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适用专业:行政管理本科 学时数:32 学分数:1.0 执笔者:聂京波 编写日期:2012 年 2 月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的基础理论课, 是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掌握我国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和涉及公务员管理方面的 行政科学基本理论,并了解国外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一些常识,为进入公务员队伍,从事行 政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二、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 第一章第一章 公务员
2、制度概述(公务员制度概述(4 4 学时)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1、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由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在公共行政奠基之作行 政之研究首先提出,由弗兰克古德诺(Frank Goodnow)在政治与行政中系统论征的 政治与行政二分论,不仅是整个传统公共行政的价值基础,也是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理 论前提。 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的基本论点是,政府具有两大的功能,即政治的功能和行政的功能。 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而行政则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的作用在于国家对体现公共利 益的公共政策进行制定,而行政的作用在于实施公共政策。
3、 2、行政管理的职业主义倾向。政治与行政二分论使得公共行政管理具有了职业化的倾 向。其暗含的思想是公共行政作为一项专门的管理职能,它所采用的知识和技能也应是专 门化的。在公共行政管理职业化倾向发展过程中,技术官员在政府组织中发挥着越来越大 的作用,对公共政策过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公务员制度产生的条件 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工业经济发展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经济基础。 公务员制度产生的政治条件:政治改革需要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直接因素。 公务员制度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公务员制度产生有着深厚的思想文化、政治文化基 础。资产阶级大革命中提出的“天赋人权” 、 “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为资
4、产阶级参政, 建立为现代公务员制度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中国科举制度对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影响:中国科举制度为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提 供了借鉴。 三、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西方公务员制度首先在英国产生。在 1870 年,英国政府就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通过考 试录用官员的制度,不能再靠关系、靠权力来录用官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开创了英国 国家公务员法的先河。1870 年颁布枢密院令,建立了考试录用制度。枢密院令是类似于法 律法规形式。它用这种方式确立了全世界第一个建立的公务员制度。 (二)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个人徇
5、私制” 、政党“分肥制”到“功绩制”的过 程。美国对公务员制度的发展主要是功绩制。1883 年彭德尔顿法的颁布标志美国公务 员制度的建立。这个法律的核心内容就是功绩制,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并且从 低级公务员开始。该法还规定,凡是经过考试被录用的人员,不得因政治原因而被免除等 等。实行功绩制,就实现了公平、竞争,就使原来的个人徇私制和政党分肥制的缺点得到 了遏制。 彭德尔顿法实行了一个世纪,直到 1978 年才第一次做了重大修改。1978 年 10 月, 美国国会通过了文官制度改革法 ,与原来的法律相比,第一次确定了联邦政府人事制度 应遵循的九条功绩制原则。美国开始进行重大改革,推行功绩
6、制工资,改革考核制度。 (三)公务员制度的国际化 1、联邦德国公务员制度 二战结束后,德国一分为二。联邦德国于 1949 年成立共和国,并制定了德意志联邦 基本法 ,对帝国的官吏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确立了考试用人机会均等以及文官常任制 等原则,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公务员制度的法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公务员制度。 2、法国的文官制度 二战后,当时任临时政府首脑的戴高乐参照英国的经验,于 1945 年设立了文官管理局, 专门研究文官制度及有关教育制度的改革,确立以统一考试录用和培训高级文官的制度, 并在 1946 年颁布了统一的公务员法,建立了现代公务员制度。 3、日本的公务员制度 日本公务
7、员制度是在 1947 年提出,在 1947 年 10 月正式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 。这 部法律中照搬了美国的许多方面,比如,把文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两种,对事务官实行 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在公务员中推行“功绩制” ,并以此作为晋升和加薪的依据,等等。 4、其他国家 四、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由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有其相似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并且各国相互吸 收和效仿,因此,各国公务员制度尽管有许多细微差别,但都具有以下共同特色,体现了 现代西方宪政的理念和行政管理的法治要求。这些特点是从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 中提炼出来的。 1、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源
8、于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在公务员 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的基本要求。该项原则体现在公务员制度的各个环节上。 2、奉行“政治中立”原则 西方绝大多数国家,它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奉行“政治中立”原则。在政治方面是没有 任何偏向,不是偏向于这个政党,也不是偏向于那个政党,保持中立的立场。 3、 “通才型”与“专才型”用人标准 用人标准在一些国家是不完全一样的。 “通才”和“专才”应该能够理解。 “通才”是 我什么都会,方方面面的我懂很多。 “专才”是在某个方面比较突出,其他方面我知道的稍 微少一点。在英国,比较强调通才型。在美国比较注重专才型的人才,重视专业技能在职 务中的实际运用
9、。 4、实行“两官分途” 在西方国家对官员有两种分类,一个是事务官,一个是政务官。这两类人在这里所说 的“两官” 。 “两官分途”当然就是两类官员走了两个不同的道路。对两类官员实行不同的 管理方法 5、功绩制原则 功绩制是美国公务员制度中比较大的特点,也是它对人类社会的一个比较大的贡献。 从美国开始实行功绩制。从公务员的录用、晋升、提拔、奖励以及退休,都要由功绩制来 考核你。功绩制强调的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而不是年资高低、亲疏关系、党派关系等 其它因素。 6、形成公务员利益集团 这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我们国家以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明显的 差别。在西方国家,公务员形成一个相对独
