区,要按较 快发展进行规划;对于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较少的县区,要按平 稳发展进行规划;对于床位资源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卫生资源利 用率低,并存在一定外转患者的地方,适当控制其床位规模发展。 各县区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单位:张) 县 区2015 年其中社会办医院2020 年其中社会办医院 钦南区(含钦州港区)*8.130.5812.590.96 钦北区*2.330.034.160.78 灵山县2.150.003.910.86 浦北县
4、2.960.005.160.86 全市合计3.260.105.530.86 备注:*表示钦南区、钦北区的统计中含市办医院。 2. 市办医院床位配置规划 市办医院控制在每千人口 1.35 张,市办医院纳入所在各县 区区域卫生规划,协调发展。 市办医院床位配置规划 (单位:张) 医院名称 医院 等级 目前编 制床位 实际开 放床位 已批复在 建项目新 增床位 十三五规划床位 规划建议 2020 年 规划编 制床位 2020 年实 际开放床 位预测 钦州市第一人民 医院 三级甲等13551800100 在建艾滋病治疗专区 项目,编制床位不增 加 13551800 钦州市第二人民 医院 三级甲等850
5、12001100新增编制床位 250 张11001200 钦州市中医医院 三级甲等435435790新增编制床位 355 张790790 钦州市妇幼保健 院 三级甲等300300600新增编制床位 300 张600600 钦州市精神病医 院 二级1204000新增编制床位 179 张299400 钦州市中西医结 合医院 二级*11010298 搬迁重建,实际增加 床位 189 张 299300 钦州市第一人民 医院钦州港分院 规划二级80800新增编制床位 20 张100100 钦州市儿童医院 规划二级00300 在建钦州市儿童医院 项目,建成后实际设 置床位 300 张 300300 合 计
6、3250431748435490 注:其中带*的是按对应的级别设置,未评对应的等级,未取得对应级 11 别的执业许可。 (三)其他资源配置 1. 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 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 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1)资源共享。到 2020 年,钦州市医学检验中心和医学影像 中心各建 1 所,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在 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的结果互认和 资源共享,以减少患者的检查负担和资源浪费。 (2)分级管理。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实 行
7、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甲类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规划并组织实施;乙类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 指导下制定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卫生计生委负 责辖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配置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完善审 批制度体系,强化使用事中事后管理。 (3)配置标准。根据经济、社会、人口以及目前大型医用设备 使用情况,制定出全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各医院严格 按照配置标准进行配置。 2. 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 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 展的规划引导
8、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 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 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3. 信息资源配置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 2020 年,实现全市人口信息、 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并信息 动态更新。在自治区指导下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自治区、市、县 三级人口健康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 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 6 项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 务协同,实现信息共享全覆盖。基于钦州华为云计算中心,加快 建成“互联
9、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云计算及大数据的升级 应用。加快推进医疗影像方面的云应用,使用“医学影像云平台”, 借助互联网重新配置医生资源和设备资源,充分利用市、县区医 院医学专家团队技术优势,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可更好为 基层医院及患者服务。积极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发展。普及应用居 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市民服务卡的融合。依托电子 政务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 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积极运用信息系统,支 撑分级诊疗和医联体的建设,推进区域内统一的影像、检验等中 心建设。推进钦州市医疗健康信息资源的整合,建成钦州市人口 13 健康信息云,逐步
10、实现医疗卫生等信息协同共享。加强信息安全 防护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 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设置 (一)医院 1. 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公益性,充分发挥 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 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 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 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县区办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 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
11、,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 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市办医院主要向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 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 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2)机构设置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规划设置要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 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合 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 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 灵山县、浦北县依据常住人口数,可设置 1 个县办综合医院 和
12、 1 个县办中医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下同)医院,可适当 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在市辖区(钦南区、钦北区)依据常住人口数,可设置 12 个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下同),服务半径一般为 50 公里左右。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 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根据区域、交通、常住人口数实际情况,加强现有市办综合 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精神、职业病等专科医院建设。 为了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鼓励现有集中在 市城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向郊区规划新区(滨海新城、皇马工业园 区、钦州港区、中马产业园区)等人口密集、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发 展,同时适当压缩原址床位
13、规模。 区域医学中心或专科医院龙头:根据统筹规划、提升能 级、辐射带动的原则,依托市级综合医院、中医类、妇幼保健、精 神病等专科医院,建立区域内市级综合性区域医学中心或专科 医院龙头,主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代表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并承 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 (3)床位配置 15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 床位的过快增长。各县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考以下指标研究 制定本地区公立医院床位层级设置: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 数 3.52 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其中,县办医院床位数 1.99 张, 市办医院床位数 1.35 张,其他公立医院床位数 0.18 张。实
14、行分 类指导,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当地每千常住人口 医院床位数 83%或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64%的区 域,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 会资本投入不足的地区和领域,政府要加大投入,满足群众基本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 0.55 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 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 专科医院床位。 (4)单体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位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 性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 500 张左右为宜,根据 50 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 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 超过 1000 张的
