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就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问题答记者问问:本次哪些退役士兵符合保险接续补缴保障范围?答:2019年1月21日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且在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缴费中断的情形。问:退役士兵如何提交申请材料?须提交哪些申请材料?答:属原市民政局办理安置手续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安置单位的,若户籍仍在本市的,由退役士兵本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申请受理点;若户籍
2、在其他市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属原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安置手续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安置单位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申请受理点。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服役相关材料A.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B.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退役士兵档案材料遗失的,须本人提供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个人相关材料A.身份证
3、(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B.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C.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申请人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问:我市何时开始受理退役士兵补缴申请?答:我市从2019年8月1日起,开始全面受理退役士兵补缴申请,申请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规定之后将不再受理申请。问:是否必须本人申请办理?答:在外地工作生活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士兵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申请人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问:首次参保时间如何认定?答:根据相关规定,中办、国办意见进一步明确,
4、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问:关于缴费年限有何规定?答:中办、国办意见规定,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问:关于补缴年限有何规定?答:中办、国办意见规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以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并免收滞纳金。问:由谁来补缴?答: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安置单
5、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延长缴费所需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行解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超过本人军龄部分缴费所需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行解决。问:单位和个人无力补缴怎么办?答: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个人缴纳部分予以适当补助。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问:提交申请材料后办理补缴需多长时间?答: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需要跨军地、跨部门、跨地域协调办理,省市县三级共同受理,数据核查、信息比对、核算费用等工作环节很多,加上绵阳市是兵员安置大市,工作量十分繁重。在受理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各级各部门会区分缓急,对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优先办理,其他退役士兵的申请材料也会依规从速审核办理,并及时向退役士兵反馈审核办理的情况。问:待安排工作时间是否可以补缴?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不需要补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照意见规定补缴。-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