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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米粉项目经营分析报告参考模板范文.docx

上传人:稻壳 文档编号:2018357 上传时间:2020-04-18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9.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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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到相应质量标准,最近保护目标南京理工大学与本项目厂界相距337m,距离较远;本项目装配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浸漆、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2.1废水产排情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只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80t/a。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毕,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口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

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夏港河。本项目位于水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为水污染影响三级B等级,本项目污水接管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根据对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分析可知,本项目所在厂区污水水量、水质等均符合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加工中心机、金属带锯床、数控车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单台噪声源强88dB(

3、A),建设项目噪声源强及采取的治理措施见表4-13。表4-13 噪声产生源强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台声压级dB(A)等效声压级dB(A)离厂界距离(米)北东南西1加工中心机48894.02206055602金属带锯床28689.01155060703钻攻两用机68693.78357040504数控车床68895.78407035505万能铣床18585204555756花键轴铣床38589.77156060607机床68895.78405035708磨床38690.77556020609绕线机48288.026060156010数控火焰切割机182826050157011摇臂钻床28588.

4、015550207012数控剪板机182826070155013空压机28891.012085553514液压机28891.011585603515真空泵188881595602516冲床28790.012095552517普车78694.451850577018真空浸漆烘干机182823572404819剥漆机182824070355020机壳压轴承机28083.012245537521定子入机壳28083.011558606222转子入轴机28083.0140553565表4-16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影响值预测预测点位北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本项目贡献值dB(A)51.743.4548.

5、1245.27标准dB(A)昼间:65昼间:65昼间:65昼间:65由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机制造381,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中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工序,因此属于登记管理,故不开展环境监测计划。4、固体废物4.1固废产生情况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4-17。表4-17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吨/年)种类判断固体废物副产品判定依据1金属

6、边角料下料、机加工固Fe、C10固体废物鉴别导则2废漆包线绕线固Al、Cu23焊渣装配固Mn、Si0.54废机油设备维护液矿物油0.15废乳化液机加工液油水混合物0.26漆渣喷漆固漆渣0.5947洗枪废液清洗喷枪液烃水混合物2.888废过滤棉废气处理固含漆雾过滤棉0.259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固废活性炭4.110废原料桶原料包装固沾染原料废桶0.811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生活垃圾13.3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详见下表4-18。表4-18 运营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鉴别方法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t/a)1金属边

7、角料一般工业固废下料、机加工固Fe、C/381-002-09102废漆包线绕线固Al、Cu/381-002-0623焊渣装配固Mn、Si/381-002-990.54废机油危险废物设备维护液矿物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T,IHW08900-214-080.15废乳化液机加工液油水混合物THW09900-006-090.26漆渣喷漆固漆渣T,IHW12900-252-120.5947洗枪废液清洗喷枪液烃水混合物THW09900-007-092.888废过滤棉废气处理1艁洄蝪膪洆潪艮芋輀橭湯鎇!湭鎂覍!湭酎鎂!鄀湭酎鎇!鄀湭鎂觋1舀湭鎇觋!鄀湭襬鎂巴髛!艁洃汮螉巴腝睭鎂賯C脀鄰怀怰睭鎇 ,

8、鄀洈乷舊萾怀İ睭鎇迱醱!艁洃具艰臈褀睭灑鎇A艁洄剷墛苫臼艁洃卷舖膧睭齓鎂蛶1倀艁洃卷螟蛶膆睭鎂懵!瀀艁洃坷蟟懵腡鰀睭鎂酀睭鎇腀睭鎂囵!艁洃杷芗曷腦睭靧鎇曷2睭鎇!洆海舋囵荣洆海蜋囵荣腐艁洃湷舯脍睭鎇1艁洃繷苵臇睭鎇2睭鎂勵!睭鎇勵!睭鎂姶鮛1艁洃轷螾姶腙鬀İ睭鎂1舀睭鎇1睭疖鎂!艁洃陷蝵脀蠀İ睭疖鎂!艁洃陷卵蜺脀蠀İ睭葞鎂!洈顷苎菤舀鴀睭鎇!覹A!艁洃顷仞舝臷İ睭鎇!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不锈钢包装容器 20000 只 项目代码2020-320552-33-03-555432 建设单位联系人司文联系方式13915654416 建设地点金港镇后塍高桥村李家港(公园东路与

9、老张扬公路交叉口) 地理坐标( 120 度 28 分 42.769 秒, 31 度 54 分 47.46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33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 料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66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 制造 333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张保投资备2020321 号 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1.1 环保投资占比 (%) 6.22施

10、工工期-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已开工建设满 2 年 用地面积(m2)2900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需设置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 析 与张家港地方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与张家港地方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张家港的城市性质为现 代化滨江港口城市、高品质文明宜居城市、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产业发展 策略是推动城市产业升级与多元发展,优化发展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 2 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四轮驱动”,加大推进力度,实 施新兴产业跨越发展;发挥区位优5势,实施现代服

