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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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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秦秦皇皇岛岛经经济济技技术术开开发发区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秦开安监201815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 于印发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 行)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制度(试行)、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局内各科室、监察大队: 根据局领导指示,办公室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试

2、行)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报局领导审核通过,现将修订 后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发区安监局 2018年4月26日 2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 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 府令2010第10号)和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办法(冀法201615号)等规定,按

3、照“谁处罚谁负责、 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在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办公室履行法制审核小 组职责,牵头对有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 审核的程序。 法制审核人员由相关科室、监察大队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 组成,也可以包括相关领域专家、法律顾问。 第三条 本部门做出的下列行政执法决定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范 围: 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 令停止施工的; 2、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降 3 低资质等级的; 3、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

4、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 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 于上述规定的数额的;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纠正的; 5、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6、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7、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条 对第三条所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承办科室(大队)应当 在拟作出执法决定前先行初审,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提交办公室 进行法制审核。办公室组织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 进行法制审核,经集体研究讨论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法 制的局领导签批同意后反馈承办科室(大队)。承办科室(大 队)应落实法制审核意见,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5、事项报请局领 导班子集体审查后,作出最终决定。 第五条 承办科室(大队)在送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 (二)经主管领导签批审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报告 ; (三)拟作出决定的案卷材料;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代拟稿; (五)相关证据资料; 4 (六)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 告; (七)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所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不符合要求的,由承办科室(大队 )在指定时间内补交。 第六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违法行为(或隐患)基本事实及法律依据; (二)处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的情况;

6、(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四)证据情况; (五)拟作出决定及承办科室(大队)负责人意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七条 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 资格;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 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 适当; (五)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 5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

7、)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八条 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 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第九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 面意见或建议: (一)对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裁量适当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执法决定的 建议;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退回,补充调查; (四)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准确和裁量基准不当的, 提出变更或修正意见; (五)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六)撤销行政许可不能成立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并说 明理由; (七

8、)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意 6 见。 法制审核小组提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初步审核意见后,由 办公室召开科室会议集体审核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自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7个工 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经局主管法制工作领导或局主 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办公室审核完毕后,应当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 见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案件 承办科室(大队)存档。 第十二条 承办科室(大队)对办公室审核意见应当研究采纳;有异议的 可以申请复核一次,复核仍有异议的报送局主要负责人处理。 承办科室(大队)

9、应当将最终的执法决定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未经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审查委员会集体审查通过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不得作出决定 。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 律师在法制审核等工作中的作用,对涉及重大法制决定的复杂 疑难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要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明 7 确书面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 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素养和业 务能力。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之外的执法决定的法制审 核由各承办科室(大队)自

10、行负责。各承办科室(大队)应当 认真研究制定内部审核办法和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执法 决定合法适当。 附: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8 附件1: 秦皇秦皇岛岛市安市安监监局重大行政局重大行政执执法决定合法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审查申申请请表(表(试试行)行) 案件名称: 案件号: 申请科室(大队): 承办人: 申请日期: 序 号 拟决定事项或违法行 为或事故隐患 法律依据处理意见决定依据自由裁量决定意见 1 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张 XX)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 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

11、特种作业 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 岗作业。 责令限期改 正、并处罚 款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 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上岗作业的。 从轻处罚:安全生产行 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 (试行)第十四条当事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依法从轻处罚:(二)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罚款1万元 2略略略略略略 3略略略略略略 说 明 (应逐条填写责令限期 整改指令书具体内容) 应为法律、法规、规章、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2、中禁 止性规定或义务性条款 现场立即整 改或责令限 期整改或行 政处罚种类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要写明作 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主要写明按照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 则(试行)中从重、从 轻、减轻、不予处罚的情 形,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幅 度。 写明承办人 拟作出行政 处罚的种类 和幅度 证据目录例如:现场检查记录、企业整改报告、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等 承办科室(大队)负责人: 年 月 日 承办科室: 年 月 日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年 月 日 9 附件2: 安全生安全生产产行政行政执执法文法文书书(内部)(内部)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秦开安监法审 号 : 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13、法制审核的有关规定,我科组织法制审核小组对你(科、 队、办)提交的 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 2. 3. 4. 审查意见: 法律顾问: xxxx律师事务所 1 项城市项城市 20192019 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生物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生物 有机肥)有机肥) 项目编号:HCTX2019-009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 二零一九年九月 3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

14、.26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仅供参考).30 第五部分 谈判文件格式 .45 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一、招标条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项城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项城市 2019 年 社会化服务项目(生物有机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发布本项目谈判公告,欢迎符 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项城市 2019 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生物有机肥) 2.2 采购编号:HCTX2019-009 2.3 预算金额:400 万元 2.4 采购内容:生物有机肥采购(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

