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中 共共 临临 沂沂 市市 委委 组组 织织 部部 临临 沂沂 市市 发发 展展 和和 改改 革革 委委 员员 会会 临临 沂沂 市市 财财 政政 局局 关于做好关于做好 20152015 年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 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和政府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 位: 根据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 201436 号)、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 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鲁组发201523 号)规定,近日,省委 组织部、省发改委、省
2、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 2015 年泰山产业 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 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5444 号),为做好我市 2015 年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主体 1、我市行政区划内,主营业务在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 文件文件 2 领域的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申 报主体须为企业;不受理个人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 申报。 2、国家“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专家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3、已经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其
3、他领域的,或者申报西 部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的,不得 再重复申报。 4、每个企业单位至多申报 1 人,鼓励全职引进人选。 二、人选及团队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服务业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较强的 创新意识和能力,研究开发的服务业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 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首创或领先水平。其中,国内人才,近 3 年内须在促进服务业相关领域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担任 国内知名服务业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 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 名服务业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有主持研究开发服务业商业模式、 技术应用、服务产品的
4、经验。 2、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 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 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 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 3 作协议,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至少 2 个月以上。省外领军人 才全职来我市工作,须与申报单位签订 4 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企业单位申报条件 1、在临沂市内2014年6月15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 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20
5、14年度服务业主 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3、企业投入人才团队申报项目的资金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 资助金额。 (二)领军人才所报创新项目条件 1、实施项目有利于促进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以科技信息等 高新技术为依托,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运用和创造新 的组织方式、管理模式,主要研究开发新的服务业商业模式、经营 业态和新技术应用以及其它新兴服务产品。 2、有包括完整详细的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的 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有经过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机构、工 程咨询(造价)机构等编制或审核的项目资金预(估)算,新实施的 项目当年投资占总投资的 30%以上,项目实施或建设所需资金来
6、源已落实。已获得风险投资投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 3、在培育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提供新产品、拓展新领域等 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开发 潜力、市场前景和示范带动作用,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 4 会效益。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 。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需要在平台注 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并提交审核入库后,向申报单位提交 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需要在平台注册,审核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 成员信息,提交申报书。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 信息平台下载。 2、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向县区发改局(经发局) 提报
7、,县区发改局(经发局)商县区财政局并经县区党委组织部审 核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提报;市属企业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 市发改委提报。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 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 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本年度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 报,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2、请各单位于 6 月 8 日(星期一)前以文件形式将申报单位 的申报书、附件及有关证明等书面材料一式 5 份,报送市发改委。 3、经市审核同意后,申报单位于 6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5 时前,通过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不再受理申报。省发改委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应于 7 日内 (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5 本次申报;提交材料不符合反馈意见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 过,省发改委将不再反馈意见。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8726262; 市发改委:8727832; 市财政局:8113031。 市委组织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5 年 5 月 11 日 (此页无正文) 6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