10、立的利益集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他们是官 员,但对于政府来说,他们则是雇员。西方国家通过这种权利保障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行 政长官滥用职权处分公务员的行为,维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 第二节 我国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采用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动力 (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采用公务员制度的直接原因 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部队伍笼统庞杂;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理方式陈旧单 一;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缺乏监督机制。 (三)对外开放为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历程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过了大概的 4
11、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980-1986) 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在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关于要 打破框框,勇于打破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的思想指导下,我们国家的干部人事 制度改革迅速开展,短短的几年就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二)决策阶段(1987-1988) 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当时,把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都叫做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后来慢慢发现,这样叫不合适,只要在行政机关工作,也包括工勤人员, 所以,就引进了西方的“公务员”名称。因此,在 1985 年我们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条例草案进行了重大修改,形成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草案。 (三
12、)试点阶段(1989-1993.9) 任何的法律法规在进行广泛推行之前都要经过试点阶段。从 1989 年开始,公务员制度 在几个部委和几个城市进行试点。我们国家组织了六部和两市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 经过这三年的试点之后,又进一步修改了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 年 8 月 14 日国务院总理 李鹏正式签署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自 199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四)推行阶段(1993.10-现在) 完成现有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向公务员过渡、制定实施细则和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机 构与人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 公务员法的变化 1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2公务员职位分
13、类制度有重大突破 3对公务员的任用,首次采用“聘任制” 4设立了领导职务“任期制” ,健全了职务退出的正常机制。 5对公务员的考核有重大调整 6明确了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原则 7调整了工资构成 8为公务员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 (二)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2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3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4有利于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14、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三)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五)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六)不搞政治中立和“两官分途” 五、我国公务员管理原则 公务员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了本法的 5 项重要原则,其中第八条和第九条虽未 明确表述为“原则” ,但从其内容看分别调整着公务员制度的诸多方面特别是其中两个重要 方面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和职务行为保护,实际上也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
15、这一条主要是录用公务员的原则,也即公务员 队伍建设“入口”的进入原则,这在本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录用初级公务员的规定中体现得 非常明显;此外,在公务员的考核、任免、晋职、奖励等章节,虽然没有明确出现“竞争” 之类的字眼,但也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可见,这一原则不仅是录用公 务员的原则,也是涉及公务员制度一系列环节的基本指导原则。在这条原则中, “择优”是 目的, “公开、平等、竞争”是手段,而“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则是 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根本保障。 这些原则体现了政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公务员的职位空缺和所 需的资格条件向社会公开,使符
16、合条件的自愿担任公职的人,一律机会均等,任职的取舍 唯一取决于客观公开的评价结果,从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进公 务员队伍。 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六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 这一条与第五条涉及公务员管理的不同环节。第五条主要涉及公务员如何录用和如何选拔 晋职,是公务员“入门” 、 “上楼”环节的管理原则。第六条主要涉及公务员获得任用之后 如何管理,是公务员“入门” 、 “上楼”之后坐在其职位上(在位)的管理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我们在介绍西方国家的用人标准的时候,主要注重的是才,不论是通才型还是专才
17、型, 注重的是他的才能,西方国家不强调德。在我国,不仅看重才,还要有德。在公务员选拔 时坚持德才兼备。 公务员法第七条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 实绩。 ”这是一条关于用人标准的原则。其中,任人唯贤是总的原则,并在第十一条具体规 定了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 7 项条件。 四、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 平” 。第十四条的规定,则具体落实了这项原则:“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 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 对于具有职
18、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 五、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九条规定:“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按照现代行 政法治观,公务员的职务行为理应受到监督约束,同时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公务员法对 六百多万公务员的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定了公务员的 8 项权利;二 是强调了对公务员不利的处理、决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三是要求处分公务员时必须 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四是规定对省以下机关的申诉处理决定如果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机 关再申诉一次;五是针对聘任制公务员明确了仲裁程序,对仲裁决定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这些都非常重要。