15、合(NY8842012)标准。 2.6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供货完毕 2.7 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生物有机肥 二标段:生物有机肥 三标段:生物有机肥 四标段:生物有机肥 五标段:生物有机肥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16、他条件。 3.2 第一至第五标段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 围具有有机肥或微生物肥料生产、销售能力和省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机 肥正式登记证书。 3.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获得中标资格。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信息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17、,请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 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 A 栋 28 层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文件每份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副本)、供应

18、商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查询)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按顺序并(须提供按顺序并 逐页加盖企业印章的逐页加盖企业印章的 A4A4 纸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以上原件及纸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以上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原件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原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 5.1 响应文件接收

19、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 5.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市工农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锦江之星 会议室 六、六、谈判信息谈判信息 6.1 谈判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 6.2 谈判地点:周口市工农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锦江之星会议室 七、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周口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项城市境内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4-

20、4310589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靖华大道与虢都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培培 联系电话:17039389585 监督部门:项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19 年 9 月 25 日 7 第二章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采购人 采购人: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项城市境内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4-4310589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靖华大道与虢都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培培 联系电话:17039389585 项目名称项城市 20

21、19 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生物有机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400 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内容 生物有机肥 一标段:生物有机肥 二标段:生物有机肥 三标段:生物有机肥 四标段:生物有机肥 五标段:生物有机肥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供货完毕 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符合(NY8842012)标准 供应商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能提 供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一至第五标段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营业 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生产、销售能力和省级及以 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机肥正式登记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 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 获得中标资格。 是否接

23、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接受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生物有机肥:80 万元 二标段生物有机肥:100 万元 三标段生物有机肥:80 万元 四标段生物有机肥:80 万元 9 五标段生物有机肥:60 万元 报价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谈判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本一份(U 盘)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周口市工农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锦江之星会议室 是否退价报价文件否 是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封套格式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的密封:竞争性谈判申请单

24、位应将竞争性谈判 申请文件的正副本等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包内,包装封面上加盖竞争 性谈判申请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标明如下内容: 采购人: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 谈判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上午 前不得拆封 第第二二部部分分 供供应应商商须须知知 一一、总总则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2. . 定定义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 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 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 10 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 “进口产品”外,

25、均必须采购 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 自关境外的产品 ”。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 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3. . 合合格格供供应应商商的的条条件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 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 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 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

26、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 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11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本谈判文件对 供应商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3.6

27、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7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4 4. . 报报价价费费用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 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5. .投投标标截截止止日日期期 5.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如发生特殊 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采购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告所有 供应商。此时,采购人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 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二二、谈谈判判文文件

28、件 5 5. . 谈谈判判文文件件的的内内容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谈判文件格式。 6 6. . 谈谈判判文文件件的的澄澄清清和和修修改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 12 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书中的联系地址 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 给予澄清、修改及 /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 并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

29、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 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 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 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前3 日发出, 需要为此调整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 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 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 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 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 均具有约束力。 6.5采

30、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 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谈判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 说明,并经全场 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三、谈谈判判文文件件 7 7. .谈谈判判文文件件的的语语言言和和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13 7.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 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简体字。 7.2谈判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 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31、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 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 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字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 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 情况不符的, 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8. . 谈谈判判文文件件的的组组成成及及相相关关要要求求 8.1谈判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谈判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 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 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 供应商应按

32、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 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 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谈判文件要求内容 (1)商商务务部部分分: : 14 *报价函(见谈判文件格式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谈判文件格式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谈判文件格式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 供应商公章);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 供应商公章); *按照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技术术部部分分: *报价一览表 (见谈判

33、文件格式 );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谈判文件格式 ); 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谈判文件规格幅面( A4),正文使用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 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谈判文件中复印 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谈判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 订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格式要求制作。 15 8.4 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保证金。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

34、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 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 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 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 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 果均应当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 9. . 报报价价内内容容填填写写说说明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谈判文件须对谈判文 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 9.2供应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 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

35、有权决定是否通知 供应商限期进行书 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 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 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 权拒绝该报价。 9.3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 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 16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 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供应商必须保证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 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 10 0. . 谈谈判判文文件件的的

36、有有效效期期 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 的报价将被拒绝。 1 11 1. . 谈谈判判文文件件的的签签署署及及其其他他规规定定 11.1组成谈判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 书面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 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 等字样)的印章 。 11.3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 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 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 供应商代表的全名 并本人签字。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 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 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谈判文件的 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 (若本次谈判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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