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签字和专办员签字须和系统信息一致,如发生变化,请变更单位相关信息 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单位接收函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单位接收函 (非北京户籍在京就业落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兹同意接收留学(国家或地区) 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到我单位工作,请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手续。 我单位承诺已与以上留学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其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合同为(固定或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生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 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劳动报酬为: 。 我单位和以上留学人员联合声明,以上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如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 的损失由我单位和留学人员本人承担。 单位名称: 专办员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电话: 留学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此函有效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