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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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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颁布日期】2016-11-01【实施日期】2016-11-01【有效性】现行有效【全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第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结合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互联网人社”2020行

2、动计划“互联网人社”是贯彻落实“互联网”、大数据等国家重大战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人社”实施,制订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全面发挥我国互联网应用规模优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优势,深度挖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增强创新能力,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激

3、发社会创新活力,破解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诉求,面向各类服务人群,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创新。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互联网的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先进技术深度融合,加快业务创新与服务方式变革,引领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互联网人社”新模式。坚持开放共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服务资源、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平台化,完善各类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服务,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共建的新形态。坚持安全有序。正确处理创新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强化信

4、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信息化支撑能力,确保“互联网人社”健康、安全发展。(三)行动目标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广的模式分阶段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2018年之前,着力推进“互联网人社”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成促进“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创新能力体系,优选一批行动主题纳入应用示范,探索形成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发展模式。2020年之前,实现“互联网人社”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各项行动主题全面深化。形成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人社”生态环境,社会参与程度大幅提升,服务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5、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二、工作任务“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由基础能力提升、管理服务创新和社会协作发展三项行动计划组成,共包括48个行动主题(见附件)。(一)基础能力提升行动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形成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基础能力,为管理服务创新行动和社会协作发展行动提供基础支撑。1.精准识别能力。普遍发放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实现“一人一卡”。建设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以下简称持卡库)、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推进人员、单位信息在各业务领域之间的充分共享,并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对接,实现“一数一源”。依托社保卡及持卡库,

6、构建全国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综合身份认证手段,形成业务办理的实名制验证能力,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并与国家统一建设的用户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互联互通。结合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进一步提高身份认证的准确度与方便性。2.信息汇聚能力。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战略,规范数据采集和应用标准,拓展数据采集范围,强化数据质量,积极与公安、税务、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共享数据资源,探索引入社会机构、互联网的数据资源,构建多领域集成融合的大数据应用平台。聚集整合个人就业经历、职业技能培训、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工资收入、权益保障、表彰奖励等数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等数据,构建“人社

7、电子档案袋”。融合社保卡应用、服务、管理信息,构筑“用卡轨迹图”。3.需求感知能力。基于各类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类服务对象的基础属性、业务属性、行为轨迹进行“画像”,开展比对和关联分析,准确描述不同群体、个体的业务行为特征,核验服务对象的业务状态,形成对服务诉求的感知与预判能力,为面向服务对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奠定基础。4.信用评价能力。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实现跨地区、跨业务共建共享共用。建立信用信息综合评价模型与标准,对各类服务对象守信失信行为进行分析,构建“人社信用体系”,客观

8、评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行业信用情况,并与国家信用体系全面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互通、评价规则互认。5.支付结算能力。充分发挥社保卡普遍加载金融功能的优势,强化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功能,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付结算平台,广泛借助合作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渠道,拓展社保卡的线上支付结算模式。(二)管理服务创新行动广泛应用基础能力提升行动的建设成果,引领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形成适应“互联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形态。1.线上服务。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实现全业务、多渠道的便捷服务。构筑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服务事项,都要实现网

9、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服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办理”。暂不具备全程线上办理的事项,要以在线咨询、在线指导、在线预约等方式,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衔接。推广网上维权、网上调解仲裁、网上职业培训等新模式。提升12333电话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微信等服务渠道,实现线上各渠道之间的集成,并与实体大厅服务联动。借助银行、医院、药店等社会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化的服务。2.协同服务。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充分发挥社保卡的身份凭证功能,推动持卡办事。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电子档案系统,统一业务入口。推进就业失业登记

10、、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协同办理。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权益保障平台,支持信访、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等案件的信息协同与共享。构筑和完善跨地区业务协同平台,促进异地协作。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纸质证明材料,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联网核验参保状态情况。鼓励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部门协同的网上人才绿色通道。3.主动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服务诉求的实时感知与动态分析,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变“服务对象找我”为“我找服务对象”。通过汇聚整合人口、就业、社会保险等数据资源,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需

