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环复201883号关于佛山市三水德兴盛纺织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佛山市三水德兴盛纺织有限公司报来由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64号)编制的佛山市三水德兴盛纺织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初审意见:一、佛山市三水德兴盛纺织有限公司及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负责,佛山市三水德兴盛纺织有限公司对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二、佛山市三水德兴盛纺织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15-1A号之二,中心地
2、理坐标为( 23279.08N,1125644.71E ),改建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车间4内进行,改建项目不改变厂区现有红线范围,厂区主要建筑物保持不变;改建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完成后,全厂总投资为9170万元,环保投资310万元。改建项目拟将现有染色、印花针织布产量从4000t/a调整至2800t/a,保留1800t/a的纬编针织生产项目;新增蕾丝布染整加工6000t/a、无缝内衣染色加工450t/a;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年产染色、印花针织布2800t/a,染整加工布蕾丝布6000t/a,染色加工无缝内衣450t/a,纬编针织生产1800t/a。改建项目不新增劳动
3、定员,染色、印花针织布生产制度调整为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16.8h;其他产品生产制度保持年生产300天,每天24h不变。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专家组意见,初审认为在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改建,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并上报你局审批。3、 项目必须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
4、1)的噪声限值。( 二)改建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池后排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原有的有染色、印花针织布生产项目须严格落实减产要求,确保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总排放量不超过已获得的废水排放总量指标。(三)改建项目定型产生的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改建项目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印花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四)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
5、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六)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确保项目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6、七)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八)核定改建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6t/a;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大塘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四、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定型、印花)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工程超过 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重新审核。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并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后,你公司须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3日抄送: 佛山市三水德兴盛纺织有限公司,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