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顶 山 市 教 育 局 平顶山市教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依法完善民办学校用人制度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依法完善民办 学校用人制度的通知 (教办政法2016613 号)转发给你 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在全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围绕“开除患癌女教 师事件”组织开展一次大讨论,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自查 各民办学校在用人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各县(市、区)要把组织开展大讨论及自查情况形 成书面材料,于 10 月 25 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电 子版发送至邮箱:pdszfk2629915 联系电话:2629915 2629956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