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尊一品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固戍水质净化厂(一期)扩容提标工程(新建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不批准深圳加华微捷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翠岗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环保大楼413邮编:518000联系电话
2、:2766020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审批结果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深圳尊一品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深圳尊一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西部工业区A18栋一至二层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拟同意见附件2固戍水质净化厂(一期)扩容提标工程(新建扩容工程)深圳市瀚洋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固戍水质净化厂厂区绿化隔离带深圳市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同意见附件3深圳加华微捷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深圳加华微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长丰工业园厂房F2(整栋)B座2楼、F4栋A402重庆
3、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鉴于该项目原环评批复VOCs(含非甲烷总烃)的总量控制指标为25g/a,非报告表中的0.325kg/a,环评对扩建后VOCs总量控制指标分析不符合要求,VOCs排放不能实现两倍削减替代,拟不同意该项目申请见附件4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翠岗分公司新建项目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翠岗分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五区41B栋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涉VOCS排放项目,根据环评报告表,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4.9kg/a,替代深圳市兴永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搬迁至东莞)的原有排放量437.1kg/a,符合现役源2倍消减量替代的要求。但经核查深圳市兴永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原审批资料,审批有机废气排放量不是437.1kg/a,而是3.6kg/a(非甲烷总烃)。环评分析有误,拟不同意该项目申请,做退档处理。见附件公告期限:2019年7月6日至 2019年7月12日届满(5个工作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