11、务业提速增效。将张家港 市规划形成“一核一带、核心引领”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坚持“整体城市” 的理念,推动市域空间集聚,形成以杨舍、塘桥为主体的中心城区和金港片 区、锦丰片区、乐余片区、凤凰片区外围四个片区组成的“整体城市,一城四 区”市域空间结构。本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金港片区,主要 从事不锈钢包装容器生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张家港市城市总 体规划。 (1)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江 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

12、 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与规划相符。周边距离较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有: 香山风景名胜区距本项目 NW7200m。 表表 1-1 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生态 空间 保护 区域 名称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范围面积(平方公里) 与管 控区 边界 距离 (m) 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 一级 管控 区 二级 管控 区 总面 积 香山 风景 名胜 区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香山山体 位于张家港 市金港镇南 沙街道境 内, 范围为: 东至江海南 路,南至香 南西路,北 至 338 省 道,西至香 山山体。 1.612.093.70 NW720 0

13、对照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张政发201581 号)。 周边距离较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朝东圩港-环城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E3800m (不 在生态红线内)、南横套生态廊道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靠老张扬公路南 侧 50 米范围在生态红线区域内)。 对照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张政发201581 号)。项 3 目所在生态红线为:南横套生态廊道清水通道维护区,根据文件,该区域为 清水通道维护区且仅有二级管控区域。对二级管控区域的要求如下表 1-3 所 示。 表表 1-2 项目地附近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地附近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 名称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区 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

14、) 与二 级管 控区 边界 距离 (m) 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 总 面 积 一级 管控 区 二级 管控 区 朝东 圩港 -环 城河 清水 通道 维护 区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 朝东圩港至环 城河水域及水 域相对应的两 岸各 30 米陆 域范围 1.9 5 01.95 E3800 南横 套生 态廊 道清 水通 道维 护区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 西起金港路, 东至二干河, 南侧宽 50-100 米,北 侧至老张扬公 路以北 50 米 (不包括一干 河清水通道维 护区、一干河 新港桥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沙洲湖(应急 水源地)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及朝东圩港- 环城河清水通 道维护区的生

15、态红线区域范 围) 2.6 5 02.65 S (-50 ) 表表 1-3 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要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要求 类 别 内容本项目与其相符性 清水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本项目不外排工业废 4 通道 维护 区二 级管 控措 施 便及其他废弃物水,工业废水处理后循 环使用,本项目生活用 水接管至张家港市金港 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标后排至张家港河,生 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 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 位安全处置,符合 禁止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 本项目不从事渔业活 动,符合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 载工具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 车清运,

16、符合防污条件; 危废处置费油、废渣时 使用危废专用转运车, 符合防污条件,符合 禁止新建、 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 项目, 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 其污染物排 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 应限 期治理或搬迁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 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 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 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 放至张家港市金港片区 处理厂,所以本项目所 产生废水均不外排,没 有污染水环境的设施, 符合 由表 1-3 对比管控措施,本项目虽然处于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 划规定的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但本项目符合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 域保护规划对于生态红线的二级管控措施,所以,本项目符合张家港市 生态

17、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张政发201581 号)的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大气:根据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2020年4月公布的2019年张家港市 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 准评价,张家港市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一氧 化碳均达标;臭氧和细颗粒物未达标。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良”为主,所 占比例为52.2%;“优”所占比例为26.1%;“轻度污染”占18.1%;“中度污染”占 3.6%;全年无“重度污染”。全年优良以上天数为285天,占78.3,较上年提 高1.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5,较上年(5.17)下降

18、10.1%,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中有升,但空气质量达标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尤其 是细颗粒物污染依然较重。2019年,降尘年均值达到暂行标准;硫酸盐化速 率年均值达标。降水pH均值为5.31,酸雨出现频率为60.3%,较上年有所上升, 5 降水污染仍主要来自于硫氧化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6.4.1.1判定,张家港为环境空气质量非达标区。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 (2019-2024),苏州市以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为近期 目标,以到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 构,控制煤

19、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 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 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张家港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 续改善。 地表水:根据2019年张家港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张家港市地表水 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较上年有所好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2019年,1类、2类、3类声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Ld、Ln) 均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相应功能区标准, 达标率均为100%

20、; 4a类声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为100%和62.5%。 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因此建 设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以上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 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 策进行说明,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江苏省工业和 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苏府2007129 号),本项

21、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不 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 发2015118 号)中限制类、淘汰类及能耗范畴。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 策要求。 分区管控 6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 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和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表表 1-4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序号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

22、 长江流域 空间 布局 约束 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 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 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 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 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 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 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 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 头。