19、教学要求: 1、掌握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原则 2、了解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 3、理解实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重点: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制定公务员法的意义 难点: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 第二章第二章 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4 4 学时)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公务员分类制度 科学的管理依靠科学的分类,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 一、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纵观世界各国,公务员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两种:品位分类(Rank-in-person classification)和职位分类(Rank-in-job classification) 。 (一)品位分类 英文中的品位分类
20、是指依个人职务高低大小排列而成的等级,类似于我国古代官员制 度的“品” ,所以把它翻译成“品位分类” 。英国是近现代实行品位分类最典型的国家 (二)职位分类 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的分类制度,将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 和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所以,职位分类着眼于职位、岗位,以“事” 为中心,考虑的是工作本身的性质、责任、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 3职位分类的特征 职位分类首创于美国。从职位分类的涵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职位分类具有以下几个特 征:第一,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第二,职位分类所依据的基本要素是该职 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
21、;第三,职位分类并不是解决一个职 位应该干什么事情,而是对各个职位所干的事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职位在全部 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从而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第四,职位分类不是固定不变的,可 随着职位结构、组织职能和职位工作的变化而变化,但不因工作人员的变动而变动;第五, 职位分类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人事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旨在通过实行科学的分类,以 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 二、对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评价 (一)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比较 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作为两种不同的人事分类制度,主要区别有: 第一,分类的依据不同。这是他们之间最根本的区别。职位分类以事为核心,侧重职 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22、按照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来对 职位进行分类。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核心,按照不同地点资历、学历及身份地位对公务员进行分类,侧 重人的资历条件。 第二,公务员的官阶与职务的关系不同。在品位分类中,公务员的官品等级与其所担 任的职务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但不是必然联系,有时二者可能不一致。因为,公务员的官 品等级最主要的不是取决于他所担任的职务,而是受到他自身资历、学历、地位等的制约。 在职位分类中,公务员的级别不是他自身的个人级别,而是他所任职位的级别。因为 职位分类是对职位划分级别,每一个职位都对应一个级别,公务员在哪个职位上任职,就 享有哪个级别,所以,在职位分类中,公务
23、员的官阶和职务是一致的。 第三,公务员获取报酬的依据不同。在品位分类中,主要按公务员的官阶高低来确定 其工资标准,而他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性质、难易程度及责任大小是不起作用的。 在职位分类中,公务员的工资报酬主要取决于他所从事工作的性质、难易程度和责任 大小等。 第四,录用。职位分类讲求的是符合岗位要求的技能。职位分类要求职位的申请者必 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技能,它不特别要求学历的高低。 品位分类讲求的是学历。它要求申请者有较高的学历。在录取排序的时候,学历越高 越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这是在进口时的区别。 第五,级别。以职位分类,级别随着职位走。以品味分类,级别随着人走。 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是在总结
24、吸取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优点的基础上建立的。我国是 将各层次职务分别对应若干个级别,同层次职务所对应级别范围相同。公务员的级别,在 其职务所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按本人资历和学历等因素来确定。 (二)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利弊分析 第二节 我国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一、中国现行公务员分类制度存在的问题 1缺乏多样化的公务员职务序列 2为基层公务员提供的晋升台阶太少 总结:克服职业发展渠道过于的单一化是中国公务员职务分类制度设计的目标定位。 它的价值所在是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中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立法思想 (一)由粗到细,为进一步的完善留出空间 (二)以优化管理为目的 首先,职位分类不是为了好看,
25、而是为了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性与针对性。其次, 我国公务员分类实为“分化” , “分化”就是“逐步演化” 。最后,具体类别的设定要兼顾现 在和未来。 (三)以激励保障为主线 公务员职位分类的两大理念。 1 “适才适用”就是“专才专用” ,即公务员的专业化建设。 2 “适才适遇”就是“同工同酬” ,即设计合理分类工资制度。 3 公务员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 三、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一)职位类别的划分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 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
26、本法,对 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 国家另行规定。 ” 1专业技术类 专业技术类是指机关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 障的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有三大特点: 第一,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第二,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 (低替代性) 。第三,有技术权威性,但不具有行政决策的权威性。 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管理专业化的需要。 二是保护民族经济利益方式的根本性转移。 2行政执法类 行政执法类是基层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 执法职责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职位有
