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doc

上传人:dbnjzy10 文档编号:17982756 上传时间:2023-10-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2.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颁布日期】2009-04-17【实施日期】2009-04-17【有效性】现行有效【全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2009年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决定由国资委纪委牵头对中央企业承担的(含中标承建的,下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对中央企业承担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顺利实施。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

2、发展,实现中央企业调整优化上水平的目标,促进中央企业承担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规划、立项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资方向,符合企业的主业和发展战略,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项目;规范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透明、高效和安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中央企业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等。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新增中央投资项

3、目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干部廉洁,项目管理规范。具体检查内容见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专项检查操作指南(见附件)。三、检查方式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国资委抽查和中央企业自查相结合,以中央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中央企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由国资委纪委牵头,与相关厅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有关中央企业承担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以听取介绍、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时间安排(一)5月10日前为准备工作阶段。有关中央企业要制订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搞好监督检查的筹备和动员部署工作。(二)5-8月为自查阶段。有关中央企业要认真抓好自查和整改工作。(三)7

4、-8月为抽查阶段。国资委联合检查组将对有关中央企业承担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抽查。(四)9月为总结阶段。有关中央企业要在9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的工作总结,并向国资委纪委提交报告。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的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检查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增强做好监督检查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央企业是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责任主体,既要抓好组织实施,又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监督检查中央重大经济政策措施的落实与提高企业执行力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平稳发展

5、。(二)加强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促进企业平稳发展的首要目标,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及时跟进,认真实施监督检查;有关中央企业及项目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向检查组通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三)加强学习研究,注重工作实效。本次监督检查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检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要求,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切实做到知政策、懂业务、会检查,不断提高做好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追究责任。参加监督检查的人员

6、要严格遵守职责权限规定,不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有关企业和建设单位要认真整改;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不力,特别是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政策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查处。附件: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专项检查操作指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四月十七日附件: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专项检查操作指南为保证对中央企业承担的(含中标承建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确保中

7、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特制定本操作指南。一、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环节监督检查要以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督促项目管理规范运行,保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干部廉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要重点抓好投资项目的组织领导、前期准备、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廉政建设七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检查组织领导情况。了解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看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认识和态度是否与中央保持一致。1.检查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分工是否明确、相关责任是否落实。2.检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3.督促企业加强组织领

8、导,促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加快施工进度。(二)检查前期准备情况。检查中央下达项目计划和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规划,看项目下达投向、相关审批、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监督要点是否合法合规。1.检查项目投向情况。检查企业投资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一是检查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有无涉及“两高”行业,有无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二是检查投资项目是否突出主业,投资比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结构布局。三是检查投资项目是否过多,负债投资比例是否过高,检查投资规模是否与审批结果相一致。2.检查项目审批情况。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和权限是否合法合规

9、。一是检查文件编制单位的资质。着重了解重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文件编制单位的资质和业绩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概算调整批准部门或单位、文号、时间是否有效。二是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3.检查项目执行情况。主要检查设计、批复与施工情况是否一致。一是检查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证件,看是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行为。二是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批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构成与实际投资情况是否相符。三是检查是否存在

10、超批复增加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了解、分析投资变化超过规定范围的主要原由。四是检查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4.检查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一是检查投资管理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中央投资计划,财务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相关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二是检查投资资金是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三是对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项目,还应了解资本金构成和金额、各出资方及其落实情况等;对建设资金

11、不能如期到位和落实的项目,要了解其原因和解决办法。5.检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主要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单位的确定过程和监理管理的制度等情况。一是检查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是否存在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二是检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检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主要检查工程招标、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评委组成、评标报告等环节。1.工程招标环节。通过查阅工程招标有关资料,检查是否存在按规定应实行招标而未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必须实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

12、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现象。2.招标文件环节。检查招标文件是否按照管理权限规定报经有关单位或招标办核准备案,是否存在未经核准擅自招标的行为;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是否通过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否邀请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3.投标资格环节。检查投标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投标资格审查登记,并取得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证;投标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内密封送达,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4.评委组成环节。检查评委产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评委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13、二,是否遵守了相应的回避制度。5.评标报告环节。检查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歧视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规定;是否有书面评标报告,内容是否齐全,评委是否签字;标底开标前是否进行密封,是否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标底的行为;定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评标定标办法;评委是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投标单位是否存在串标或采取欺骗方式谋取中标的行为。(四)检查施工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环保控制等环节。1.质量控制环节。依据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层层落实了质量管理责任,有关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齐全。二是检查从

14、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擅离职守、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检查对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是否依纪依法进行了追究。2.进度控制环节。检查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等相关资料和工程现场是否一致,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是否存在不合理延误工期的情况。3.投资控制环节。依据概算、预算、结(决)算“三算”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检查“三算”管理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超批复提高设计标准、变更设计或搞计划外工程的情况。二是检查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现象。三是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金的筹措

15、和使用管理,是否存在挪用资金、挤占成本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4.安全环保控制环节。检查是否制订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具体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实;发生责任事故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的情况,对责任事故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五)检查合同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环节。1.合同审批环节。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台账、重大合同的立项、对方资信调查、法律审查等有关资料,检查合同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重大合同是否经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是否存在越级、越权审批和不审批的现象。2.合同签订环节。依据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种合同、签约对方的法律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与签约有关的信函资料、谈

16、判记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各环节是否都签订了合同。二是检查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有效,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明确具体。三是检查合同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签约行为是否经过授权委托。四是检查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相一致,签约双方是否订立了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五是检查中标单位是否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现象,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担保行为是否合理合法。3.合同履行环节。依据合同、合同履行与结算

17、申请、重大合同终结申请、违约行为的记录及证据、合同变更及解除的协议等相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纠正和补救,是否及时搜集了对方违约的证据。二是检查项目合同的变更、解除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三是检查结算内容及款额是否与合同及其变更条款相符,审查手续是否完备。(六)检查竣工验收情况。主要检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工程尾款支付等环节。1.竣工验收环节。依据查阅竣工验收报告、专业验收报告、附件和竣工验收证书等有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检查是否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是否合法,手

18、续是否完备,资料是否齐全。二是检查是否有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署的监督报告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2.决算审计环节。依据竣工决算报告和竣工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检查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结算,是否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决算审计,是否对剩余物资提出了妥善的处理意见。3.工程尾款支付环节。依据有关账簿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资料,检查工程尾款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日期、金额和方式支付,是否存在提前支付、拖延支付或超合同价款支付等行为,是否制订了尾工工程的监督管理措施。(七)检查廉政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受理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1.检查是否及时受理反映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2.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认真处理。3.是否按规定上报直接反映给检查组的有关问题。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一)听取有关中央企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情况的介绍。(二)实地考察投资或承建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三)制定下发问卷调查表,组织项目建设相关人员认真填写,进行汇总分析。(四)查阅被检查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各种记录。(五)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谈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其他法律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