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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印2009年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的通知.doc

上传人:dbnjzy10 文档编号:17983081 上传时间:2023-10-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0.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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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颁布日期】2009-04-09【实施日期】2009-04-09【有效性】现行有效【全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印2009年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的通知国农办2009第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2008)编印工作已如期完成。总的看,全国大部分地区及中央农口部门农发办事机构按照国家农发办的要求,认真撰写年鉴稿件,及时上报年鉴材料,比较好地完成了年鉴组稿任务。其中:山西省农发办、吉林省农发办、江苏省农发局、福建省农发办、

2、青海省农发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发办报送的年鉴稿件,叙事清楚、内容充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被评为优秀稿件;山西省农发办、江苏省农发局、湖南省农发办、广东省农发办认真组织本地区市、县级农发办撰写了“工作经验交流”稿件,内蒙古自治区农发办、重庆市农发办积极提供了年鉴所需的图片。国家农发办对上述单位一并予以表扬。同时也应看到,部分地区年鉴组稿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稿件质量不高,文章结构杂乱,内容前后交叉,叙述不清,需作很大改动才能采用;二是数据使用不规范,稿件中所用的数据与统计报表中的数据不相一致;三是对组稿不重视,审核把关不严,把往年稿件中的年份、数字简单地更改为当年的就敷衍上报;四是不按时报

3、送材料,影响了年鉴编辑进度。对各地区农发办事机构2008年的组稿情况,国家农发办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行奖优罚劣,在分配2009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时作为一项因素予以了体现。为切实做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2009)的编印工作,进一步提高年鉴质量,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重视年鉴组稿工作。组织编印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述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能为了解和研究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详实的资料,是一项资政存史、惠及后人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农发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认真撰写稿件,仔细核对数据,按时报送材料,确

4、保高质量地完成年鉴组稿工作。今年,国家农发办将继续组织年鉴优秀稿件和材料报送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对个别问题较多、屡错屡犯的地区将予点名批评。二、认真组织撰写好年鉴稿件。年鉴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稿件的质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农发办事机构要把撰写年鉴稿件作为回顾工作、提升水平的重要契机,不断加强学习,全面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深入总结主要做法、经验及工作成效,要突出工作中的亮点、特点和引起领导重视、受到表彰的工作,力争写出更多更好的精品文章。同时,要组织本地区的市、县级农发办认真撰写“工作经验交流”稿件,并积极报送有关图片。对市、县级撰写的“工作经验交流”稿件,省级农发办要严格审核把关,从中挑选不超过

5、5篇精品文章报送国家农发办。三、认真填制人员情况表。要认真核实、准确填制人员情况表,确保人员姓名和数字准确无误。市、县级农发办工作人员数量和主要领导名单由省级农发办布置填写,审定汇总后再报送国家农发办。四、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农发办事机构务必于2009年8月20日前,将年鉴稿件、图片以及人员情况统计表等报送国家农发办。同时,年鉴编委会委员和特约通讯员如有变动,一并报送变动情况。报送的材料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国家农发办将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国农办20074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各地区年鉴材料报送情况,并作为分配中央财政资金的

6、因素之一。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二九年四月九日附件1: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2009)编辑大纲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和要求,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同时,调整完善政策,改革审批制度,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提高农业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作出

7、了重要贡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2009)将按照编写原则,全面系统地记述2008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一、编写原则(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提供全面、详实、权威、实用的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和资料,为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改革创新精神,科学地、准确地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各方面的情况,既要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反

8、映和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矛盾。(三)坚持大局观念,立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全局,系统地记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反映局部工作与整体发展、历史延承与改革创新的有机联系,客观地体现农业综合开发的地位和作用。(四)坚持重事实、重数据、据实论理的编史要求,体现年鉴信息集中、资料权威、功能多样的特点。资料收集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据要准确,格式要规范。(五)不断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精品年鉴的编辑经验和技术,努力提高年鉴的知识性和可读性,扩大读者面与读者群,有效地发挥年鉴的功能作用。二、总体框架(一)卷首部分1.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编委会名单、特约通讯员名单、编辑出版工作人员名单。2.序言。3.

9、编辑说明。4.目录。5.图片。(二)正文部分第一部分重要文献。第二部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第三部分地方和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第四部分基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交流。第五部分农业综合开发法规选编。第六部分农业综合开发统计资料。第七部分农业综合开发文选。第八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大事记。第九部分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人员。第十部分附录。三、编写内容与写作分工(一)卷首部分1.序言、编辑说明和目录由国家农发办组织撰写。2.图片选印2008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财政部领导视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照片,以及若干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成绩的图片(如为数码照片,建议保存为jpg格式,且像素设置至少为12801024或以上)。每张

10、照片和图片要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其中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必须提供照片的摄影时间、摄影地点、摄影人以及照片原件等详细资料。图(照)片由各省(区、市)财政厅、农发办负责选送,国家农发办选编。(二)正文部分1.第一部分重要文献由国家农发办负责选编。(1)节选党中央的决定和文件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2)节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报告和决议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3)节选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文件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4)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节选);(5)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6)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