15、规定,灵山县、浦北县县办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不 超过 1000 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 800 张左右为宜。 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2. 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 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 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临终 关怀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 2020 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不低于 0.86 张的标准, 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 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举办主体要
16、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 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 试点。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 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 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 会办医院,应按规定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 批效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 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 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 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
17、和安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 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 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 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 17 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诊所(医务室)卫生所、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以及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 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 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
18、合管理、技 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 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 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所在行政 村、居委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 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所 在单位或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 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 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基层医疗卫
19、生机构应该逐步加入到市、县二级医院以及三 级医院所属的医联体当中,深化“医疗服务县乡一体化”改革,以 居民健康为中心,面向全体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 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 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同时畅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 三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 难重症病人的渠道,最终形成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医疗联 合体和双向转诊服务。 2. 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辖区范围或 服务人口标准进行设置。到 2020 年,要实现每个乡镇办好 1 所
20、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或每 310 万服务人口,规划 设置 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 设。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可以建设为县办医院分院,或按二 级医院的标准建设。 统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 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 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 1 个政府办村卫生 室,人口多、服务半径大、条件成熟的可设置 2 个政府办村卫生 室。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 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和督查。 鼓励开办特色专科诊所,鼓励名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具备
21、条件的 企事业单位可设置医务室。 19 3. 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使用效率。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要达到 1.15 张,重点设置护理、康复以及 老年病病床。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 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 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 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 育、出生缺陷防治等,下同),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 包括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 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
2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妇幼 保健院、中心血站和健康教育中心等,原则上由各级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分析辖区居民健康状 况及危险因素,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 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 的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完成上级 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分析全市居民健康状 况及影响因素,提出政策意见;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 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等工作,开展全市公共性规划、科学培训、 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撑,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人员培 训、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完成国
23、家、自治区下达的指令性任 务。 2. 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服务范围、工作量 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 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分级设 置,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同类专业公共卫生 机构。县级以下区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妇 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 工作。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设置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 1 个,每个县区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立 1 个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不再单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划, 适时调整已有疾病预防控制机
24、构设置,优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能。进一步落实县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融合,逐步完成组 织、人员和职能调整,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要不断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流行病调查能力、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立以市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为核心,以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网 底、以相关专科医院为支持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依托市第二人 民医院建设钦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市 2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的能力建设,提高市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中心的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良 好的生活方式,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健康教
25、育,努力 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完善慢性病综合 防控体系,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 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等患者的分级诊疗,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 求。 市、县行政区域要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规范设置卫生计 生监督综合执法机构,只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统一承担卫生计生 综合监督执法任务,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强化乡 镇(街道)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职能,夯实综合监督工作网底。建立 依法行政、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 体制和队伍。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加强卫生监 督,最