11、求,提供针对性服务;准确感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需求,实施分类帮扶和精准扶持;准确感知广大群众的社会保障诉求,提供贴心服务。利用旅行、医疗、消费等生活轨迹信息,动态掌握人员状态,辅助判断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资格。借助移动互联网、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推进待遇享受资格远程认证。积极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围绕群众关切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舆情。4.引导服务。构建“就业D图”,全方位、多维度地展现各地区、各行业、各工种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理性择业,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计划,引导培训机构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构造人才供需指数,在线监测人才需求,及时公布人才

12、供给与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升职业技能,引导用人单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通过数据比对和关联分析,定位未参保对象,明确重点扩面人群,探索利用社交网络、城市服务等互联网服务入口推送参保提示信息,提供网上自助参保、续保、缴费等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参加社会保险,促进全民参保。5.精确监管。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管监控平台,提高监管监控的针对性和精确性。推动建立统一的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加强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利用互联网数据,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与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用工信息比对核查,确定需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利用大数据、智慧地图、融合通信等

13、技术,建立智能执法调度指挥平台,为应急指挥、执法调度、移动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推进就医一卡通,结合参保人员持卡就医购药的轨迹信息,实现对门诊、住院、线上线下购药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全方位智能监控。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推动社会保险与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大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筛查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精确查处。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决策支持体系,及时感知政策实施状况,促进政策完善。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失业预警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体系。6.信用监管。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建立业务分类处理新模式,对诚实守信主体实行信用承诺、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探索通过社保卡查询核验持

14、卡人信用情况,分级授权网上业务范围,分类设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和贷款周期等。推动公务员录用、荣誉表彰等业务环节同步审查信用情况。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依法打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惩处“黑中介”和协议机构的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引导社会诚信文化。(三)社会协作发展行动面向社会输出基础能力提升行动的建设成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服务,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1.基础能力输出。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社保卡服务平台,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通过社保卡向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并依托社保卡、个人身份认证平台,开展实名身份核验。开放社保卡

15、支付结算接口,支持与各类社会支付渠道的应用集成。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接口,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2.业务能力输出。建设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公开资源目录和应用规范,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推动非涉密非敏感的公共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向社会合规开放。开放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等证照信息的核验接口,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的集成应用。开放查询服务接口,向单位和个人提供人员就业经历信息、参保信息等查询服务,向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放招聘岗位信息。3.人社众筹众包。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人社”建设,支持创业者和社会组

16、织开发衍生服务产品。构建面向公众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在线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搭建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家庭服务模式。构建网络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为各类人才与项目需求提供对接服务。开展医保诊疗信息的挖掘分析,实现对健康状况的监控预警,为参保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面向社会征集运用互联网改进民生服务的创新项目和创意点子,借民智推动民生服务资源应用,形成协作共创的良好生态。三、保障措施(一)健全政策措施。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创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优化“互联网人社”发展环境。支持电子数据、电子签章的使用,保障各项业务的线上全流程办理。

17、规范社保卡发行和使用,保障持卡人线上线下的用卡权益。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使用管理制度。(二)完善业务管理。简化优化业务经办流程与公共服务流程,减少处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管理服务标准化。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和业务单据,探索免填单业务经办方式。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三)提升技术保障。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构建全国一体化的“人社云”,加快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制定基础信息库、云平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方面的

18、信息技术标准,规范接入接口,确保各系统、各应用的有序对接和第三方应用的安全接入。(四)强化安全保障。加快“互联网人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政策加强密码保护,推进全网全域的安全监控。建立数据分类应用、分级保护机制,外部机构接入安全审查、验证机制,以及网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互联网人社”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创新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二)建立联动机制。部级主要负责规划指导、标准制定、经

19、验总结和推广实施,统筹安排全国性重点建设任务;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落实各项行动计划,并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展行动主题。(三)加强资源调配。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鼓励采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社会众包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人社”行动,进一步拓展经费保障渠道。(四)开展示范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业务领域开展“互联网人社”创新应用试点,通过在技术创新、业务优化、管理提升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方案和发展模式。(五)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适应“互联网人社”要求的创新

