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销户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 安居幸福您一生 申 请 人 情 况 申请人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提取类型(请在内打)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就业 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离休或退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家庭困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审 批 情 况 首受人审查资料、证件、证明、印章、时间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 公积金中心首受人: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本提取类型所需要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与单位终止劳动:本人身份证、失业证或原缴存单位解除劳动相关证明(封存满 6 个月) 。 户口迁出:户口迁出: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异地户口本。 调离本市:调离本市:调入行政事业单位:本人身份证、调令; 调入企业:本人身份证、外地劳动合同、外地社保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人身份证、伤残证、解除劳动合同书。 退休:退休: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死亡:死亡:死亡证明、配偶身份证、双方结婚证。 低保低保:身份证、结婚证、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 房屋所有权证 、当年缴纳 物业管理费发票。 2、所有办理业务证件需提供原件。 :0719-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