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 境文 件 平护 浔环审 匚 1930号 桂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广西桂平西山泉国际旅游养生文化综合区二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桂平大藤峡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 广西桂平西山泉国际旅游养生文化综合区二 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收悉 。经审 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项 目 代码:19-45088卜72-03-006753)位 于桂平市西山镇白兰村。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欢乐旅游体验区 和浔州文化互动区,其中欢乐旅游体验区建设内容具体有白兰大 酒店,欢乐世界,白兰社区农贸市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 休闲文化广场,白兰旅游购物街,素斋养生餐厅;浔
2、州文化互动 区建设内容具体为阅江楼 (游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广场,幻 -1_ 彩水车摩天轮,生态停车场,浔州水街及桂平特产街,手工艺品 街,特色小吃街,美食会所街,风情客栈街,文化休闲街,旅游 文化长廊,水秀休闲广场,上水养生小镇。 项目的占地面积49.88 公顷 ,总建筑面积75公顷。项目 总 投资为153137.5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347万 元。 二、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 表 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 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 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
3、营运管理要结合 报告表的要求重 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 作。 (一 )施工期 1、 施工场地设置防护围栏。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就地设 置混凝土搅拌站。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项目工作面进行洒水压 尘,减轻扬尘污染,施工运输车辆要有防洒落措施,应在运输车 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 洗轮胎及车身,并应及时清扫冲洗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避免施 工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洗车平台四周 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 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2、 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 降尘。施工期生
4、活污水依托一期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 2 田、旱地和林地灌溉。 3、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项目建设的环保法律法规,合理安排 施工 时间,禁止在中午 (12 00-13 和夜间 (22 00-次日 600)实施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机械作业。合理规划施工 场地,将高噪声设各安置在远离周边住户等敏感点的施 工区域, 并对固定的高噪声施工设各采取建设隔声棚等有效的降噪减振 措施,确保项目场界噪声值符合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 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并主动做好与周
5、边单位、居民的沟通 工作。 4、 加强项目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路 线应选用对城市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路线。 5、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可 回收的废钢筋等回 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市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进行处置,禁止随意堆弃。对废油漆、废油漆桶等应交由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 门统一处置。 6、 项目施工 应使用环保型油漆和粘合剂,减少有机废气的 影响。 7、 严格按照 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严控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落实各项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
6、修复措 施。 央 -3- (二 )营运期 1、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管网。产生的生活污 水和经隔泊沉淀的餐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桂平市西山镇官 冲口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纳入桂平市西山镇官冲口污水 处理厂处理。 2、 水泵、风机等设各须采取整体封闭 、隔声、吸声 、基础 减震等有效降噪措施。禁止在周边居民集中休息期间开展有较大 噪声的室外等活动;加强车辆管理,控制交通噪声,确保区域噪 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 采取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预设油烟专用烟道,其 排放口不得低于其所在建筑物最高位置,且专用烟囱的高度和位 置不能影响项目及周围居民的生活环
7、境。餐饮油烟必须经油烟净 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 (GB18483-2001) 通过专用预留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加强公厕管理,防止恶臭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合理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桶,加强对垃圾箱 、垃 圾收集点的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应做 到 日 产日清 ,减少恶臭异味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提倡分类收集。垃 圾收集点封闭式收集,及时清运,定期清理消毒,作好防渗漏措 施。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 “ 三同时”制 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
8、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4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 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 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 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 我局委托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监督检查,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组织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执行 环保 “ 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我局。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项 目的性质、规模、地 点 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 当重新报批该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 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 报告表 应当报我局重新审 核。 护局 31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 动公开) 抄送: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本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污染防治和 总量控制股,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re+l A3ratpk桂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秘书股 _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