20、型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培训与交流活动,增强对“互联网人社”工作模式的适应能力,提升工作水平。附件:“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主题业务领域序号行动主题主要内容实施主体一、基础能力提升行动综合1一人一卡,全国通用面向在中国境内就业或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国公民、港澳台人员、外国人发放社保卡,在2020年覆盖90%人口,基本实现“一人一卡”。各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社保卡的102项应用目录,普遍实现跨地区持卡应用,并与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实现“一卡通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2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建设持卡库、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归集整合各业务领域的基础信息,实现“一数一源”,并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

21、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实现对接、校核。拓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业务信息的采集范围,健全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3个人身份认证平台依托社保卡及持卡库,构建全国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支持各类用卡场景,实现对服务对象的准确识别,形成业务办理的实名制验证能力,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并与国家统一建设的用户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互联互通。结合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进一步提高身份识别的精准度和方便性。增强社保卡互联网应用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4人社电子档案袋聚集整合个人的就业经历、职业技能培训、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工资收入、权益保障、表彰奖

22、励等数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等数据,形成服务对象的电子档案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类服务对象的基础属性、业务属性、行为轨迹进行“画像”,开展比对和关联分析,准确描述不同群体、个体的业务行为特征,为核验服务对象的业务状态、感知服务需求提供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5用卡轨迹图融合社保卡应用、服务、管理信息,开展针对持卡人员的信息分析,形成用卡行为轨迹,判断持卡人员的用卡方式及服务偏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6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数据采集和应用标准,拓展数据采集范围,积极与公安、税务、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

23、门共享数据资源,探索引入社会机构、互联网的数据资源,构建多领域集成融合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数据关联分析,结合“人社电子档案袋”、“用卡路线图”的轨迹分析结果,形成服务需求的实时感知与预判分析能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7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综合评价模型与标准,对各类服务对象守信失信行为进行分析,构建“人社信用体系”,客观评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行业信用情况,并与国家信用体系全面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互通、评价规则互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8支付结算加快推进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

24、付结算平台,广泛借助合作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渠道,拓展社保卡的线上支付结算模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二、管理服务创新行动综合9公共信息服务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实现全业务、多渠道的便捷服务。构筑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服务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服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办理”。推广网上维权、网上调解仲裁、网上职业培训等新模式。着力提升12333电话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微信等服务渠道,依托全国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构建全网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各类服

25、务渠道之间的互动衔接。部、省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10社保卡应用普及充分发挥社保卡的身份凭证功能,推动持卡办事,逐步实现社保卡在就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劳动维权等业务领域的普遍应用,形成“持卡前台办事,材料后台调取”的经办服务新模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11业务流程优化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建设统一标准的电子档案系统,统一业务入口,精简业务表单,简化办理过程。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协同办理。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证明材料。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建立依据信用情况开展业务分类处理的新模式

26、。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12智能决策支持借助大数据技术,建立决策支持体系,及时感知政策实施和运行中的问题,促进政策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就业创业13网上就业服务推动就业服务进驻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并向移动应用等其他服务渠道延伸。开展网上就业失业登记、网上职业介绍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业指导。利用大数据技术感知群众的就业创业需求,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部、省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14就业D图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各类群体就业信息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结合智慧地图、位置挖掘分析等技术,全方位、多维度地展现各地区、各行业、各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就业景气指数、薪

27、资水平等,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理性择业、转换和提升职业技能,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计划,指导培训机构开发更具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开展培训服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15就业精准扶持整合就业信息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结合劳动者的就业意向、技能水平、文化程度等个人特征,为劳动者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开展在线职业评测与就业创业指导,主动推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信息。引入信用机制,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分类设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和贷款周期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16档案信息服务建立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国档案信息共享、异地查询。开发流动人员人

28、事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17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归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构建以信用监管、信息公示为核心的监管体系,面向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网上许可、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等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年度公示、信息查询等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决策支持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18失业预警利用互联网收集用人单位发布的用工信息、工资支出信息等,通过与就业、社会保险数据的对比,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失业预警体系,实现对企业用工状况、劳动者失业情况的监测预警。各级人力