11、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2.第二部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记述2008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概况,由国家农发办负责撰写。(1)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综述。(2)业务工作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与管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部门项目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工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考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和验收考评。着重反映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各方面工作总体情况,做到内容全面,记述详实,层次分明,资料准确,要重数据,重写实,据实论理,避免记“流水账”。所有稿件一律采用记叙文体裁,注意文稿的规范化。对情况的表述要清晰、准确。涉及制度、规定的引用,要用全名,并注明发文机关

12、和文号。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50007000字。3.第三部分地方和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记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2008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发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发办,水利部、农业部(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农发办事机构分篇撰写。稿件采用记叙文体裁,内容主要是全面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深入总结工作中的主要做法、经验及工作成效,着重突出工作中的亮点、特点和引起领导重视、受到表彰的工作,同时也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稿件格式要规范,能反映鲜明的本地区或部门特点和特色。文中使用的统计数据,要与经国家农发

13、办审定后的2008年统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50007000字。4.第四部分基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交流主要反映市、县财政部门、农发办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等方面所进行的积极探索和积累的宝贵经验。要以专题的形式反映,重点对某一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挖掘,提炼升华为面上可以推广的工作经验,不能写成工作概况。由各省(区、市)财政厅和农发办选送材料,国家农发办负责选编。5.第五部分农业综合开发法规选编选编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发布的涉及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由国家农发办负责。(1)节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公布的法律中有关农业综

14、合开发的规定;(2)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法规;(3)财政部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国家农发办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附载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发布的所有农业综合开发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废止失效的农业综合开发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6.第六部分农业综合开发统计资料由国家农发办负责,并附相关统计指标解释及必要的统计口径说明。(1)2008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表;(2)历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表。7.第七部分农业综合开发文选由国家农发办负责,以节选和摘要为主,主要包括:(1)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和

15、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讲话或文章;(2)国家农发办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优秀论文、调研报告及有关文章;(3)农业综合开发重要课题研究报告。8.第八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大事记由国家农发办负责撰写,主要包括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措施及重大活动等。9.第九部分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人员(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名单,国家农发办及评审中心领导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发办领导名单(包括有关省(区、市)财政厅农发(农财)处领导名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农发办事机构领导名单。以上任职者名单以2008年12月31日为

16、准。如有人员变动,请备注说明变动情况(应包括任免时间、任免机关、被任免者、任免职务等内容)。(2)市、县级农发办领导名单(包括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的作为一级政权的市、县级区。只列农发办主任一人,如没有主任,列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并用括号加一“副”字。由高一级职务兼任农发办主任的,用括号加一“兼”字)。任职者名单以2008年12月31日为准。(3)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人员情况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人员情况由国家农发办根据各地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提供。10.第十部分附录精选其他部门编制的涉及土地利用、粮食发展等中长期规划纲要以及一些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的实用性、指南性资料,由国家农发办负责。四、编写要求(一)撰写

17、的文稿应客观地叙述并进行一定的分析,记实叙述,不做铺陈。素材要精选,内容要充实,语言要精炼、生动,不讲空话、套话。应用第三人称来写,避免出现“我们”、“我省(区、市)”、“我们认为”之类的语句。(二)专业术语、理论概念、法规条款、统计数字、时间、人名、地点等必须准确、规范。时间记述要具体,不要有“去年”、“最近”、“目前”等不确定的时间概念。文中要尽可能不用缩减语,如用,应注明其所含的内容。(三)文稿所用数据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统计数据和计量单位要与经国家农发办审定后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表中的相一致。如果在统计口径上有差别,应做必要的说明。各项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亿以上的以亿为单

18、位,万以上不足亿的以万为单位。(四)文中标题序号按一、(一)、1、(1)排列。(五)稿件一律一式两份,用A4纸、四号字打印,并报送一张软盘(Word文件),或发电子邮件至:wuchuan。(六)所有文字稿件和图片稿件均请注明供稿单位、执笔人或拍摄人姓名、联系电话。附件2: 省(区、市)农业综合开发人员情况表(2008年)单位:人地区总数编制内人员联合办公人员办(处)领导名单备注行政事业省级其中:财政厅农发(农财)处地市级县市级注:1、表中人数按2008年12月31日的情况填列;2、省级农发办(含财政厅农发(农财)处)领导只列主任(处长)、副主任(副处长)或相当这一级别的非领导职务人员;3、财政

19、厅农发(农财)处的人员数以从事农业综合开发业务工作的人数为准;4、如领导有变动的,在备注栏注明变动情况(包括任免时间、任免机关、被任免人、任免职务等);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参照本表填列。附件3:省(区、市)市、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名单(2008年) 地区姓名 市(地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市(地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市(地区)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注:1、名单以2008年12月31日任职者为准;2、表中只填列农发办主任一人。如暂缺,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并用括号加一“副”字;如由高一级职务领导兼任农发办主任的,用一括号加一“兼”字;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参照本表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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