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8-11-06【实施日期】2008-11-06【有效性】现行有效【全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下达铬渣污染综合整治能力建设项目监测业务用车配置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08第785号2008年11月6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铬渣污染综合整治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072974号),项目为有关建设单位各配备监测业务用车1辆。经车辆选型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确定为尼桑ZN6454WAG4(帕拉丁四驱行政版),现将配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尽快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铬渣污染综合整治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072974号)(略)2.铬渣污染综合整治能力建设项目监测业务用车配置计划附件2: 铬渣污染综合整治能力建设项目监测业务用车配置计划序号省份建设单位车型数量合计7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尼桑ZN6454WAG4(帕拉丁四驱行政版)12辽宁省辽宁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13吉林省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14重庆市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15四川省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16陕西省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