29、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保障19网上社会保险服务推动社会保险业务进驻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并向移动应用等其他公共服务渠道延伸。面向个人及参保单位提供网上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和查询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感知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诉求,提供贴心服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20网上参保证明利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技术,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联网核验参保状态情况。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21全民参保精准识别利用大数据技术,定位未参保对象,确定重点扩面人群,探索利用社交网络、城市服务等互联网服务入口推送参保提示信息,提供网上自助参保、续保、缴费等服

30、务,辅助参保人员自助完善个人登记等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22待遇资格认证利用大数据技术,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据资源,通过与社会数据的对接,实现对享受待遇资格人员出行、就医购药等生活轨迹信息的关联性分析,辅助判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借助移动互联网、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推进待遇享受资格远程认证。通过与就业创业服务数据的对接,实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23就医一卡通依托社保卡,支持就医结算与就医服务的便捷流程,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的本地或异地直接结算;为持卡人员提供

31、挂号、就诊、取药、检查单及化验单的打印与查询等就医服务;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与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待遇的衔接结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24医保智能监控利用社会资源,逐步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及线上线下购药服务纳入智能监控范围,结合参保人员持卡就医购药的轨迹信息,实现对门诊、住院、线上线下购药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全方位监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25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省级集中,支持省内异地就医业务;加快国家与各地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国范围的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26社会保险基金智能监督完善社会保险基

32、金监管系统,实现对社会保险业务、基金财务及相关数据资源的比对核查,推动社会保险与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大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筛查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精确查处,提升基金监督效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人才服务27网上人才服务推动人才服务进驻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实现各类培训、考试、技能鉴定网上报名和成绩结果的网上反馈,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的网上核验服务。构建网络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及时公布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信息,为各类人才与项目需求提供对接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准确感知人才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

33、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28网上职业培训建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职业培训机构名录,以及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内的产业行业、职业(工种),面向实名注册的劳动者提供线上线下相衔接的职业培训服务。鼓励相关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学资源,开设“网上课堂”,实现优质培训课程在线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29人才供需指数汇集各行业、各领域人才信息,建立人才资源库,共享各类人才信息,全面掌握人才资源底数。加强对各类人才需求的在线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及时公布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转换和提升职业技能,指导用人单位优化人

34、力资源结构,为产业布局与政策引导提供信息支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30人才服务绿色通道通过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同的网上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落实人才政策,解决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权益保障31网上维权咨询借助互联网新媒体,构建在线政策咨询平台,针对不同人群在文化程度、技能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分类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32网上调解仲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线预约立案、开庭、案件信息推送等服务,推进在线调解和仲裁,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权,及时化解争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35、门共建33劳动保障智能监察推动建立统一的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加强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利用互联网数据,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与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确定需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34权益保障联动处理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权益保障平台,支持信访、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等案件的信息协同与共享,形成登记受理、执行调度、处理反馈相结合的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实现对群众权益保障诉求的跨地区联动处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35智能应急指挥利用大数据、智慧地图、融合通信等技术,建立智能执法调度指挥平台,

36、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现应急指挥、执法调度、移动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36信用监管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对诚实守信主体实行信用承诺、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依法打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惩处“黑中介”和协议机构的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在录用公务员、荣誉表彰等时,审查录用人员、表彰对象的信用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三、社会协作发展行动综合37社保卡应用拓展基于持卡库,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社保卡服务平台,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开发社保卡应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社会参与3

37、8精准识别能力输出依法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依托社保卡、个人身份认证平台,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实名身份核验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社会参与39支付结算能力输出开放社保卡支付结算接口,支持与各类社会支付渠道的应用集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社会参与40信用评价能力输出探索与社会信用平台共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社会参与41身份校核能力输出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开放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等证照信息的核验接口,支持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的集成应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

38、,社会参与就业创业42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构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社会参与43职业供求信息开放向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放招聘岗位信息,面向社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职业供求服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44线上家庭服务利用社会力量搭建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家庭服务模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45创业服务平台构建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在线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社会保障46权益信息开放查询开放查询服务接口,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向单位和个人提供人员就业经历信息、参保信息等查询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社会参与47网上购药结算支持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数据交换接口,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建设,社会参与48健康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医保诊疗信息的挖掘分析,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支持健康服务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化发展,为参保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建,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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