26、大限度降低或消除存在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建立和完善 卫生计生监督及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计生监督级位评定工作, 加快人才队伍结构调整,逐步塑造一支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 综合素质较高的卫生计生监督人才队伍。添置卫生计生监督机 构设备,满足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的需求。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整合,挂 “妇幼保健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保留避孕药 具管理站。县级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避孕药具管 理站进行整合,挂“妇幼保健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牌子。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提供妇幼公共卫生和妇幼 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坚持妇幼保健与妇
27、幼临床 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技术服务职能整 合并入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卫生院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 站”牌子。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加 强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落实相关妇女儿童方案,有效维护妇 女儿童健康。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人口分布、医疗资源、临 床用血需求等因素,以及目前血站的业务需要,统筹规划血站设 置,辖区内设置 1 所中心血站;7 个固定采血点:血站内部、钦州 湾广场献血点、小花园献血屋、钦州港献血点、灵山县献血点、 浦北县献血点和钦州学院献血点,其中钦州港献血点、钦州学院 献血点为新建献血点,对浦北县献血点改建完善。在灵山县
28、和浦 北县依托县人民医院各设置 1 个储血点,推进钦州市中心血站 在灵山县、浦北县派出采血工作站点工作。钦州市中心血站集献 血者招募、动员、血液采集、检测、制备、供应于一体,承担本区 域内医疗临床血液的供应及用血指导。 以市县精神病医院为基础,二、三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补充,建立健全精 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其中, “十三五”规划期间建立一所福利 精神病医院,为精神障碍患者中的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低 23 收入人群、低保对象、复员退伍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集中救 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继续推进钦州市精神病医 院与广西脑科医院(广西精神卫
29、生中心)组成的医疗联合体建设。 加强精神卫生保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三级技术指导网络的作 用,提升各县精神卫生服务水平,按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建设浦北 县精神病医院,继续加强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的建设。推 进精神病人管理资源共享,实现网络管理系统化。建立健全心理 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治疗、干预工作,在各街道 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康复站,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和康复 措施。构建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以医疗机构为骨干, 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以精神 病专科医院、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组成 的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医院、社区、家庭全方位一体化的康
30、复管 理服务模式。 健全和完善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以市 办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急救网 络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院前急救网络系统,全市设置 1 个市级 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全市及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紧急医学救 援指挥调度,灵山县和浦北县依托当地人民医院设置 1 个县级 急救中心,同时接受市级院前急救指挥中心间接业务管理。加紧 完成 120 急救车辆配备车载 GPS 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视频设备, 初步建立钦州市卫生应急指挥平台。 五、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人员配备 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2 人,注 册护士数达到 2.56
31、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 0.83 人,每万常住 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 2 人,医护比达到 11.28,市办及以上医院 床护比不低于 10.6,保证人才规模、区域布局与全市人民群众健 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 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和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 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的专项能力建设。 1. 医院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 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 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 例。按照医院
32、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 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 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 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各县区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 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标准 (单位:人) 各县区 2015 年千人口 执业(助理)医师 2015 年千人口 注册护士数 2020 年千人口 执业(助理)医师 2020 年千人口 注册护士数 钦南区(含钦州港区)*4.585.615.116.59 钦北区*0.961.101.671.99 灵山县1.071.241.932.56 25 浦北县1.051.381.
33、602.10 全市合计1.481.9122.56 备注:*表示钦南区、钦北区的统计中含市办医院。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 3.5 人以上, 在我市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基层 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加强 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促进乡村医生向 执业(助理)医师过渡,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持续 推进订单定向工作,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 “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比较稳定的 签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 23 名合格的全科
34、医生的目标,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 1 名的标准配备 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有两名以上乡村 医生的,原则上应配 1 名女乡村医生。 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 0.83 人,各 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常住人 口 0.4/万人、1.2/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 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 70%。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 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配置
35、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充实监督 执法力量,保证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计生监督 执法人员市级配置标准为 0.29 人/万人口;城区配置标准为 0.54 人/万人口;所辖县配置标准为 0.87 人/万人口。 “十三五”期间,将 按照参公单位人事编制规定和要求,合理配置,适度发展。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人员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 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 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三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 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 8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 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基层社