27、两大特点:第一,纯粹的执行性。第二,现场强制性。 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的必要性。 第一,基层一线行政执法队伍已经成为最难以管理的公务员队伍。 第二,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第三,有利于落实中央关于“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 3综合管理类 综合管理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以外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 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中国公务员名为分类,实为分化。分化就是逐步演化。根据国家 公务员法的规定,我们现在初步把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这两类先划分出去,剩下通通 归为综合管理类。对于综合管理类职位,实际上是用了排除法来界定的。 (二)职位设
28、置 公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 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 四、职务设置 (一)职务设置依据 公务员法第 15 条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 (二)职务类别 公务员法第 16 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 (三)职务序列 确定职务层次的三大因素:1、责任的大小。2、难易程度的高低。3、资格条件的不同。 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据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的高低、资格条件的不同所区分出的从低到高 的职务层次,形成相应的职务序列。一定的职务序列就构成了公务员的
29、职业发展阶梯。 公务员法第 16 条第二款:“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 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 乡科级副职。 ”一共是 10 个层次。 公务员法第 17 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 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 一共是 8 个职务。大家看,对于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的规定,它不仅规定了职务层次, 还规定了职务名称。而领导职务只是规定了层次,没有规定名称。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 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 五、级别设置 (一)级别
30、设置的指导思想 在职务晋升之外试图确立一条级别晋升的职业发展渠道,这是级别设置的根本目的。 换一句话说,就是公务员法职务与级别这一章,是要为公务员提供职务晋升和级别晋 升的“双梯”制。职务设置是多样化的,但是它必须根据机构规格来设置。县乡两级的公 务员占总数的 58%。所以,仅仅是职务晋升的职业发展阶梯,解决不了基层公务员的实际 需求。就是要确立职务晋升和级别晋升的“双梯”制。级别设置在整个公务员法当中承担 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但现在有了级别晋升之后,如果你的职务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够再升,那你可以晋升级 别。这就叫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晋升的双梯制。 (二)级别的功能 1确定工资和待遇的依据 2职业
31、发展的台阶 3级别是对不同类别职务进行平衡比较的统一标尺 (三)级别确定与晋升的依据 公务员法第 19 条第三款:“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 和资历确定。 ” (四)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在我国,任何公务员既有职务,又有级别。所以, 公务员法第 19 条第一款:“公 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这就表 明,职务和级别不是互不搭界的,平行的关系,而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关系。一个职 务层次对应若干级别,相邻的职务层次,它的级别对应上下交叉,有部分是重合的。 教学要求: 1、掌握我国对公务员的分类 2、理解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异
32、同 3、了解西方国家的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 重点: 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比较,我国对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难点: 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比较 第三章第三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4 4 学时)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概述 一、公务员考试的产生和发展 1考试录用制度产生于中国 2考任制在国外的发展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涵义与原则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用考试的 办法,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制度。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目的在于开阔视野,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因此,考试录用 制度应该坚持一些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33、 它具体包括以下一些内容:公开录用机关和录用人数。公开录用的条件。公开 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录用名单。 2平等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 1录用考试制度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突破口 2录用考试是实施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关键一环 3录用考试有利于开阔选才视野,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4录用考试是确保党的“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 5录用考试有利于抵制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促进机关的廉政建设 第二节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1993 年 8 月 14 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根据条例精神,人 事部于 19
34、94 年 6 月 7 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 制度正式建立。 一、考试录用的范围和条件 1公务员录用的范围 公务员法第 21 条第一款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 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我国公务员录 用考试的范围只限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具体包括:主任科员、副主 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这么几个职务。对于主任科员以上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主要 是通过委任和选任的方式进行补充。对于主任科员以下的领导职务,则主要通过选任方式 进行补充。 2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资格条
