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办理关于办理 20192019 年第一季度年第一季度 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的通知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的通知 法定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 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 号) 确认权限: 外地评审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区市人社局及有相 应系列和级别评审权限的市直单位负责确认;非青岛市各 系列中评委评审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非青岛市各高评委 评审(包括工程副高、卫生正高和副高、经济副高、会计 副高、中小学副高、中专副高,山东省人社厅统一备案编 号的除外)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青岛市人社局负责确认; 其它系列高级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工程副高、卫 生正高和副高、
2、经济副高、会计副高、中小学副高、中专 副高外的其他高级),由省人社厅确认。 注:胶州市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市外调入确认由胶 州市人社局负责 一、胶州市人社局进行的初级资格确认 申请材料: 1、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一式 2 份; 2、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 件各 1 份; 4、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与所在单位存在劳 动(人事)关系的相关材料(例如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 信,或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社保缴费 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5、反映本人调入我市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 能
3、力、业绩的工作总结 1 份(3000 字以内,A4 纸打印); 6、公布文复印件(封面及本人姓名处加盖具有相应评 审权限的人事部门的印章,如无公布文,则提供有评审权 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他佐证材料); 7、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务资格,在中央单位高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查询地址: 02/t20180207_288118.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 talled=0)中无法查询到其评审权限的,应提供评审企业 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 8、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9、外地调入备案表,由所在单位汇总填写并加盖 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jzr
4、sj.zcglk )。 注: (1)务必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复印件、工作总结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需加盖单 位公章。 (3)审核确认通过后,须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书,由胶州市职称管理科加盖公章。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自行准备),于档案袋 正面逐条列明各项材料(内容、数量),由所在单位统一 报送至: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行政 西楼 1311 房间) 材料受理时间:3 月 1 日至 20 日 2、青岛市人社局进行的非青岛市各系列中评委评审的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非青岛市各高评委评审(包括工程副 高、卫生正高和副高、经济副高、会计副高、中小学副高、 中专副
5、高,山东省人社厅统一备案编号的除外)的高级专 业技术资格确认 (一)执行程序: 1、工作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 ( 册并登录单位账号(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登录后 按照【使用手册-单位版】,进行单位业务申请,上级主管 部门审核通过后,工作单位为申报人员开通权限; 2、个人登录青岛人才网 ( 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新注册),工作 单位为个人开通权限后,个人登陆后按照【使用手册-个人 版】,填写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工作单位; 3、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确保准确无 误后上报; 4、各主管部门登录网站,按照【使用手册-主管部门 版】,审核各单位所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点击上报
6、;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各主管部门所上报材料, 发文公布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名单; (二)申请材料: 1、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一式 2 份(通过青岛人才网填写导出并按照要求用 A4 纸正反面打 印); 2、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与所在单位存在劳 动(人事)关系的相关材料(例如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 信,或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社保缴费 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5、反映本人调入我市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 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 1 份(3000 字以内
7、,A4 纸打印); 6、公布文复印件(封面及本人姓名处加盖具有相应评 审权限的人事部门的印章,如无公布文,则提供有评审权 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他佐证材料)。 7、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务资格,在中央单位高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查询地址: 02/t20180207_288118.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 talled=0)中无法查询到其评审权限的,应提供评审企业 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 8、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汇总表及电子 版 注: (1)务必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复印件、工作总结需加盖单位公章。 (3)审核确认通过后,
8、须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书,由青岛市专技处加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专用章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自行准备),于档案袋 正面逐条列明各项材料(内容、数量),由所在单位统一 报送至: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行政 西楼 1311 房间) 办理时间:3 月 1 日至 20 日 三、省人社厅进行的资格确认(上述一、二项之外的资 格确认) 申请材料: 1、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 ,一式 4 份; 2、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与所在单位存在劳 动(人事)关系的相关材料(
9、例如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 信,或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社保缴费 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5、反映本人调入我市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 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 1 份(3000 字以内,A4 纸打印); 6、公布文复印件(封面及本人姓名处加盖具有相应评 审权限的人事部门的印章,如无公布文,则提供有评审权 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他佐证材料)。 7、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务资格,在中央单位高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 (查询地址: 02/t20180207_288118.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 talled=0)中无法查询到其评审权限的,应提供评审企业 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自行准备) ,于档案袋 正面逐条列明各项材料(内容、数量) ,由所在单位统一报 送至: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行政西 楼 1311 房间) 办理时间:3 月 1 日至 20 日 相关附件:1. 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2. 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汇总表 3. 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 登记表 4. 外地调入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