23、 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 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 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 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 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本 项 目 不 在 国 家 划 定 的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和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范 围内。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上 述 禁 止 建 设 的项目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 量控制制度。 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 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

24、 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 量。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化粪池、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接 管 张 家 港 市 给 排 水 公 司 金 港 片 区 污 水 处 理厂。 环境 风险 防控 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 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 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上 述 列 明 的 行 业。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到 2020 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 求。 本 项 目 不 在 长 江

25、干 支 流 自 然 岸线1公里 范围内。 7 序号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 太湖流域 空间 布局 约束 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 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 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 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 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 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 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

26、 口以外的排污口。 本 项 目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区,无工 业废水排 放,生活污 水接管污 水处理 厂,满足 江苏省 太湖水污 染防治条 例 中的相关 要求。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 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上 述 行业 环境 风险 防控 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 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 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 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3.加

27、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 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 项 目 无 工 业 废 水 排放,生活 污 水 接 管 污 水 处 理 厂,不会对 周 边 水 体 造成影响。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 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2.2020 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 区循环化改造。 本 项 目 用 水量较少, 仅 为 员 工 生活用水 及清洗用 水。 表表 1-5苏州市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苏州市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序号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1) 各类开发

28、建设活动应符合苏州市国土空间 规划等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 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 (3)阳澄湖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苏州市阳 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不锈 钢包装容器制造, 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接管张 家港市给排水公 司金港片区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 不直接外排, 不属 于江苏省 8 太湖水污染防治 条例 中禁止类项 目, 符合太湖流域 水污染防治的相 关要求。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 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

29、声污染防治,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 治与修复。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 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 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为不锈钢 包装容器制造项 目, 污染物可达标 排放, 满足区域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 环境 风险 防控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 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 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提升应急监测能力,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2)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 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 建设项目布局。 建设单位承诺本 项目建设完成后 尽快建立突发环

30、 境事件应急处置 机构为核心, 与地 方政府和周边企 事业单位应急处 置机构联动的应 急响应体系, 制定 风险防范措施, 编 制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防止发 生环境事故, 并加 强应急物资装备 储备, 定期开展演 练。 建设单位承诺 本项目建设完成 后严格按照本环 评提出的监测计 划开展自行监测, 建立健全各环境 要素监控体系。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 (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2)万元 GDP 能耗、万元 GDP 用水量等指 标达到市定目标。 (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 源。 (4)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 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 (5)岸线应以保

31、护优先为出发点,禁止在长 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 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 河势稳定、 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 程以外的项目。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 本项目的建设参 照国内外同行业 先进工艺, 所有的 设备都未列入国 家和江苏省产业 政策中的淘汰、 落 后类产品。各 生产设施均采用 电驱动, 在运行中 不会产生二次污 染物。 9 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 (1999-2020 年) 的通知 (苏政发199998 号) , 应坚持统筹规划与合理开发相结合,实现长江 岸线资源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在城市地区, 要将岸线开发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32、兼顾生 产、生活需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岸线。 所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与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结构调整目标相符性 本项目从事不锈钢包装容器生产项目,已取得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备案 (备案证号:张保投资备2020321号),经对照,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2年)(2013修正版)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 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府2007129号)中的鼓 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因此本

33、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用地性质相符性 从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 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高桥经济合作社的李家港套闸东侧,占地面 积4.35亩,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建设用地符合土地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在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其 功能定位,故选址合理可行。 (3)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太

34、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件,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 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本)第四十三条、太 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行为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6。 表表 1-6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禁止行为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 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 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 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 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10 施项目和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销

35、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向水体排放或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 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 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 辆、船舶和容器等 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使用农药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围湖造地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 生物的活动 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不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接 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综上,本项目符

36、合江苏省 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本)中的相关要求。 (4)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距离太湖约47.6公里, 根据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 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 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本项目从事不锈钢容器生产项目,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因此不违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5)与与“两减六治三提升

37、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二)强 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 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 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 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 涂料替代。 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 水性、 粉末、 无溶剂型等低VOCs 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 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

38、VOCs 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 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 代。” 11 本项目属于不锈钢容器制造,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项目不使用清洗剂、 油漆等原材料,因此符合江苏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要求。 (7)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82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7。 表表 1-7与打

39、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序 号 文件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分 析 1 国务院 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 划的通知 (国发 201822 号)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 造。重点区域1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 物 (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 业无组织排放管控;长三角地 区和汾渭平原 2019 年底前完 成治理任务。 本项目位于张家 港金港镇,属于 重点区域,本项 目属于金属制 品,不属于需要 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的 重点行业。 相符 实施 VOCs 专项整治方案。 制 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 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 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 案。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 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 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加 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本项目属于重点 区域,属于金属 制品行业,不属 于需要执行大气 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的重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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