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个户宅基地(建设用地)改建审批表 洋宅基批第 号户主姓名住址镇 村 组家庭成员 姓名年龄 全家共( )人原宅基地面积确权面积处理方法申请用地情况面积地类村民小组意见 经村民会议研究,同意该户将原宅基地 平方米作拆除处理后,使用原宅基地 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占地 平方米。剩余宅基地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交回集体。组长: 20 年 月 日村 委 会 意 见同意该户将原宅基地 平方米作拆除处理后,使用原宅基地 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占地 平方米。剩余宅基地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交回集体。(公章) 20 年 月 日国土所审查意见同意该户将原宅基地 平方米作拆除处理后,在原宅基内按规划划拨宅基地 平方米,其中宅基地占用 平方米。规划道路占地 平方米。(公章) 20 年 月 日镇(办) 人民政府审批意见经审查,批准该户使用原宅基地 平方米,其中宅基地占用 平方米,规划道路占地 平方米。在该户自行拆除原宅基地的建筑物后,由国土所会同相关部门及村、组按规划划拨,剩余宅基地退还集体。(公章) 20 年 月 日填 报 说 明说明:1、批准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及村组规划道路用地,规划道路土地使用权归村组集体所有;2、表内所有项目、数据必须如实填写;3、本表一式四份,审批后。镇办人民政府、国土所、村委会、申请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