35、件,从条件的内容看,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积极条 件是从正面对公务员所需要的条件加以规定,消极条件是从反面对公务员不应有的条件加 以限制或排除。 积极条件:公务员法第 11 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 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 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是指担任国家公务员及适应所任职位 而要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就不能参加录用考试;具备了这些条件,就 具备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资格;能否被录用,还有待
36、于考试考核的结果。 另外, 公务员法第 21 条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 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这是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 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民族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从当地民 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在录用公务员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报名的公民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情形,这就是限制 性资格条件,也就是消极条件。 公务员法第 24 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 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上述规定是为保证公务员
37、队伍的纯洁性而做出的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对于一些偶尔 有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违反党纪政纪的,但是并没有构犯罪,也没有达到被开除公职的 程度,被教育改正后,如果条件优秀,同时也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人,他们仍然可以录用为 公务员。 二、考试方法和内容 1国外公务员考试的方法 (1)笔试法 这是一种最古老、最常用的测验方法。 笔试法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论文式笔试法,也叫主观性笔试法。另一类是短答式笔 试法,也叫客观性笔试法。 笔试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有其自身的优越性。这些优越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 是经济性,即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点进行考试;二是客观性,评卷人与应 试者没有直接接触,应试者
38、的答卷有自己的认识,评卷可做到有据可查,答案也有客观标 准;三是广播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四是公正性,试卷密封,不 容易出现因个人印象或其他利害关系而发生的不公正现象。 (2)口试法 口试法即指面试,是指考生以口述方式当面回答主考人所提出的问题。 口试也有两种形式。一个是个别面谈。好几个考官和报考者一个一个进行单独交谈, 先由考生作简单的演讲,然后回答考官的提问。另一种形式是分组口试。几个报考者组成 小组和主考官们采取会员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先作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根据命题开 始小组讨论。 (3)模拟操作法 这是英国在二战时期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测试方法。模拟操作法是指根据
39、职位的具体 要求,主考人为考生设计一种模拟真实工作环境的情景,如起草公文、主持会议、发表演 讲或进行实际调查等,让考生进行实际处理的演示 (4)心理素质测验 考察应试者的性情、意志、反应等个人心里素质,供录用时参考。这种测验是在二战 以后开始出现的。 公务员考试首先进行的是笔试,只有笔试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一般由国家 人事部门统一举行,而面试则由各单位灵活实施,但国家也有相应明确的规定。心理素质 测验在面试之后进行,单独计算成绩。笔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验也都有各自特殊的程序。 2我国公务员考试的方式与内容 (1)笔试。笔试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两个科目。 A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0、 。 B 申论考试。 (2)口试。也叫面试。 笔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的,面试是招录机关组织进行的。 三、考试录用程序 1编制录用计划 录用计划一般是指公务员录用的年度计划。 2发布招考公告 发布招考公告就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公报、张贴通告等大众传播媒介将有 关招考的事项公之于众。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5考核 考核在考试的基础上进行,其对象是考试小国家以及部分正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 印度、亚洲“四小虎”);工业农业(经济)国,以工业为主以农业为副的国 家,主要包括部分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知识
41、经济初级阶段国家, 这些国家已相继跨入知识经济时代,这类国家主要包括美、日、英等国;信息 (经济)国家,世界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以及中等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 国家已进入信息国家行列。政治是由经济所决定的,根据国家经济状况进行国 家分类,对于经济学和政治学研究是有裨益的,但只能作为专题研究的国家分 类观,上升为政治学研究的国家分类观,势必会影响对国家本质的认识。 2、马克思主义的分类标准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二是一定经济基础上哪 个阶级占统治地位,即阶级的本质。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 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类型的国家。
42、其次,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实 施政治统治的工具。 上述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分类标准,正是这一标准的 提出,国家分类标准才获得了现实的科学的基础,并得到完善和发展。 下午 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
43、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 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 ,可由各部门
44、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 加班管理 3.2.1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
45、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 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 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
46、加班申请表 。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 冲抵病、事假。 3.2.
47、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 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 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48、下午 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9、。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 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 ,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 加班管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