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报价清单封面 招标编号:NBJB-ZFCG(2006)-53 招标项目:汽车 投 标 单 位 盖 章 2006 年 8 月 投 标 人 须 知 各供应商: 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和江北区政府采购计划,决定对本 次公务用车采购进行询价。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此次采购提出如 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部门批准的本次所采购商品的销售资格,有固定的经营 场地; 2、供应商提供物品为原厂出产,未经任何改、组装; 3、提供单张由中标供应商出具的车辆销售发票,以及合格证明等与该车有关 的一切资料; 4、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车检、上牌服务,并对上牌全过程负责。 5、本次询价交货地为宁波,
2、投标价应包括运费。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注明售后 服务承诺,包括维修保养情况、维修地点等,否则将视同无效标; 6、投标进口车须随带货物进口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否则将视同无效标; 7、合同签定:自采购结果通知单签发之日起 3 日内,由采购单位与中标 供应商签定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提 供货物。 8、供应商中标后,采购方可对各种货物在数量上有少量变动(不超过中标总 价的 10%) 。 9、如果投标价及产品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 重新组织招标; 10、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 2006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 时前将投标书送到 区政
3、府采购中心,投标书一正一副共贰份;并随带 2000 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后 转作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 7 天内无息退还; 11、政府采购中心在开标后 7 天内将中标情况在 http;/Jiangbei.nb.chinacai,com/和 http;/ 公告,未中标的供应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2、付款方式:由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情况单”上签字盖章,并 一次性结清货款。 13、投标书的组成: 1、 政府采购报价清单封面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 3、 采购货物报价清单; 4、 售后服务承诺。 14、成交原则:1、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2、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 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江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 年 8 月 24 日 采购货物报价清单 NBJB-ZFCG(2006)-53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签名): 采购商品品牌及型号数量单价运输费总金额供货日期 皮卡车尼桑皮卡 ZN1021 U2G (墨绿色) 1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