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颁布日期】2009-02-13【实施日期】2009-02-13【有效性】现行有效【全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命名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环函2009第38号2009年2月13日中南大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你单位关于申请“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验收的请示(中大科字200827号)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验收委员会对该中心进行了验收。验收委员会在听取建设总结汇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后,认为该中心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期内紧紧围绕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的
2、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与工程化问题,开展了大量技术研发工作,获得多项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和授权的发明专利,多项成果已在企业大量转化,构建了中心研发、产业化基地推广的成果应用与辐射模式,初步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平台,具备了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产业化研发能力和基本的工程化验证能力,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部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并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请你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验收委员会建议,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强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形成开放式的工程技术中心。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名称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名称名称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依托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柴立元中南大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