36、区卫生服务所承担的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配备专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 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 备。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二)人才培养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 以及卫生管理和监督执法人才的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 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专 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推动完善毕业 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 切实推进医教协同,推进市卫生学校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7 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市卫生学校的教学资源,建立和完善医学 类培训中心。发挥市卫生学
37、校的教育阵地作用,设置特色专业, 依托市级医院作为实习基地,引入市级医院高级职称师资进校 园授课,培养适合本地需要的紧缺卫生人才(中医护理、老年医 疗护理等)。 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度应在事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 的资金作为人才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院校招 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1-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于邀请参加青岛市 2014 年 “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的函 清华大学: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和人才强海战略,全面做好博士及以 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搭建人才、单位、高校三方合作平台, 青岛市拟于 2014 年 8 月举行“百所高校千名博
38、士青岛行”活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将组织青岛市重点功能区、 科技孵化器、创业创新平台、大型企事业单位参加,提供 919 个 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和 18 个合作项目,吸引国内外 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来青工作、创业、合作、考察参观。特邀 请贵校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4 年 8 月,会期两天。 地点:中国海洋人才市场(青岛市海尔路 178 号)。 具体行程安排另行发函。 -2- 二、邀请人员 (一)高校有关领导、就业指导机构负责人。每个高校限 2 人 以内。 (二)有意向来青工作、创业、合作的博士生导师、博士毕业 生以及在读博士研究生。 三、
39、内容形式 (一)青岛市重点功能区、科技孵化器、创业创新平台、大型 企事业单位在中国海洋人才市场设立展位,与到会的博士生导 师团队、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进行双向洽谈。 (二)与会高校组织科研项目推介,与青岛市有关单位进行 合作洽谈。 (三)组织参会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开展创业考察、项目 调研、交流访问等。 四、报名程序 采取人才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有意向参会的博士毕业生以及在读博士研究生,请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前填写2014 年“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报名表 (见附件 5),发送至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有合作项目需求的博士生导师,请于 6 月 20 日前填写
40、2014 年“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高校合作项目需求报名表 (见附件 6),发送至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资格审查后,请将审核通过的博士及 -3- 以上高层次人才花名册、合作项目需求目录及报名表,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前发送至“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协调办公 室邮箱 qdrczhp 。 五、参会回执 请各高校确定 1 名联系人,负责“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 的全程对接交流工作,并以所在高校为单位,将参会回执(见附 件 7)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反馈至“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 活动协调办公室。 六、有关待遇 所有邀请来青参加此次活动的博
41、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研究 生和带队领导、导师食宿免费,并给予一定交通补贴。 符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 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和待遇。 附件:1.宜居青岛 幸福城市 2.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简介 3.2014 年“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人才岗位及 需求目录 4.2014 年“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项目需求目录 5.2014 年“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博士及以上 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6.2014 年“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高校合作项 -4- 目需求报名表 7.2014 年“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参会回执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 6 月 6
42、日 (联系人:陈乐胜,电话兼传真:0532-88913379; 王玮娜,电话兼传真:0532-88916695) -5- 附件 1 宜居青岛 幸福城市 城市概况 青岛位于山东半岛南端的黄海之滨,依山傍海,风光秀丽, 四季分明,气候宜人;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山、海、城浑然一体, 是青岛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象。 青岛市总面积 11282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886 万人,辖六 区四市,是全国 15 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国家 5 个计划单列市之 一,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 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因名牌企业众多,被誉为:“中国品牌之都”、 “世界啤酒之城”。2008 年成功举办第
43、 29 届奥运会帆船比赛,被 誉为“世界帆船之都”。 2013 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 8006.6 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 入 788.7 亿元,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先后被评为中国最具经济活 力城市、企业家最满意城市、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价值的中国 城市、中国投资环境金牌城市和最佳商务城市。 青岛,一座迸发着青春活力的浪漫之都! 青岛,一座充盈着幸福快乐的幸福之城! 人才工作 青岛不仅是一个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城市,也是一个崇尚 创新、鼓励创业、尊重人才的城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 施人才强市战略,先后启动实施了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 -6- 业人才专项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计划、 “青
44、岛英才 211 计划” 等专项引才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 2013 年,青岛市共引进海内外各类人才 114913 人,比 2012 年提高 22.5 %。其中,外国专家、留学回国人才 3489 人,国内人 才 111424 人;博士、正高职称人才 1174 人,硕士、副高职称和高 技能人才 11513 人,本科、专科毕业生及专业技术人才 102226 人,硕士以上层次人才占总数的 11%。截至 2013 年底,青岛市 人才总量突破 155 万人。他们在描绘人生辉煌画卷、实现自身价 值的同时,也为推动青岛的经济社会发展集聚了强大的人才力 量。 发展展望 时代呼唤人才,人才造就伟业。
45、今天的青岛,正在加速推进 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 市的征程上阔步向前。青岛正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 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 向着富强文明和谐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市扬帆远航! 展望未来,青岛以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为契机,大力实施人 才强市战略,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 设,广聚人才智力,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能。到 2020 年, 将实现人才总量 240 万人的目标,为青岛构筑区域性国际人才 高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7- 附件 2 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简介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和人才强海战
46、略,加快吸引凝聚海内 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近年来,青岛市在各类高层次 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政策 汇编如下: 一、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 (青发200819 号) 政策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 者”等国家级人选。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 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等省级人选。 (4)具有 3 年以上担任世界 500 强或国内 500 强企业经营 管理领导经历的人员。 (5)市级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 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 急需、特需人才。 主要政策: (1)对引进到青岛市工作落户或办理青岛市居住证,在青 -8- 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