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越秀区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本行政备案适用于越秀区需要办理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白蚁防治单位。二、办理条件1. 建设地点仅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由市级监管的建设工程除外);2.白蚁防治单位在白蚁预防工程开工前,应当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4.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办理验收备案手续;5. 验收证明、项目合同资料一致;6. 药物质检
2、证明合格;7. 施工方案符合技术规范要求;8. 包治年限符合要求;9. 所有申请资料公章完备。三、所需材料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依据备注1项目验收备案申请书1彩色扫描原件 (PDF/JPG格式)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最近验收日期必须是在网上申请日前30天内,如果超过30天,需要在申请书里说明原因2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证明1彩色扫描原件 (PDF/JPG格式)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盖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三方公章3现场施工记录表1彩色扫描原件 (PDF/JPG格式)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盖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双方
3、公章4使用药物质检证明1彩色扫描原件 (PDF格式)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条需出具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药物检测报告。5施工方案1彩色扫描原件 (PDF/JPG格式)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九条盖白蚁防治单位公章。6项目合同1彩色扫描原件 (PDF/JPG格式)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八条合同面积更改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准。四、办理流程采用全程网上办理,不需到窗口办理。办理网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 83178629、8317863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交通指引:公交:可乘102路、107路
4、、108路、7路、12路、24路、42路、182路、191路、215路、233路、243路、等在中山五路站下车,乘264路在广仁路站下车,或乘14路、27路、64路、193路、217路、265路、293路、528路、833路等在广卫路站下车。地铁:乘坐地铁一号线至公园前站从E出口出站八、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九、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十、办理依据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2.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6年版)十一、备注1.应发给证明文件: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办结
5、后,申请单位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打印带有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业务专用电子章和二维码的备案证明。 2.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证明需盖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三方公章。3. 现场施工记录表需盖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双方公章。4. 使用药物质检证明是指白蚁防治单位抽取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药物,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的报告。5.项目合同中建筑面积如有更改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准。十二、所需材料模板项目验收备案申请书(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证明(空白表格)(附件2)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证明(示范文本)
6、(附件3)十三、到场次数0次十四、常见问题解答(一)市、区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是如何分工的?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区投资或由区实施的除外),建设地点跨区的市政工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其余工程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放广州市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事权的通知(穗建房管2018913号)要求,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于2018年6月6日部分下放到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在全程网办系统申报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工作前,应做好哪
7、些准备工作?答:1.申请人应到广州市电子签名中心(联系电话:020-38828393/95105000)申领“机构数字证书”,有该证书的用户可增开“市城建”应用即可,详见关于启用数字证书安全认证服务的通知(穗建信2014439号)。2.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全程网办系统的通知(穗建房管2018146号)网办操作指南进行申报。(三)白蚁预防工程开工前,需提前多少时间告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答:根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详细施工信息告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单位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联系方式:传真:83636255;邮件:)。(四)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的地址以及备案业务咨询电话?答: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越秀房地产大厦四楼安全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 83178629、83178630。(五)如何查询合格的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信息?答:您可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住建业务-房屋管理-白蚁防治业务查询,即可查询到已备案的白蚁防治工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