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工业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申请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1、建设单位项目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3、实行备案制建设项目需提供发改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审批制、核准制建设项目需提供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4、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入园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复印件)。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7本、环境影响报告表5本、环境影响登记表3份)。6、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应当有行业主管部门签署的预审意见。7、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审 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进行专家评审、公示以及环评文件修改不属许可范围的,退回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补交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承办人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监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签批局长签批1、将审查意见反馈申请人;2、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3、县环保局存档局长室5023081相对人权力(知情权、监督权、反映权)向上级部门或执纪执法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